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章 官佃戶
皇太極已經回到了京城。
迎接他的沒有鮮花和掌聲,而是滿城哭聲,滿洲人的圈子是很小的,中牟、虹縣兩役的傷亡,足以讓每家每戶都有親朋好友戰死。
回到京城之後的皇太極做了三件事。
第一,圈地。繼續擴大圈地的規模,保證滿洲十旗每丁授田三十畝的額度。
第二,蒙軍旗,漢軍旗暫不參與此次圈地,像滿軍旗中每戶不足四丁的人家一樣,增加軍饷和祿米。
第三,就是他現在正在做的,處決一批“臨陣怯敵”的綠營軍官。
嶽讬之死、大同失守、姜瓖反叛這三件事,必須有人來承擔責任,這個責任顯然不能讓滿洲人來承擔。
嶽讬活着的時候人緣很不好,也不光是因爲他支持皇太極改革,有時皇太極有事離開沈陽,留守諸望便趁機吹拉彈唱,大吃大喝。嶽讬從來不參與,而且皇太極一回來,他肯定去打小報告。
可别看嶽讬活着的時候這麽不受待見,他一死,諸王群情洶洶,都要給他報仇。
雖然皇太極很清楚他們就是用嶽讬之死說事,但是也不得不給個交代。皇太極用吳勝兆在虹縣之戰中斷後一事證明綠營可靠,但諸王認爲,這是由于吳勝兆乃遼人之故。遼人可以相信,其他漢人都不能相信。
最終,有十七名綠營軍官被定了陣前脫逃之罪,押赴京城處決。
王仲爾和王叔山也在其列,三義鎮戰鬥中,他們頂不住尚可喜的攻擊,沒等到洛讬和固爾瑪珲下令就撤退了,可是那個時候,洛讬和固爾瑪珲分明已經準備帶着旗軍撤退了。
王仲爾和王叔山雖然是漢軍旗人,但是一直在綠營任職。其他這一批被處決的将領基本上也是和他們差不多的層級,都是綠營中的基層軍官,官職最高不過都司、守備。
很顯然,皇太極并不想把事情鬧得太大,隻是要借人頭平息一下被諸王貝勒煽動起來的滿洲人的輿論,接下來還是要倚仗漢兵漢将的,而且這十七個人的案子也弄得“罪證确鑿”,讓人挑不出一點毛病。有幾個低級軍官被正法,對于綠營将領們來說并不稀奇,就算在明朝的時候,有時也得适當正法幾個,倒不至于有誰因爲這個就反對大清。
但對于要被殺頭的這十七個人來說,意義就大不相同了。
他們沒有被綁到菜市口殺頭,而是直接在牢中砍下腦袋挂出去。王叔山最後看了哥哥一眼,發現哥哥也在看他。
快刀斬下,人頭落地,不知爲何而生,也不知爲何而死。
做皇帝的通常并不怎麽需要害怕輿論,就像當年嘉靖朝的大禮議,在一個王朝正常運轉的時期,輿論鬧得再兇,都鬥不過一個外藩入繼,毫無根基的十幾歲小皇帝。但是,皇太極還真的得注意一下輿論。
明朝的皇帝不怕文官鬧事,離了誰朝廷都一樣轉,你不幹有的是人想幹,打死一個,後面還有十個排隊等着。皇太極卻不能這樣,這幫滿洲親勳舊人,真的會打死一個少一個,離了他們,清朝還真不靈。
皇太極離真正的絕對君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隻要諸王貝勒還能打,皇太極就還要遷就他們,可要是他們不能打,大清就完了。
“聽說你三十歲就做到大學士,有‘黑頭爰立’之稱,很有本事啊。”皇太極用沙啞的聲音問道。最近一直咳嗽,嗓子有點劈了。
馮铨急忙叩頭謝恩,當年他因爲與魏忠賢朋比爲奸而被崇祯罷官,在清軍入關之後立刻投靠,如今從明朝的大學士變成了清朝的大學士。
“你上書所言關于禮樂典章之事,朕已看過,很有見地。朕已知會禮部去辦了。”
因爲嶽讬戰死,杜度病故,多铎、豪格、阿巴泰又都出征在外,諸王貝勒主管六部的規矩總算是讓皇太極廢除了。皇太極在嘗試建立真正的文官主管的六部,就算是馮铨這個賣屁股的貨色,對于皇權來說也好于自家兄弟子侄。當然,内閣和六部之間的分權也得沿襲明朝的制度,對這些大學士不能過分信任。當初馮铨曾經忽悠姜瓖,向他索賄三萬兩銀子,這事皇太極一直記着呢。
不久前,有人提出要廢除巡按制度,理由是巡按監察地方的制度耗費錢糧,而且巡按監察官員往往不是出于公心,而是爲了黨同伐異。
還有一個原因不能說:派駐各省的滿洲大員,怎麽能讓漢官來監督。
最終皇太極采用了濟爾哈朗的意見,把巡按增加了一倍,一個省有一個滿巡按、一個漢巡按,這下開銷也多了一倍,可反倒沒人再提巡按監察地方耗費錢糧的事情了。
皇太極不由得感歎,自己領導的都是一幫什麽玩意。
從皇太極的視角來看,闖軍這邊的狀态簡直完美,闖軍的老兄弟們足以壓制文官,而他們又沒有滿洲勳貴那樣盤根錯節的關系,他們的威望不來自出身,與入夥時的兵力也關系不大。
殊不知,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在廬州府合肥縣北邊邊界的一個村莊中,朱中标正在忙着冬小麥的播種。
阿巴泰從荊山撤退的時候當然不會帶着他們這些民夫,朱中标跑出清軍大營之後,和其他被闖軍收容的難民一樣,跟着袁宗第退到了淮南。
朱中标不知道爲什麽闖軍打了勝仗反而退兵了,不過至少目前看來,似乎是和平了,普通的商旅又被允許從廬州前往鳳陽。不打仗了,可以種地了,對于老百姓來說,再沒有比這更好的消息了。
朱中标沒有選擇回江西老家,就算回了老家,他也還是一無所有,而如果充作本地民夫中的一員,卻能在這裏分到土地。
理論上來說,朱中标的确是分到土地了,而且多達二十五畝。但是他既沒有耕牛、農具,也沒有種子、口糧。所以他并不是自耕農,而是闖軍的官佃戶,但是可以永佃。自耕農隻需要按照田畝面積交什一稅,而官佃戶卻需要交一半的收成。
很顯然,沒有哪個流民能帶着耕牛、農具和一年的口糧,所以家裏如果沒人當兵,想當自耕農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即便如此,朱中标也很滿意了,他的永佃契是最長的那種,足有一百年,這一百年内,他和他的子孫隻要不犯罪,就可以一直佃種這塊土地,這比做自耕農更加穩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