秣陵,大校場。
這裏是城内唯一可以縱馬飛馳而不受法令管束的場所,當然,也是唯一一個可以有空閑場地能夠練習騎術的地方,毫無意外,羊羽士帶着淩峰來到了這裏。一旦認真起來,還真沒有絲毫轉圜的餘地,并不多講廢話,他先指示淩峰立于場外,自己則幹脆利落的翻身上馬,舞動着馬鞭,以極快的速度繞着整個校場内奔跑了一圈,爾後英姿飒爽的歸來。
“怎麽樣,看清了嗎?”
淩峰小雞啄米似的不住點頭:“看清了,看清了!羊大哥你真厲害……咳……那個,你看我什麽時候可以像你這樣縱馬飛馳?”
“哼!像我這樣,你還有得練。”
絲毫不給淩峰任何的面子,将馬兒牽到了他的跟前,一絲不苟的說道:“剛才給你演示,是爲了讓你有個念想,你最初需要學習的既不是怎麽策馬飛奔,也不是潇灑利落,而是……”說着,将馬兒的缰繩遞給了淩峰。
後者愣了了愣:“牽馬?”
羊羽士點點頭,雙手抱着臂膀,身形挺立的問道:“你以爲牽馬就不要學了嗎?我來問你,你知道怎麽牽馬?”
淩峰緊張的咳嗽了一聲,直直的拉着馬頭往前走,嘴裏道:“大概就是這樣吧。”
“停!照你這個樣子的牽法,沒三天,這馬就得給你牽死了。”羊羽士小跑着過來,劈手就從他手中奪過僵繩,然後摸了摸馬兒的頭,又捋順了它的毛,親昵的靠在了一起。
“你現在好好看著,牽馬,人需要站在馬兒的左側,進行牽引,是牽引,不是你這樣‘拉’着走。牽馬的時候要注意,眼睛不要緊盯着馬兒看,否則通常馬兒都會不高興,它也就不會跟着你走了。”
通過羊羽士的一番解講,清楚了原理的淩峰也能小心的牽着馬兒悠閑的向前走了,頓時讓他高興的跳了起來,不過沒一會兒,那匹棕黃馬又站在原地,死活不肯動彈,不得已,隻能把眼神投給後邊的行家。
羊羽士沒有藏拙,解釋道:“一般而言,經過訓練的戰馬,隻需要簡單的進行牽引它都會願意與你同行,不過,馬兒也同人一樣,有時候會鬧情緒,會不高興,這時候……”他突然揚起了一直攥在手中的鞭子,在馬的面前微微一晃,又用另外一隻手放在馬的脅腹部撫摸,然後帶着一股前推的勁力驅趕戰馬,馬的前肢微微擡腿,羊羽士立即拉動缰繩,牽着它前行。
淩峰看得清清楚楚,不由暗贊:看來哪個時代,也免不了‘胡蘿蔔加大棒’的辦法,果然,恩威并威才是王者之道。
也就在羊羽士教淩峰騎術時,整個校場聞訊的人越來越多,畢竟昨日間的一場慶功酒宴著實讓後者名氣大增,他們有意無意的圍繞着兩人,暗暗的觀察他們的練習,私底下議論紛紛。
場景轉過,由木頭堆搭成的點将台前,一個矮壯的身影穩穩的坐定下來,眼神直視着校場中正抱着馬脖子一臉驚慌的淩峰,輕蔑的笑了笑。
身旁的親信見狀,立刻賤笑着上前:“将軍,這小子莫不是那個淩峰?”
那喚作将軍的正是秣陵城中,薛禮麾下第一勇将于茲,日前,他看不慣淩峰作派,欲想揭穿,誰知讓薛禮強行壓下,等同平白丢了臉面,如何能不惱怒。
摸了摸兩撇八字胡,回應道:“不是他還能是誰?哼,一個白身的小子,自以爲得了些賞賜就飛上了天,拿到手中的戰馬還沒有捂熱,就敢牽出來顯擺。”
親信将身子壓得更低,做了個手勢:“将軍,要不要派人給他點教訓?”
于茲眼睛閃過一絲光芒,起身背負雙手,凝視遠方:“小小的教訓一下就是了,不要弄出事來,不然主公那裏……也不好交待。”
親信省得,拱了拱手,正要去安排,于茲卻皺了皺眉頭,止手說:“等等!看來不需要出手了,自然有人會教訓他……”
親信疑惑,順着他的目光看去,場景再度回轉到淩峰這邊,羊羽士在教會淩峰牽馬以後,繼續教他如何上馬,然後還簡單的講解了一下‘馬具’,所謂馬具就是騎手爲了能夠更好的控制馬匹所使用的一些輔助器物,大緻可以分爲馬辔、馬缰、馬鞍、馬蹬、馬鞭這麽幾種。看似簡單,但從牽馬中,淩峰就領略了‘世事洞明皆學問’,看似簡單的馬具當中卻承載了華夏騎術的發展史,不是光用眼睛看着就能學會的,而是需要努力的鑽研。
正當他欲向羊羽士請教時,側裏突然竄出一人來,一把抓住了缰繩,那人嘿嘿冷笑道:“大哥,就是這小子!”
