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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三災降臨的日期


因果鼠想到這三災利害,身體還是不有自主的顫抖了一下,緩緩說道:“這個,以我的實力,其實我早是知道了,我的三災利害的時間了,而且,我還知道,由于怎麽多年的因果樹的庇佑,這天道,對于我們這因果一族,肯定是格外的痛恨,所以這三災利害,肯定是,最高規格的來應付我們的。所以,我是不可能單憑自己,在這三災利害中存活下來的,……”

我,看他意志,這麽消沉,連忙說道:“别說那麽些沒用的話,你隻要重新,再有着因果樹的庇佑,不就躲過這三災利害了嘛!現在,先說說,你的三災利害,具體時間是多少,讓我知道,我們還有多久的時間,讓這因果樹複活?”

(在聽了這因果鼠對三災利害的介紹,以及我自己以前對着三災利害的了解,再是,結合我的實際狀況,我驚奇的發現,就算是,加上現在的系統的幫助,再給我個五百年、一千年或一千五百年,我還是,隻有極小的概率,在這三災利害之下,存活的。

而我也是,對這怎樣避開三災利害是無計可施,這孫悟空有個好師傅,傳授天罡七十二變,來躲避三災利害,可是我,就是連地煞三十六變的修煉功法,也是,沒有地方搞到的。這因果鼠,還真是想瞌睡,就來枕頭了,讓我知道,複活這因果樹,能夠躲避,這三災利害。就算,到時,還沒有複活因果樹,至少,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我還是,有活下去的勇氣和希望的。現在,我就想知道,我還有多少接下來的日子。



因果鼠,想來想說道:“其實,我幾萬年前,就知道這我三災利害的時間了,但是,我,正忙于搜尋,這因果樹的精神的下落,以及族人的下落,所以,我就白白耗費了,無數的時光。現在,就是,剩下來的時間,就是所剩不多了。初略一算的話,應該,還有五百年的時間,我的三災利害,就要降臨了。……”

“隻有五百年啊!?”我驚道。

“說是五百年,其實不到五百年,……”因果鼠尴尬的說道。

“什麽,不到五百年,這日子,是越來越短啦!”我說道。難道就隻有五百年不到的時間,複活這因果樹嘛!?這因果樹,自己本領通天,但是經曆了這無數年的歲月,也是,沒有找到這複活自己的法子;這因果鼠,這些年來,遊曆這無數的大小世界,也是,沒有找到這複活因果樹的法子。這我,小小的一個我,何德何能,能夠,複活這因果樹呢?難道,就是因爲這因果樹,那虛無缥缈的直覺,預言嘛?

因果鼠,看我心中不堅定,有些退意,連忙說道:“這我的三災利害,是應該在五百年左右的時間的到來,可是你,複活這因果樹的時間,應該是有一千年。……”

這一會兒是,那五百年,一會兒又是,那一千年,這都把,我搞糊塗了,我疑問道:“這究竟是什麽意思呢?我是聽着聽着,越來越糊塗了,這又變成了一千年,這又是,那多出來的五百年呢?……”

因果鼠連忙的說道:“這我剛才是這不是說過嘛?”

我疑問道:“什麽???什麽,我什麽都不知道啊!我是得,暫時性失憶了嘛?!”

因果鼠見我,這樣的無賴狀況,實在是,無語了,隻能是,重複解釋道:“這我剛剛,不是說過我,面對,這三災利害的第一劫,我是可以,十分輕松的渡過的。而那五百年後,到來的三災,就是這第一劫——雷劫。

所以,那在這五百年後,我是暫時,不需要,這因果樹的複活的,我自己就可以渡過的。可是在過五百年,這三災利害的第二劫——陰火,再過五百年,這三災利害的第三劫——鸹風。光憑我自己,是萬萬抵擋不住的,這是,就需要複活的因果樹的庇佑了。所以,你這複活因果樹的時間,就是加上,這第一劫之後的五百年,就是,總共有一千年的時間了。”

“哦!原來是這樣啊!又是,平白無故的賺了五百年的時間,……”聽這因果樹的解釋之後,我也是想通了,這離真正的生死之劫,又是多了五百年的時間了,我的心,也是暫時放了下來,有些欣喜了。

