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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喜憂參半



帶着虎子和小仙來到他之前穿越的石壁前,馬善不由的心中暗暗感歎。

就在數月前,他還是個二十一世紀的小公務員。可現在他卻成了個穿着複雜長衫的古人。

正是這塊石壁,讓他跨越了整整九百年。石壁還是原來的樣子,他卻需再等十年才能回到原來的世界。還不知道十年後,他能否确定可以回到2014。萬一回不去,他就隻能一輩子生活在這兒了。

想到這兒,馬善不由的暗暗搖頭。

就在他傷歎命運的無常時,虎子卻賣力的在一堆落葉中拉扯着什麽。馬善輕輕走過去,隻見虎子的嘴裏正叼着一根熟悉的帶子。馬善的瞳孔迅速的放大。

“我的包!”馬善大叫一聲撲過去。

他太知道這背包對自己的意義了。在這個科技落後的南宋。他背包裏的每一樣東西,拿出來,都可以換來一大筆财富。更重要的是,背包裏有一本相冊,姐姐留下的唯一一張相片也在裏面。

馬善拉着背帶向上一提,果然一個大大的旅行背包被從落葉中提了起來。

馬善趕緊打開背包。還好相冊完好無損,姐姐那張帶着青春朝氣的笑臉也還在。馬善暗暗松了口氣,将姐姐這張壓塑過的相片抽出來,小心的放在貼身的口袋裏。這才像完成了一件大事,全身放松下來。

馬善之前曾因忘帶這背包,而準備冒險再進那山洞去取。卻沒想到,它已經跟自己一起來到了這個世界。

看來,這背包應該是跟他一樣,是被虎子産生的那個時空隧道給吸進來的。隻是他當時沒有發現罷了。

那麽,那一袋的金條會不會也被一起吸進來了呢!馬善想。

要知道,那一袋金條,少說也有一百多斤,也就是一千多兩。折算成銀子那就是一萬多兩,也就是一萬多貫錢。

這可不是筆小數目。三娘家的窯雖然現在燒的是他新研究的白釉瓷,那也要辛苦一年,才能賺夠這個數。馬善一面盤算,一面仔細在周圍的落葉中尋找着。

這片落葉區不大,隻有方圓幾百個平米,但是落葉卻極深,一腳踩下去,有時候甚至可以直接沒到膝蓋。

尋找了大半天,卻仍然一無所獲。馬善随手拿起背包裏的一根火腿腸,撕開包裝一面啃一面繼續尋找。雖然放了兩三個月,火腿腸仍然一點沒壞。

小仙也拿出一個火腿腸,學着馬善的樣子,撕了包裝啃咬起來。

小仙一面啃着火腿腸,一面暗暗在心中慶興,還好自己今兒個堅持跟來了。要不然,就跟眼前的這美食錯過了。還有那美味的烤紅薯。

馬善吃完了火腿腸,丢了包裝繼續在落葉中尋找金條。突然聽身後傳來小仙的一聲低叫。吓的馬善趕緊轉身。

卻見小仙正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拿着他的放大鏡。那放大鏡的黑色塑料手柄上,還有一排細細的牙印。

馬善頓時笑的彎了腰。

“你可真是個吃貨。這東西你也要咬!這可不是吃的。”馬善說着,忙從小仙的手裏拿過放大鏡,小心的放回背包裏。然後又檢查了背包裏的其他東西。

除去數碼相機的電池蓋子被摔的有點松了,其他的一切都完好無損。

馬善背起背包,帶着小仙向山谷外走。

“走。咱們回去繼續烤紅薯吃。這都要中午了,我肚子早餓了。”

雖然沒有找到金條,馬善卻并不失望。能夠找到他的背包,對他來說已經是再幸運不過的事情了。有沒有金條,他其實并不太在意。

回到火堆旁,馬善又找了幹柴,将火堆生起了火,然後拿起幾個紅薯丢裏火堆。

不久,火堆裏便飄出陣陣烤紅薯的香味。馬善掰開火堆,将幾個烤好的紅薯掏出來,正要吃,便聽到身後有人突然叫了一聲,“好啊!可算被我逮着你們這群偷瓜賊了。”

兩人趕忙回頭。

隻見一個身材不高的白胡子老頭,不知何時已經來到他們的身後。

“不是偷的好吧!這是我們自己挖的。”小仙瞪了老頭一眼,争辯道。

白胡子老頭冷笑一聲,“不是偷的。難不成這地瓜是你們家種的不成。”

小仙卻仍然嘴硬。“不是我們家的,那也不是你們家的啊!它是自己長的。你可以挖,我們也可以挖。”