早在淩峰和羊羽士練習騎術時,周圍便已經圍滿了參觀的士兵了,他們一是羨慕,第二自然是妒忌,要知道在軍中戰卒的待遇也是分好幾種的。
就拿步兵和騎兵來說,步卒每天所領取的口糧大概隻夠自己糊口,而騎卒除了自己吃以外,戰馬還能夠再領一份糧食。馬兒多金貴,隻有多不能少,就算吃不完還能夠拿到後整部去更換口糧。再說說穿,騎卒穿的都是上好的鐵甲,此時的黑漆鐵甲有一個極爲拉轟(風)的稱呼,喚作‘玄甲’,不但防護力比普通步卒的皮胸甲高出許多,而且因爲騎兵需要在馬上活動,所以去掉了手臂附近的防護,使之更加輕便靈活。
在江東這片馬比金子還珍貴的地方,一場戰鬥中,主将是絕不可能派騎兵出現在正面戰場和敵人死磕的,隻有勝仗時,會用來乘勝追擊,而敗仗時,用來掩護逃跑。俗話說得好,人比人氣死人,人家吃好的,穿好的,打仗還挑輕松的上,有功勞了讓騎兵揀,雖說萬一打了敗仗需要騎兵進行掩護斷後,可人家四條腿,跑得快啊,任務完成,撒開蹄子就跑,兩條腿的追也追不上,隻能跟在後邊吃灰。
也正是在這些士兵們帶着羨慕妒忌恨的時候,遠遠的就有兩人大搖大擺的走了進來,衆人一見他們,再一看淩峰與羊羽士,頓時明白了,不由暗暗幸災樂禍起來,要知道眼前這兩位,乃是軍中出了名的刺頭,一個叫潘璋,一個叫馬忠,年紀不大,但皆是虎背熊腰的兖州大漢,常人看了,别說打架,吓也吓死你,看他們今天這陣勢,十有八九就是來找淩峰麻煩的。
果不其然,馬忠二話不說,沖将上去制住了戰馬。潘璋則沒有說話,抱着雙臂,冷冷的看着場中的二人。
羊羽士性子豪氣而不剛烈,但極爲韌勁,是那種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角色,但若是有人故意來找碴,萬萬不會退縮,當即發怒,幸好淩峰眼疾手快,直接縱身跳下,不着聲勢的攔在了他面前,抱拳朝對方兩人行了個禮,笑着說道:“兩位兄弟……”
“屁的兄弟!誰是你兄弟,俺們認識你嗎?不認識就胡亂攀關系。”
兩人明顯便是來找事的,那叫潘璋的一言不發,先由小弟馬忠出聲,三言兩語間就能聽得出來他在胡攪蠻纏。
其實在軍隊中,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一軍一營的戰友,皆是‘兄弟’,因爲士兵是死亡率最高的職業,誰也不知道下一秒誰就會永遠躺在地上不起來,因此在某些軍旅前輩看,大家有緣相處不容易,自然四海之内皆兄弟。
聽見對方否認,淩峰暗自壓制,改了稱呼道:“那……兩位,不知有何見教?”
馬忠瞪了瞪眼,喝道:“什麽見教不見教,俺們書讀得少,别文绉绉的掉書袋。不怕告訴你,今天俺和俺大哥,就是來教訓你的。”
淩峰眼角微抽,咬着牙強忍下怒氣,到底是讀過書的人,不與别人三言兩語就動手,更何況這裏又不是後世的街頭鬥毆,要知道漢代人極是勇武,他們不鬥則已,打起架來,勢必要分個你死我亡,絕非簡單的意氣之争。豈不聞當世的‘古之惡來’典韋爲友殺人,夏侯惇因人辱其師,遂殺之,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淩峰不想穿越過來還沒幾天,再‘死’一次,到時候能不能再穿回去,誰也拿不準。
他攤了攤手道:“這便奇了,我與兩位素不相識,既無交情,也沒有恩怨,兩位卻來找我的麻煩?”
那馬忠還要說話,一旁的潘璋卻揮了揮手,示意他退後,上前自顧自的說道:“俺叫潘璋,字文珪,兖州人氏,想必你應該聽說過俺。”
淩峰一驚,潘璋此人他于軍中頗有耳聞,這家夥是個刺頭,曾不止一次聽說他不服管教,甚至連自己的長官都敢下手毆打,當然,他最出名的還不是這個,因爲他脾氣大,得罪人太多,有一次他的對頭邀了十來個人對其進行圍堵,誰知他和兄弟馬忠兩個不但沒有逃跑,赤手空拳反将那十餘人打得落花流水,從此威名于遠揚。
這等兇人,不知哪裏惹着了他。
“俺平生最服天下有志、有節氣的英雄豪傑,最不服的就是你這種屍位素餐,雖然不知道你有什麽後台,但俺不怕,今日俺就是要來教訓教訓,讓你知道,這軍中不是有人就能行的,萬事還得靠這個……”他揚了揚拳頭,沒等淩峰反應,呼的一聲便砸了過來。
淩峰尚在思考他到底爲什麽來找自己的麻煩,壓根沒有料到對方突然出手,被鐵錘似的一拳擊中胸口,踉跄倒在地上。
潘璋見他半晌也沒爬起來,咧開嘴輕蔑的笑了笑,馬忠見狀,頓時高聲歡呼:“潘大哥威武!就是要讓這等小人瞧瞧,沒本事就别學人出來混迹,老老實實夾着尾巴過活。”
羊羽士又驚又怒,喝道:“你們幹什麽?”
有心要沖上去爲淩峰報仇,但看了看後者,趕緊去扶他,剛走半步,就見躺在地上的身影緩緩起身,捂着胸口咳嗽了幾聲。
“嘿……嘿……什麽狗屁好結交天下英雄,原來不過是個偷襲的卑鄙小人。怎麽,施了暗手就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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