七級喪屍有些驚訝。
那兩個小孩還是挺可愛的。大佬對他們也還好,本以爲大佬會留着他們的。
但他知道,那兩個小孩繼續留在這裏,沒有好處。保不準什麽時候就有喪屍過來咬他們一口。
他們應該要回到他們的種族裏去。
由他們的種族,去庇護他們成長。
全程在現場的兩個娃淚眼汪汪。
他們在這裏過得很好,甚至比末世以前還好。
有穿不完的新衣服,有玩不完的玩具,有吃不完的水果蔬菜零食。
而且,哥哥姐姐,都很好。
平安哥哥,也就是七級喪屍,還有言諾哥哥,會帶他們出去玩;
鎏秧姐姐會給他們表演異能;
朝歌姐姐雖然冷冷的,但會給他們零食吃。
很,舍不得……
肉肉的小手揉着眼睛。
即便再是舍不得,他們也知道,這不是他們該留的地方。
這裏,沒有他們的族人。
在一幫喪屍中,在一幫殺死他們父母的種群中,他們還是害怕的。
所以,哭了,也沒有求朝歌說要留下來。
平安看着兩個娃娃哭了,心裏很不是滋味。
衛言諾叼着一根棒棒糖。
一進來,就湊到朝歌身邊。
摸出另外一根棒棒糖。
“給你吃。”
朝歌接過,撕開放嘴裏。
糖融了,不過也還好,沒有,甜味不減。
衛言諾看着朝歌吃了糖,才收回視線。
恰好看到旁邊坐着的小孩哭唧唧的。
衛言諾很感興趣。
他走到兩人前面,抹了他們的眼角一把。
看着指尖的水珠,很是驚奇。
“他們,眼睛流水了。”
他跟朝歌說。
“是哭了。”朝歌糾正。
衛言諾點頭,“爲什麽哭?”
“難過。”
“什麽是難過?”
這次朝歌沒有回答。
“搞定他。”這句話是對平安說的。
平安:……
平安找了另一個七級喪屍幫忙。
七級喪屍2号還是很有能力的。
帶着一幫娃,不顯累贅,很快就将他們送到最大的人類基地。
平安帶着一幫小弟,築城牆,收破爛。
衛言諾這個未來的喪屍皇,當然要去監工。
就連鎏秧,也被平安拖着去了。
屋子裏重新恢複安靜,朝歌心情頗佳。
城市裏有異能的喪屍上萬隻,沒有高階喪屍幫忙看着,還真是不行。
不到半月,城市被幾米高的城牆圍起,隻留了個城門。
城内建築整齊劃一。
基礎設施基本恢複。起碼恢複了供水供電。
甚至有了娛樂場所。
喪屍城内風景頗好,除了黑沉沉的天,完全沒有末日的味道。
綠草如茵,百花盛放,綠樹成蔭。
像是回到了末世以前。
城市裏的破爛被七級喪屍帶回去融了,做成喪屍需要的東西。
例如,磨牙棒。
城市的南面是工廠。專門生産防腐劑的。
喪屍會腐爛,要是一出門,看見一堆白骨,那可就十分不美妙了。
那麽問題來了,原料哪來?
呵呵,異能從來不會讓人失望。
半月後,下了一場雨。
朝歌拉着一行人,到雨中漫步。
一時間,整個喪屍城的街道上,都是淋雨的喪屍。
“爲什麽,要出來,淋雨?”
衛言諾問出所有人的疑問。
“升級。”朝歌回答得簡單。
“爲什麽……”
“别說話。”
衛言諾還沒有說完,就被朝歌喊閉嘴。
衛言諾扁扁嘴,“哦。”
有些人是靜不下來的。例如衛言諾。
“你看。”是一朵精細的金花,花瓣鋒利,金光燦燦。
衛言諾将花遞到朝歌跟前。
朝歌接過。
“嗯。”
衛言諾見朝歌理他,不由得話多了起來。
“這是什麽花?”雖然是衛言諾自己弄出來的,但他自己也不知道這是什麽花。
“玫瑰。”
衛言諾歪頭,“可是,平安說,玫瑰,是紅色哒。”
“嗯。那是紅玫瑰,你這是金玫瑰。”
衛言諾似懂非懂地點頭。
“那,紅玫瑰,好看,還是,金玫瑰,好看?”
“都好看。”
“我,沒見過,想要,紅玫瑰。”
“哦。”
“你,給我。”衛言諾拉着朝歌的衣袖。
衛言諾見朝歌不說話,又補充了句:“金玫瑰,給你,所以,你要還禮。”
“那還給你。”朝歌毫不猶豫地将金玫瑰還給他。
說實話,堂堂大佬,拿着支玫瑰,畫風有點矛盾。
衛言諾低頭,看着眼前的金玫瑰,不說話。
朝歌停住腳步,“不接?”
“給你的,就是,你的了。”聲音有些悶悶不樂。
“哦。”朝歌收回手,繼續散步。
雨點滴在金玫瑰的花瓣上,“哒哒”的響,濺起一滴滴水花。
雨水淋在身上,沒有一點感覺。
隻是一擡手時,一朵嬌豔的紅玫瑰就出現了。
朝歌默了默。
将紅玫瑰遞給衛言諾。
“??”幾個問号頂在衛言諾的腦袋上。
衛言諾的頭發是粟色的,在燈光的照耀下折射出點點金光。
水珠順着劉海滴落,滑過睫毛,滑過鼻尖,停到灰白的唇上。
朝歌眸色深了深,清冷的聲音說,“回禮。”
衛言諾猛地擡頭,矜持又帶着點欣喜,“真的?”
“嗯。”
衛言諾接過紅玫瑰,聞了聞,“是香的。”
“嗯。”
一場大雨過後,喪屍城裏的喪屍普遍升級。
那些個到處晃悠的白骨已經開始長新肉了。
那些個隻懂得用蠻力打架的喪屍,已經學會了用異能。
“嗬嗬。”我覺得這棵草好看。
“嗬嗬。”不,這棵好看!
“嗬嗬!”我說這棵好看。
“嗬嗬嗬!”想打架是不是?!
兩隻喪屍打了起來。
一火系,一金系。
旁邊那座高樓,塌了。
類似事件,時有發生。
平安忙得焦頭爛額。
看着一大幫喪屍,真的像是看着一幫熊孩子。
而且這幫熊孩子還是破壞力極強的熊孩子!
望着衛言諾每天悠悠閑閑地去找自家老大唠嗑,平安心裏就很不平衡!
爲什麽?他那麽悠閑老子這麽慘!
明明他才是這喪屍城的主人!
衛言諾喪屍皇的事情,他們這些骨幹會員,是知道的。
大佬認真交代過了。
末世已經有兩年多。
朝歌不知不覺,在這位面度過了兩年。
喪屍城是越來越大。
漸漸吞并周圍的城市。
越來越多的喪屍聚集在這裏。
低階的,高階的,都有。
同時,很多東西已經完善。漸漸接近末世前的人類世界。
有賣各樣商品的賣場,有食品街,有遊樂場,有學校,有組織,有機構,有法律,有保衛隊……
喪屍不再是無所事事,高階喪屍要工作,低階喪屍要上學。
一切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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