等等,我現在,怎麽感覺,是那朝三暮四中的那個被人耍的猴子呢?這耍猴的,每天給猴子早上三個桃子,晚上四個桃子,作爲報酬,這猴子不幹了,而這耍猴的,又是改變的分發,早上給這猴子四個桃子,晚上三個桃子,這猴子,卻是欣然接受了。這其實,桃子的總數是不變的,可是這猴子,卻是從不接受,到了這接收的地步。

(朝三暮四,源于莊周《莊子·齊物論》。

原文:宋有狙公者,愛狙,養之成群,能解狙之意,狙亦得公之心。損其家口,充狙之欲。俄而匮焉,将限狙之食,恐衆狙之不馴于己也。先诳之曰:“與若芧,朝三而暮四,足乎?”衆狙皆起而怒。俄而曰:“與若芧,朝四而暮三,足乎?”衆狙皆伏而喜。

宋國有一個養猴的老人,喜歡猴子,把它們成群養着,他可以理解猴子的意思,猴子也可以理解老人的心意。養猴的老人甯可減少他與家人的食物也要滿足猴子的需求。不久,他家裏的糧食缺乏了,他将限定猴子的食物的數量。但又怕猴子不順從自己,就先欺騙猴子說:“給你們橡實,早上三顆然後晚上四顆,夠嗎?”猴子們都站了起來并且十分惱怒。他又說:“給你們橡實,早上四個,晚上三個夠了吧?”猴子都非常高興然後一個個都趴在地上。

這則寓言的前文與後文作者都給出了自己的解釋,前文說“勞神明爲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意思是:耗費心思方才能認識事物渾然爲一而不知事物本身就具有同一的性狀和特點,這就叫“朝三”。

後文說“是以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因此,古代聖人把是與非混同起來,優遊自得地生活在自然而又均衡的境界裏,這就叫物與我各得其所、自行發展。

這個故事原來的意義,是闡述一個哲學道理,是《莊子·齊物論》中一則重要的寓言故事,無論朝三暮四還是朝四暮三,其實衆猴子所得到的并沒有增加或減少,猴子們喜怒爲用就顯得很可笑。狙公好比是載衆生的“大塊”而猴子就像是紛亂紅塵中的衆生。那些追求名和實的理論家,總是試圖區分事物的不同性質,而不知道事物本身們就有同一性。最後不免像猴子一樣,被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所蒙蔽。告誡人們要放開計較得失的凡心,因爲人的一生一死、一得一失都是一時的,到最後我們将會發現我們并沒有失去什麽,也沒有得到什麽。因爲無論形式有多少種,本質隻有一種。宋《二程全書·遺書·十八·伊川先生語》:“若曰聖人不使人知,豈聖人之心是後世朝三暮四之術也?”遺憾的是,後來應用這個成語的人,并不十分清楚朝三暮四的出處,把它和“朝秦暮楚”混淆了。而後者指的是戰國時期,秦、楚兩大強國對立,有些弱小國家一會兒倒向秦國,一會兒倒向楚國。就像在美蘇争霸時期,有些非洲國家時而倒向美國,時而倒向蘇聯。朝三暮四本來與此無關,但以訛傳訛,天長日久,大家也就習慣把“朝三暮四”理解爲沒有原則,反複無常了。



而現在的我,不是一樣的狀況嘛!山中無甲子,修煉要千年。這修煉生涯中,這時間的計數單位,就已經不是用秒、分、時、天和月了,至少也是要年,十年作爲最基本的計數單位了。而修煉層次,越高,就不是,這簡簡單單的年了,就是以百年,千年,萬年,來統計修煉時間了。(這有很多的修煉狂人,每隔萬年,才出關一次,這天下早已是日新月異,物非人非了。

比如著名的“洞中才數月,世上已千年。”這句話。“洞中才數月,世上已千年。”,原本出自憨山法師受佛祖開化,入定參禅的故事。是“洞中方數日,世上已千甫甫颠晃郯浩奠彤訂廓年”的活用。古代印度人認爲,梵天,即衆生之父、婆羅門教的主神,他一個白天就是一劫,等于人間43億2千萬年(另一說等于432萬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及“洞中方數日,世上幾千年“等說法都來自佛教這一觀念出自《淮南子:爛柯》

