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英雄之路”文化傳媒責任有限公司招聘啓事。
首先,大家先看到的是一些負責維持公司日常運轉的職位,福利很好,工資是同行業的上等水平。
但這些不是絕大多數人所關心的。
快速排除各種維持日常運行的工作人員的招聘事項之後,很快找到關鍵字爲“練習生”的招聘啓事。
練習生,懂得都懂,練習生不就是未出道前的藝人嘛。
衆人看到這裏,頓時覺得:果然,周幼平開的就是家平平無奇的娛樂公司。
不過,正抱着這個想法的人看到後面的詳細内容後瞬間驚了!
隻見那裏的内容是這樣的:
.......
招聘職位:練習生
要求:外形的附和大衆審美,并滿足以下任意兩點即可。
1、具備能和史蒂夫-羅傑斯持續對戰一個小時以上的能力,不能提前戰勝或戰敗。
2、能通過科技能力從托尼-史塔克那裏奪走一百個億。
3、能經受大老闆(周幼平)手下堅持兩拳而不敗。
(以上請自行尋找考官進行考核)
工資待遇:保底+分成,每周10,000美金+70%利潤分成,分成分成會在完成練習,正式出道後提升。
.......
好吧,除了“外形附和大衆審美”以外,其他的條件中根本沒有一條是和娛樂明星沾邊的!
和史蒂芬-羅傑斯對戰一個小時?
光是這點便相當于刷掉了所有普通人。
通過科技手段從史塔克那裏奪走一百個億?
有這本事誰還去給你打工啊!
至于“承受周幼平兩拳而不敗”這條更是等于絕殺!
相比而言,其中最簡單的反倒是第一條。
但再看一會兒後,你會發現這個條件也有問題!
人家美隊的行蹤是受神盾局負責保密的,所以,這還對情報能力偵查能力有所有着很大的要求!
在很多人看來:根本沒有人能同時完成三個要求中任意兩個!莫非這個“英雄之路”公司根本沒想着要開張?
事實上,那些人猜對了!
周幼平根本沒想招除了雙胞胎外的其他人進來!
三條條件,其實都不靠譜!
第一條,就算有人能知道美隊的行蹤,但要條件要求必須和美隊打一個小時,不能提前分出勝負。
一個小時的時間,那些整天在美隊周圍跟着的特工早就帶着隊友扛着槍炮跟過來了。
而那些會眼饞每周一萬美金的工資的人一般也不會具有無視槍炮的能力,有那個實力的人如果想賺錢的話絕對有比這更輕松的方法,有那個實力,就算當個拳擊手賺的都比這多啊!
第二條,就和網友所說一樣,如果有這技術,輕輕松松年收入過億,幹嘛來你這啊?所以這條等于沒有,想要過關還是要走條件一和條件三。
第三條,更不必說,周幼平親自把門,除非對方真的擁有能抗周幼平兩下不敗的實力,否則,能不能過全看周幼平願不願意放水。
等快銀和绯紅女巫報名的時候,他們隻要去騷擾一下美隊,然後再來周幼平這裏揍個過場就好了。
而且雙胞胎還能因爲“受周幼平兩擊而不敗”這件事猛刷一筆聲望? 再次炒作一波。
不過? 也可能遇到這種情況。
萬一真有人選擇繞過周幼平這一關,通過把條件一和條件二來完成入職條件的話.......
那周幼平做夢都可以笑醒!
每周一萬的工資招來個頂尖技術人員? 賺了!
如果真有能完成條件二的人? 他都不需要去找美隊,周幼平直接讓他來找自己? 周幼平給他放水.....不,放海!
說實話? 周幼平一開始沒想這麽早就把公司開起來的。
他以前沒辦過公司? 他現在手頭上的公司是直接買來的。
他按照學車的經驗,以爲搞個公司的證件怎麽也得一兩個月起步。
他心想,老萬畢竟是親自調動關系去找快銀他們,快銀他們應該很快就要被找回來了。
回來後? 可能要蹲一段時間的局子。
等雙胞胎被放出來後? 他的公司的手續應該差不多就辦好了,到時候直接把人拉進來就好了。
然而周幼平忽略了自己的現在的情況和他當初考駕照是不一樣!
在公司經紀人的花費鈔票,一頓加急操作,各種證件兩天就到手了。
公司已經辦下來了,空着不好? 幹脆招點人吧。
接着周幼平就把所有崗位的都煩了出去,包括“練習生”。
但“練習生”這個崗位也隻是用來博人眼球的而已。
炒作嘛!
這麽神奇的一個職位? 肯定會有一批閑着無聊的人天天看一下能不能能招到附和這樣标準的人。
這樣一來,等皮特羅和旺達被招進這個位置後必定會引來巨大關注? 未出道先火!
嗯,這其實是個十分簡單的宣傳方法? 這是周幼平前一天剛從書上看到的? 然後一拍腦袋就用了。
雖然招式老套? 但走的是陽謀,總會有人忍不住會被吊住的。
周幼平開公司的事情引起了數天的熱論後,很快,又一件事情引爆了媒體。
........
埃裏克的所作所爲其實并非毫無用處。
埃裏克的所播放的東西讓全世界的人們了解了真相,許多變種人走上街頭遊行。
許多人爲政府打壓英雄群體的行爲感到不滿,并同情變種人群體的遭遇,加入遊行。
某天,周幼平在社交網站上對一條關于遊行一事的微博點了個贊,并留下一句“美麗的風景線”,十分鍾後小時後這條評論直接頂上了熱門。
不久後,評論下方出現了“史蒂芬-羅傑斯覺得很贊”、“托尼-斯塔克覺得很贊”這樣的消息。
........
許多政客看到這一點後,他們爲了獲得這些人手裏選票,他們開始爲變種人說話,甚至要求司法系統給埃裏克的罪行。
變種人綁架總統事件的審判結果出來!
從犯54人。
其中有14人是被裹挾而去的,并在被埃裏克命令與X戰警戰鬥後的第一時間選擇跳反,在得到證實後,這14人被免去了牢獄之災,隻是被判兩天的拘留或交幾百美金的保釋金。
那些一開始接決定站在埃裏克這邊的從犯有40人,這40人中有3名未成年,1名被捕(火人),2名在逃(雙胞胎),被捕得(火人)被關三個月少年所或交兩千多美金的保釋金,至于在逃的則等抓到後再根據抗法情節量刑。
至于那些成年人從犯則統一根據被捕時的反抗情況處于五年到八年的刑罰,可保釋,保釋金數萬到十數萬不等。
至于主犯——埃裏克。
米國ZF他們也不敢惹急了手無寸鐵但卻随時能操作周圍的一切來發起天災的埃裏克,最終,ZF靠着輿論做台階,将埃裏克罪行被定義爲:妨礙公衆治安罪,被判處十年監禁,但三年後可進行保釋,甚至連三年這個期限都能通過在關期間的良好表現進行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