“自己長的。笑話。咱大宋疆土萬裏,你可曾聽說哪兒有長這東西了?這地瓜可是我太師祖手下的昆侖奴從他家鄉,數萬裏之外的海外仙島上帶來的。”白胡子老頭高聲道。

馬善知道這白胡子老頭說的應該不假,便阻止了還想争辯的小仙。老頭子的話,也同時解開了馬善之前的困惑。這就不錯了。老頭嘴裏的昆侖奴,應該是一名美洲土著印第安人。

“我們真不知這東西是有主之物。”馬善說着,将手裏烤熟的紅薯遞給了老頭。馬善這人,雖然有時候有些霸道,但卻絕對是個講理的人。

白胡子老頭接過紅薯,掰開咬了一口。“嗯,味道還不錯。”

馬善看着吃的津津有味的白胡子老頭,突然意識到一個大問題。

既然這紅薯地是這老頭子家的,那這片橡膠樹林肯定也是他家的了。難怪這兒會提前八百多年出現橡膠林。看來,這橡膠林肯定也是那昆侖奴帶來的種子。

雖然已經做出了這樣的判斷,但馬善仍不死心,他還是抱着萬一的希望,指着這片橡膠林道,“那,這片林子總不是您家的了吧!”

“還真,就是。”白胡子老頭說完,抛下吃完的紅薯瓜,意猶未盡的舔了一唇。

“這片林子,也是我太師祖手下的昆侖奴親手種下的。你說是不是我家的。雖然我到現在也還沒搞清楚這樹的用處,但我相信它們是有大用的。不然,我太師祖也不會讓昆侖奴從那數萬裏之外把它帶回來。”

馬善一聽這老頭還不知道這樹的用途,不由的心中一喜。既然他還不知道這樹的用途,也就自然不知道這樹的價值。那要忽悠他把這林子賣給自己,應該也不是什麽難事了。

于是馬善趕緊道,“要不這樣吧!您把這片林子賣給我。我給您一千貫錢。怎麽樣?”

白胡子老頭怪眼一翻,瞪了馬善一眼。“你當我老頭子傻是吧!我太師祖說,這片林子仍是無價寶。你覺得它隻值一千貫嗎?”

馬善不說話了。聽老頭的口氣,他便知道今兒個這事不好辦了。

馬善當然知道這片林子的價值,它可以推動一個時代的發展,讓大宋快速的步入一個全新的科技時代。

當然,這片林子不僅僅是樹本身的價值,它同時還有作爲種子的價值,而這個價值就更大了。要真論它在這個時代的價值,隻怕用座城也換不來。至少這林子要是馬善的,他就不會換。

這價值連城的東西,馬善當然買不起。但眼下他又迫切的需要這個。

看這老頭的意思,顯然不打算把這片林子賣給自己。馬善不由的發起了愁。如果沒有這片橡膠林,他便無法得到原膠,也就無法制作出充氣輪胎。沒有充氣輪胎,他便會輸掉跟盧九娘的比賽。到時候,他也就隻能兌現承諾,離開四\川,離開他心愛的三娘,還有那群可愛的村民。

要怎麽樣才能從這老頭的手裏弄到橡膠樹呢!馬善低頭沉思着,突然眼角掃到旁邊的背包,馬善腦中閃過一個主意。

馬善從背包裏掏出那個被小仙咬了一口的放大鏡,反正這東西對他現在來說已經可有可無了。燒點玻璃水做一個,太簡單了。

“您看我這寶貝,它可以把任何東西放大數倍,讓您看的更清楚。一隻小螞蟻,您可以把它放大到指頭那麽大。”馬善一面說,一面教老頭子用起放大鏡。

老頭滿臉懷疑的翻着怪眼看着馬善,但最終還是接過了馬善遞過來的放大鏡。

對着地上的螞蟻一看,老頭的臉上立時露出意外的驚喜之色。但這驚喜很快便被老頭掩蓋下去,臉上又恢複了方才的冷漠。

馬善見到老頭臉上一閃而過的驚喜,便知道有戲,趕緊提條件。“怎麽樣,是好東西吧!我可以說,我手裏這東西,絕對是天下獨一份的。拿我這件絕世無雙的寶貝,跟您換一百棵這林子裏的樹,不算過分吧!”

馬善早就在心裏盤算好了。有一百棵樹,也就足夠他暫時做車胎用的了。

白胡子老頭怪眼一翻,“十棵。”

馬善趕緊讨價。“我跟您說。您現在年歲也大了,看書什麽的,總難免不清楚。有了這東西,你就可以清楚的看書了。這對您,得是多大的好處啊!”

“十五棵。不能再多了。”白胡子老頭雖然手裏拿着放大鏡舍不得放,但嘴上卻堅定的不肯退讓。

馬善一咬牙。“十五棵就十五棵。換了。這寶貝從現在起,就是您老的了。我跟您說,您老今兒個可算是撿大便宜了。”

說着,馬善将放大鏡紙盒也拍在老頭的手上。

白胡子老頭臉上露出得意之色,向林子邊上一指。“那最外邊的十五棵便是你的了。”

馬善一看,差點沒哭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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