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流民、破産農民也能找到吃飯的地方。這樣的地方,想要大規模招兵擴軍,确實不容易。
但對孫可望來說,他必須要在短時間裏,發展一支屬于自己的直屬人馬。
所謂的吳國,兵馬倒不少,各種亂七八糟的綠營加起來,七八萬還是有的。但這些人各有山頭,關系錯綜複雜,孫可望根本駕馭不了。他手下能指揮動的不過幾百人,這幾百人基本上都是自己當年帶過來得老人,以及後來在劉文秀和李定國等人那裏混得不好的老部下。
手中沒有嫡系,随時都有覆滅的危險,等福建、浙江的兩系人馬将内部整頓清楚,自己這南京城恐怕就呆不了了。
兵馬從那兒來?孫可望經過實際調研之後發現,江南其實還有一股勢力,完全可以成爲合适的兵員!
什麽人哪?那就是江南世家大族的奴仆、家丁。這些人身份低微,大部分人的生存環境極差,人格和生命權也得不到保障。隻要把這些人釋放出來,讓他們當兵吃糧,絕對是應者雲集。
江南地主和奴仆的關系并不融洽,基本上每年,都會發生好幾起奴變的群體性事件。孫可望決定利用這樣的事件,推動自己廢奴招兵的計劃。
以往的奴隸們,即使被主家放了自由身,他們也沒地兒去謀生。但這次不一樣,老孫這邊的就業崗位,是虛位以待。這職位是正經的公家飯,還是鐵飯碗。
有人會說當兵的地位不高,扯淡、你和奴仆談地位?再低有奴仆低嗎!當兵這這職業,你可以背後看不起他,但絕對不能當面說人是非,不然就是嫌人家的刀把子不夠硬。
“維興、徐府的這次奴變,你一定要把文章做足。去了太湖以後要多調查出一些惡主欺奴的事情出來。咱們能不能東山再起,就看你這一招了。”
“國主放心、末将一定不負所托,将江南的奴事給揭起來。”
“明白輕重就好,咱們手裏若是沒可用之兵,就隻能當人案闆上的魚肉。”
爲了将奴仆們挑動起來,孫可望派出了自己的心腹大将馬維興,讓他去太湖岸邊的徐家攪和事情。
挑起群體矛盾,對農民軍出身的馬維興來說,沒啥難度。很快整個江南,地主和奴隸的矛盾就被激化起來。有的地主,打死了奴隸。有的奴隸将主家給圍住,燒死了好幾個人。
爲了平息這場奴亂、孫可望直接下令,徹底廢除奴隸身份。所有的人都是自由身,不存在任何人身依附關系。若是這些恢複了自由身的奴隸,一時半會找不到工作,無法謀生。沒關系,國主體恤民情,擴建禁軍,你們直接參軍吃皇糧吧。
短短一兩個月時間,孫可望的禁軍就擴編到了四萬人馬,除了那些地位比較高的奴隸以外。其他的奴隸都攜家帶口的進入了軍營,至于主家?他們有本事就到軍營裏來找人。
江南的大族們,對孫可望的廢奴政策是義憤填膺。可又沒地兒去講理,老孫現在是手裏有兵,腰杆子賊硬。借助着這幾萬新兵,孫可望迅速的進行了一系列軍政改革,用以穩固自己的政權。
坦白來說,老孫除了指揮打仗有點拉稀以外,其它各方面的能力都是這個時代頂尖的。江南的那些大族,看着人五人六的,論玩政治手段和韬略,他們能是老孫的對手?
孫可望的這些改革,除了在本地域内形成了很大的風波以外,其它的勢力倒是沒怎麽關注。不過李振新卻注意到了,對老孫整的這一套他還是挺支持的。
既然孫可望已經在江南動手了,那麽自己這邊也不能落後。目前的軍政府治下,奴仆身份的人并不多。陝甘那邊當年窮着連地主都活不下去,根本就沒幾個人養得起奴仆。四川的情況也差不多,連人都沒剩下多少,哪兒來的奴仆?
奴仆身份比較多的就是河南和山西,不過總體比例也不是太大。北方整體來說,因爲生産環境的原因,家奴這種身份關系比較不普及。大家更常見的主仆關系是,人手和掌櫃的之間這種長工式雇傭關系。
“别山、軍政府要明文頒發廢奴宣言。五年内,所有主家都得給奴仆恢複自由身。軍政府境内不能奴役任何大明人,在這五年内繼續擁有奴隸的人要交高額的懲罰稅!”
“王爺、輕壯倒是沒問題,他們在那兒都能找到活幹,可是一些老年人和女弱就比較麻煩。我害怕有些奸人會乘機,将這些人從家裏趕出來,讓他們衣食無着。”
“這沒關系、凡是年滿六十歲的男丁和五十歲的婦女、他們的主家每年都得交一部分銀子給軍政府,然後這些人咱們軍政府每月發養老銀子。至于年青的女弱,這就更好處理了,将他們編入工讀學校就好!”
“那些人不願意交怎麽辦?”
“由着他們了?軍政府是吃幹飯的?他們能養得起家仆,就交不起養老金?别山,我看你還是沒擺脫你地主階級的意識。視百姓爲草芥,總是将你們有地有産的人當人看,其它人都不重要嗎?”
“王爺、你經常說我是地主階級、哪你是什麽階級?”
“我以前是無産階級、現在算是資産階級。在我們資産階級眼裏,自由的百姓才是财富。他們是生産者,也是消費者。若是人們沒有自由身,沒有私産。我們的産品誰來生産?我們的東西又能賣給誰!”
“這麽說似乎有些道理,反正吾有點看不明白。既然王爺已經決定要學孫賊,廢除奴隸,那就廢除吧,在咱們北方應該影響不大。”
張同敞對李振新的階級論,十分不理解。在他看來有工廠的李振新家,和有地的自己家沒啥本質的區别,還不都是雇人來生産嗎?
江南和北方先後開始的廢奴運動,讓世家大族們苦不堪言。他們就是靠這些奴仆維持着大家族的顔面,可現在這成了違法的事,簡直是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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