原始說法是:山中(有的版本作“洞中”)中方七日(有的版本作“一日”),世上已千年。語出漢籍“爛柯山”的故事。說一個樵夫進山砍柴,見倆神仙對弈,看得忘了時間,等下完,發現自己手裏的斧子把已經爛掉了。

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說的是下面的事,不同出處我都引一下:

東晉虞喜在穆帝永和年間(345年一356年)作的《志林》:“信安山有石室,王質入其室,見二童子對弈,看之。局未終,視其所執伐薪柯已爛朽,遂歸,鄉裏已非矣。”寥寥數語,把人物、事物、前因後果交代得清清楚楚。簡練的文字中,又含藏豐富的意味,讓人回味無窮,遐想不已。《晉書》根據虞喜的記載略記爲:“王質入山斫木,見二童圍棋。坐觀之,及起,斧柯已爛矣。”

北魏孝文帝時(471年一476年),郦道元在《水經注》卷四十《浙江水》引《東陽記》中雲:“信安縣有懸室坂,晉中朝時,有民王質,伐木至石室中,見童子四人彈琴而歌,質因留,倚柯聽之。童子以一物如棗核與質,質含之便不複饑。俄頃,童子曰:‘其歸!’承聲而去,斧柯崔然爛盡。既歸,質去家已數十年,親情凋落,無複向時比矣。”這記載較之虞喜所述,不同點甚多。郦道元的記述很具體、生動,但很顯然,郦道元是北方人,所聞有異。虞喜是浙江餘姚人,所述也早。應該說,虞喜的叙述更爲妥當。

南朝梁人任防(460年一508年)的《述異記》載:“信安郡石室山,晉時樵者王質伐木至。見童子數人棋而歌,質因聽之。童子以一物于質,如棗核,質含之不覺饑。俄頃,童子謂曰:‘何不去?’質起視,斧柯爛盡,既歸,無複時人。”

《隋書·經籍志》載篇名爲《洞仙傳》中稱:“王質,東陽人(信安當時爲東陽郡所轄)也,入山伐木,遇見石室中有數童子圍棋歌笑。質置斧柯觀之。童子以一物如棗核與質,令含咽其汁,便不覺饑渴。童子雲:‘汝來已久,可還。’質取斧,柯已爛盡,質便歸家計已數百年。”

宋慶元年間(1195年一1200年),祝穆《方輿勝覽》在說到衢州爛柯山時寫道:“晉樵者王質入山,忽見橋下二童子對弈,以所持斧置坐而觀。童子指示之曰:‘汝斧柯爛矣!’質歸,見鄉闾已及百歲雲。”另有張君房所編著的《雲航七鑒》等,也記載了此事。

明代記王質爛柯的文章很多,如寥用賓的《尚友錄》、胡翰的《青霞洞天遊記》、留文溟的《爛柯山記》等。明萬曆年間(1573年一1620年),國子祭酒蕭良有在《龍文鞭影》中寫道:“晉王質,衢州人,入山伐木至石室,見二童子圍棋,質置斧觀之,童子以物如棗核與質,含之得不饑。比還,斧柯已爛。至家已數百年,親舊無複存者。後複入山得道。人往往見之,因名其山日‘爛柯山’。”

清初蔡方炳《增訂文輿記》載:“衢州府山川:爛柯山,府城南,一名石室,道書謂青霞第八洞天。晉樵者王質入山,見二童子弈。質置斧而觀,童子與質一物如棗核,食之不饑。局終,示質曰:‘汝斧柯爛矣!’質歸家已百歲。

另外,餘钰、劉兆元、王觀文、周鴻、。顧元熙的《龍見壺稿》、《滌襟樓》、《宜園小品》、《芥園文集》、《蘭因館稿》等書中均有爛柯山王質觀弈之事的專著。

民國十年六月出版的《中國人名大詞典》載:“王質,衢州人。入山伐木,至石室中,見二童子圍棋,質置斧觀之。童子以物如棗核與質食之,便不覺饑渴。童子曰:‘汝來已久,可還。’質取斧柯爛已盡。亟歸家,已數百年,親舊無複存者。複入山得道。”)

可以說,在這茫茫的修煉曆史之中,就是這短短的五百年,又或是這短短的一千年,還真是激不起什麽大風浪啊!

(西遊世界之中,時間觀,也就是對于時間的描述,最爲頻繁的一句,就是那“天上一日,地上一年”了。

《西遊記》中出現了“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幻想,這種看似不可思議的幻想,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中,卻變成了科學的真實!

