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長發,血紅的雙眼,高鼻梁深眼窩,紅唇微微抿起,像是永遠噙着一抹笑意。
她長長的睫毛在眼睑處投下扇貝般的陰影,就這麽眨眼之間,便有一種美豔散發出來。她的皮膚很白皙,此刻穿着亞麻色的服飾,手臂上戴着綴有綠寶石的金色臂環,更襯得肌膚嬌嫩,豔麗無暇。
這是一個美麗的女人,眼神中透露出自信與強大。
此時,她正無聲看着岸邊昏迷不醒的男人。
男人穿着一身金色的铠甲,上面有着不少磨損,有的看上去像是利刃所緻,有的則像是河裏暗礁摩擦出的痕迹。總之,這是一個傷痕累累的男人。
她又看了看他的面容,饒是她見多了形形**的容顔,也不得不承認,這個男人有着極爲出色的外貌。即便臉上有些擦傷,人也因爲長時間在水中漂流而顯得有些狼狽,但依舊遮擋不住那俊美的五官。
她第一次碰到在外貌上還勝過自己幾分的人,也因此對他多了幾分好奇。
看他穿着的這身铠甲,應該是極有身份地位的人。而這條小河是薩克裏亞河在下遊的一條小分支,不難推算他大概是從哪裏漂流過來的。
聽說,前幾天發生了一件舉世震驚的大事。第一帝國薩克裏亞,被滅國了。
不過最後一任王的屍體并**被找到,她還聽說他血戰到了最後一刻呢。
看着眼前這個雙目緊閉的男人,她若有所思,倒真是難爲他了,能一路活着漂到下遊來了,還湊巧被她發現。
艾倫醒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身處一間陌生的屋子。裏面擺設簡單,雖不比王宮極盡奢華,卻也十分幹淨整潔。
“你醒了?”門口走進來一個陌生的金發女人。
艾倫瞬間警惕起來,習慣性地摸向腰間的佩劍,然而此時那裏卻是空空如也。不僅如此,他的铠甲竟也不見了!
他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這身亞麻衣服,随即就發現身上的傷口都被包紮過。
“醒了怎麽不說話?”女人兀自說道,“别看了,傷口是我讓人替你處理的,你傷得還蠻重的呢。”
好幾處緻命傷,還在水裏泡了那麽久,能活下來就已經算是他命大了。
“你是誰?”艾倫依舊**放松警惕,他的聲音聽上去有些沙啞。
長久的習慣,讓他面對他人的善意,首先想到的卻是算計。
女人倒了杯水遞給他:“喝吧,我叫阿曼達,是救了你的人。”
那是艾倫和阿曼達的第一次相遇,也就此改變了他的命運。
他跟着阿曼達去了很多的地方,反正他對世間之事已**絲毫關心,所以去哪裏都一樣。
阿曼達像太陽,美麗而熱情,和她一起*行,會讓他也不自覺地被感染到幾分鮮活,感覺到自己還是活着的。
阿曼達身上是有秘密的,以艾倫的眼力,不難發現。不過她不說,他也不會問。他們知道尊重彼此的隐私,互不過問對方的身世背景。
然而有一天,阿曼達問他:“艾倫,你願意永生嗎?”
艾倫沉默地看着她,等着她繼續說下去。
“和我一起繼續*行吧,人類的時間太短暫了。等你擁有了永恒,你就會發現,财富,權勢,名利,這種種的一切,不過如此。”阿曼達看着他,神色是從未有過的認真,“所以,不要沉浸在過去了,你可以選擇活下去,一直活下去。總會有那麽一天,你遇到的一些人和事,能讓你覺得漫長的人生也是很值得的,過去的一切磨難都不算什麽。”
她将永生帶給他,作爲陪伴她*行的饋贈。
後來,艾倫才知道,阿曼達來自一個名爲血族的神秘種族。而她,是其中最古老的血族之一。
他不知道她活了多久,因爲成爲血族後,他們的時間成了永恒,再也不會老去了,這也是高階血族的特權。
活着或死去,對他來說并**什麽區别。不執着于生,也不畏懼于死,他對這個世界失去了熱愛的能力。
日複一日,*複一*,時間就這麽匆匆地過去。
他和她,去了很多地方,經曆了很多時代。曆史上各個地方的很多著名**,他們都曾親眼見證。
他有了新的姓氏——霍華德,艾倫·霍華德,這是他獲得新生後的名字。
在漫長的曆史中,艾倫并**像阿曼達說的那樣,遇到特别的人或事,也**重燃對生活的期盼。
他的一天天就這麽過去,**過多的欲。望。反而因爲經曆了太多,他内心已然平靜無波,甚至在情感上冷漠麻木起來。
後來,他們經曆了西方中世紀的波瀾詭谲。在那個時期,各國**,紛争不斷,黑暗與文明并存。他們的同類,也逐漸多了起來。
等艾倫意識到的時候,血族已經形成了幾大勢力,并擁立了屬于自己的王。不過,這一切都與他和阿曼達無關,他們對權力不感興趣。
再後來,血族的王在紛争中受創辭世,阿曼達成了唯一一個擁有純正血統可以繼位之人。于是,她成了血族的女王,也是最後一任血族之王。
艾倫有時候會想,如果當時她不成爲王,是不是就會有什麽不一樣?答案大概是不會吧。
阿曼達注定會遇到那個人類男子,會爲他放棄一切。她說這就是愛,然而艾倫冷眼旁觀,不爲所動。
阿曼達最後也沒能逃過那些野心勃勃之人的算計,她和她的真愛一起離開了人世。臨死之前,她将自己最純正的血脈之力,全部給了艾倫,斷了那些人的念想。
從此,他的名字裏多了一個D,這是隻有最純正血統的血族,才有資格擁有的。
艾倫·D·霍華德,這是他後來的名字。然而他對于王位,以前**興趣,現在更不會熱衷。因此,血族分化成了三大家族,成鼎立之勢。
艾倫并不在意這些,他吸收了阿曼達的血統,需要将其與自身融合。爲此,他選擇了沉睡。
隻是,他心血來潮撿回來的人類,卻背叛了他,在他沉睡之際引敵人來襲。人類,真是改不了的劣根性。
他當初爲什麽要收養她呢?大概是因爲難得的一絲同情吧,也或許是因爲看到了她眼中對于生的希望。
曾幾何時,自己也希望過有人能幫助自己,幫助自己活下去複仇。然而現在,他卻已經麻木到連對生存都缺乏渴望了。
可是命運還是讓他活了下去,去到了一個陌生的城市——蒙特利亞市。在那裏,他忘記了過去,開始了不同于以往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