假設一個人坐上光子火箭,以光的速度到宇宙空間去旅行一年,那麽,當他回到地球時,他的兒子已是白發蒼蒼的老人,自己卻還是那樣年輕,兒子反而比父親老了!

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中,以光速運動的鍾走慢了,尺也縮短了,甚至連時空和光線都是彎曲的。

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有個相對論效應,就是當物體的速度十分接近光速(約30萬公裏每秒)的時候就會發生時空彎曲,時鍾就會變慢,當物體速度超過光速的99.99%以上時就會更加明顯,這種情況就會出現。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這句話在《西遊記》中時常出現。這話從科學角度來講可能是錯誤的,但小說中的天上和地上是兩個不同的時空,從這樣的角度來講,這樣的表述就是正确的。不管這句話正确與否,它在《西遊記》中卻是時常出現,并且有着很深的用意。

《西遊記》一再提到“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是何用意?《西遊記》中提到:“……衆猴道:大王,你在天上,不覺時辰。天上一日,就是下界一年哩。請問大王,官居何職?……”

這是“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第一次出現在我們的眼中,這也是吳承恩埋下的一個伏筆。吳承恩在唐僧師徒取經之前交代了這個時間的差距,與唐僧師徒取經中碰到在天庭裏修煉成精下界作亂的妖怪有着直接的聯系。

原著中講到:“黃袍是個甚怪?”行者道:“陛下的驸馬,是上界的奎星,令愛乃侍香的玉女,因思凡降落人間,不非小可,都因前世前緣,該有這些姻眷。那怪被老孫上天宮啓奏玉帝,玉帝查得他四卯不到,下界十三日,就是十三年了,蓋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随差本部星宿,收他上界,貶在兜率宮立功去訖,老孫卻救得令愛來也。”

類似的情節在《西遊記》中不止一次的出現,神仙沒注意,某個妖怪下凡作亂了等等,但隻有幾天的功夫。可這幾天,在人間卻是幾年。大家試想,假如天上和地上的時間是一樣的,天庭管理再差,也不會出現十三年都發現不了有動物修煉成精下界作亂的事情。時間一樣,那妖怪在人間隻有幾天,還怎麽作亂呢?隻有“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才能顯示出天庭隻是疏忽,而妖怪卻在人間作亂幾年甚至是十幾年了。這樣,妖怪作亂的時間也就有了,情節的發展也就正常了。

這裏會出現一個疑問,天庭裏這些修煉成精到下界作亂的妖怪是第一次下界嗎?顯然不是。以青牛精來說,原著說到:“行者入裏,……忽見那牛欄邊一個童兒盹睡,青牛不在欄中。行者道:“老官,走了牛也!走了牛也!“老君大驚道:“這孽畜幾時走了?“正嚷間,那童兒方醒,跪于當面道:“爺爺,弟子睡着,不知是幾時走的。“老君罵道:“你這厮如何盹睡?“童兒叩頭道:“弟子在丹房裏拾得一粒丹,當時吃了,就在此睡着。“老君道:“想是前日煉的七返火丹,掉了一粒,被這厮拾吃了。那丹吃一粒,該睡七日哩,那孽畜因你睡着,無人看管,遂乘機走下界去,今亦是七日矣。“

類似這種事情還有很多,還有神仙一時興起喝多了,坐騎等下界作亂的事情。神仙不眷戀凡塵,可那些修煉成精的動物可就眷戀了。所以說,青牛凡心不死,下界作亂。假如沒有“西天取經”被孫悟空給碰到,那這青牛精會怎樣?還是會被老君找回去。這其實也告訴我們,類似青牛精這樣的從天庭裏偷跑出去私自下界作亂的妖怪還有很多,哪個神仙身邊沒有個坐騎、寵物之類的?肯定有。之前私自下凡,被發現的時候,隻是仙童爲了免除責罰偷偷的把他們找回來,或者神仙自己把它們找回來罷了。唐僧要是晚個一年兩年去取經,說不定碰到的就是黃牛精、黑牛精了。

從《西遊記》的諷刺角度來看,吳承恩用這一點來諷刺當時的官場,有些重臣對下屬管教不嚴,緻使他們打着某位朝中重臣的旗号禍國殃民。這種事在史上官場之中也是司空見慣的,就算不看曆史,隻看影視劇,都能看到類似的事情。

“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很巧妙的一個設置,正是有了這個“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才讓《西遊記》的情節更加的合情合理,也更有可看性。總不能所有妖怪都是自己在凡間經過幾百上千年修煉成精被孫悟空等殺死的吧,那就太枯燥無味了。



可我,仍然,是以一個凡人的身份,也是以一個凡人的眼光,看待這事情,這對于平白無故的多了五百年,還在那沾沾自喜,沒有一點危機意識,這我是注定是要吃大虧的呀!

就比如說,我以後,遇到了一件,能夠增長我功力的寶物又或是能夠延長我的壽命的寶物,有是十分的昂貴!那我到底是要買呢?是買呢?還是買呢?如果我還是學那凡人那般,勤儉持家,小家子氣,不買這些對我有所增益的寶物,那不是白白錯過了一番機緣嘛!

然後發出如下的感慨:“曾經有一份無敵的寶物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于此。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那件寶物說三個字:我買了。如果非要在這份買賣上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永不退貨!”

這如果,我又是買了這寶物,卻又是具有凡人中商人的趨利心理——低買高賣,把這件寶物,高價賣了出去,隻着眼與眼前的利益,這其實是百分之一萬的虧本買賣啊!這隻有用在自己身上,增長自己實力的寶物,才是那真正的盈利啊!

我是要好好改造改造我原來凡人的思維了!不然,在這修煉世界中,是難以生存的。切記,切記!!!

(這以上的行爲,就是典型的買椟還珠啊!

“買椟還珠原意是買來裝珍珠的木匣退還了珍珠。比喻沒有眼力,取舍不當,次要的東西比主要的還要好。買椟還珠是一個貶義詞,與它相近的詞語有:舍本逐末、本末倒置、反裘負薪、舍本求末、取舍不當。

買椟還珠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楚人有賣其珠于鄭者,爲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椟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椟矣,未可謂善鬻珠也。”

韓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約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韓非爲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師從荀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不善讀書者,昧菁英而矜糟粕。買椟還珠,雖多奚益?改用白話,決無此病。(清裘廷梁《論白話爲維新之本》)

買椟還珠成語典故:一個楚國人,他有一顆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這顆珍珠賣出去。爲了賣個好價錢,他便動腦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裝一下,他覺得有了高貴的包裝,那麽珍珠的“身份”就自然會高起來。

這個楚國人找來名貴的木蘭,又請來手藝高超的匠人,爲珍珠做了一個盒子(即椟),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氣撲鼻。然後,在盒子的外面精雕細刻了許多好看的花紋,還鑲上漂亮的金屬花邊,看上去,閃閃發亮,實在是一件精緻美觀的工藝品。

這樣,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進盒子裏,拿到市場上去賣。

到市場上不久,很多人都圍上來欣賞楚人的盒子。一個鄭國人将盒子拿在手裏看了半天,愛不釋手,終于出高價将楚人的盒子買了下來。鄭人交過錢後,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沒走幾步他又回來了。楚人以爲鄭人後悔了要退貨,沒等楚人想完,鄭人已走到楚人跟前。隻見鄭人将打開的盒子裏的珍珠取出來交給楚人說:“先生,您将一顆珍珠忘放在盒子裏了,我特意回來還珠子的。”于是鄭人将珍珠交給了楚人,然後低着頭一邊欣賞着木盒子,一邊往回走去。

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裏。他原本以爲别人會欣賞他的珍珠,可是沒想到精美的外包裝超過了包裝盒内的價值,以緻于“喧賓奪主”,令楚人哭笑不得。

成語“買椟還珠”辯僞

近讀《韓非子》,有個意外的發現。典出《韓非子》的成語“買椟還珠”,竟然是對《韓非子》的誤解。這條成語完全不能成立。

幾乎所有的辭書,都收錄“買椟還珠”,釋義也大體相同。《辭源》釋爲“去取不當”;《辭海》釋爲“舍本逐末,取舍失當”等等。且以商務印書館《漢語詞典》的釋文爲例:

《韓非子》記載:有個楚國人把珍珠裝在木匣子裏,到鄭國去賣。有個鄭國人認爲匣子漂亮,就買下木匣子,把珍珠還了賣主。比喻取舍不當,抓了次要的,丢了主要的。

“買椟還珠”,真的是舍本逐末、取舍不當嗎?《韓非子》的原意是如此嗎?爲了避免斷章取義,且把《韓非子》上有關的全文引出來。

楚王謂田鸠曰:“墨子者,顯學也,其身體則可,其言多不辯,何也?”

曰:“昔秦佰嫁女于晉公子,爲其飾裝,從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楚人有賣其珠于鄭者,爲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椟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椟也,未可謂善賣珠也。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其用。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用,直以文害用也。此與楚人鬻珠,秦佰嫁女同類,故其言多不辯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看,這位楚國的珠商,花了那麽多的資金和精力去美化珠盒,以至鄭國的顧客把漂亮的盒子買走了,而沒有買走他所要推銷的珍珠。《韓非子》批評這位楚人“可謂善賣椟也,未可謂善賣珠也”,而完全沒有指責鄭人“買其椟而還其珠”。現行成語及其釋義,卻把原書對楚人鬻珠的批評,變成了對鄭人買椟還珠的批評。這不是颠倒了《韓非子》的原意嗎?

再看《韓非子》用這個故事(以及秦佰嫁女的故事)諷喻的是什麽。原書批評的是學者們以浮誇的辯辭淹沒經世緻用的理論,完全沒有指責讀者(聽衆)欣賞其詞章的文采,而現行成語及其釋義,卻把原書對學者以文害用的批評,變成了批評受衆的取舍不當,顯然也完全違背了原著的旨意。

《韓非子》已經給了這個寓言一個準确名稱:“楚人鬻珠”。後來人們把它改爲“買椟還珠”,真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這個寓言的情節、主旨跟着也都變味了。

可見,現行成語“買椟還珠”,無論其命名,本來意義,還是引申意義,都是對《韓非子》的錯誤解讀。

那麽,《韓非子》的立論是否完全有理呢?雖然這位楚國商人的做法不妥,但是鄭國顧客“買椟還珠”不也是取舍不當,舍本逐末嗎?

不,這位鄭國顧客僅僅看中了美麗的匣子,因而買椟還珠,正是取舍有當,精明得很。如果把自己不喜歡,或不需要,或不能識别,而且很昂貴的珍珠一并買了下來,那才真是取舍失當。因此,《韓非子》沒有指責鄭人的買椟還珠,是符合常理的。而成語“買椟還珠”及其釋義,要求人們一定要買下昂貴的珍珠,才是錯誤的“導購”。

有一本辭書的編者下意識地感到成語“買椟還珠”的這種毛病,于是添加了這樣一個情節:鄭人“按照這盒珍珠的定價如數付了款,卻把珍珠取了出來還給了商人”(見遼甯出版社《成語典故》),這樣當然也就合乎常理,能夠自圓其說,這條成語似乎可以成立了。但這個關鍵的情節——按珍珠的定價付了款——卻完全不是《韓非子》的原意。經過這一改,這個寓言就變成了一個奸商欺詐顧客的故事,與所諷喻的事理已經風馬牛不相及了。所以,這部辭書所做的這種與原著完全不符的附會,正好露出了成語“買椟還珠”的緻命破綻。

總之,現行成語“買椟還珠”及其釋義,與典不符,于理不通,理應廢棄。典出《韓非子》的這個成語應是“楚人鬻珠”,或“楚珠鬻鄭”,或“秦女楚珠”。釋爲以文害用,文浮于理,末勝其本等等。

南朝的劉勰正确理解和利用了《韓非子》上的這個寓言。他說:“昔秦女嫁晉,從文衣之媵,晉人貴媵而賤女;楚珠鬻鄭,爲薰桂之椟,鄭人買椟還珠。若文浮于理,末勝其本,則複在于茲矣。”(《文心雕龍·議對》)這裏用“秦女嫁晉”和“楚珠鬻鄭”諷喻“文浮于理,末勝其本”,與典相符,于理相合,很是貼切。

也許有人認爲,現行成語“買椟還珠”及其釋義多年沿用至今,已是約定俗成了,不改也罷。這個理由即使能夠成立,也不能像現行辭書這樣,把成語“買椟還珠”直接強加給《韓非子》;而應當如實地說明這個成語的來源、演變、蛻化的過程,才不緻以訛傳訛,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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