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說到守夜啊,悶就一個字。但是如果有機會選擇的話,無論如何還是上半夜好些。像現在這樣,睡得不上不下被拖起來吹着冷風守下半夜,連最後那一點溫暖也散掉了,真是可憐啊。
“幹嘛那麽不爽,和美女守夜啊,我多——羨慕你啊。”冷風撲面吹來,回想起今天雷珈用誇張的語氣和表情說的風涼話,溫羅緊緊衣服。
羨慕就跟我換吧?這樣的話還是沒說出口。在生活中美女不能得罪,在職場上前輩的話要聽,這是常識。隻是,讓資曆、能力、魄力都難以服衆的自己來到這裏當團長,溫羅開始懷疑自己什麽時候得罪了上頭。
人手實在不夠,隻好把兩位委托人也加入了守夜範圍。今晚就安排到他和那美女一起守夜。也是二十锒铛歲的人了,眼前出沒着這樣的美女,竟然一點心動都沒有,溫羅覺得真有點對不起她。
“還是小孩子。”冥凱這樣說。
美女多少有點難伺候,溫羅一直有這樣的信念,特别是見到千夜以後就更是深信不疑。不知道這對他以後找老婆會不會留下很深的陰影。
很輕的腳步聲出現在甲闆上,溫羅立刻回過頭,有點意外地看到了安雅·金,還有她脖子上閃閃發亮的鑽石。心裏不由長歎一氣。
“你出來幹嘛?”之前她還抱怨着什麽冷風啊,幹燥啊,皮膚差啊,怎麽也不願跟着出來巡視,現在卻跑到這裏來吹風?
“你以爲我願意出來?”安雅·金縮了縮肩膀。下午突然遇到了寒流,寒風四起,直直地往身上吹,冷氣一直浸到骨髓裏。“喂,我做了夜宵,進來吃吧。”
語氣不善地扔下一句話,美人噔噔噔地跑回船艙裏。
夜宵?這麽好的待遇?天下可沒有白吃的夜宵啊。
溫羅看看四周的江面,巡也巡了好一會了,周圍連條船都沒有,于是放心地鑽回船艙。
雖然微薄,但鋪面而來的暖氣,讓溫羅先是打了個冷戰,然後霎時整個人暖了起來。18度總比外面的8度強啊。除了一盞過道的壁燈,船艙裏唯一還亮着燈的是飯廳,用力聞的話,還能聞到食物的香味。
真的有點餓了。
“什麽東西?”溫羅看着坐在桌子旁邊的安雅·金和桌面上唯一一個碗,怎麽也看不出來是叫人一起吃東西的架勢。
“夜宵啊,發什麽呆呢?過來吃。”安雅·金随意地招招手。
不動聲色地坐到美人對面,溫羅瞥了眼那碗裏的東西。
“幹嘛一副我想下毒的樣子?我剛看那裏還有點晚上剩下的飯菜,留到明天就更沒人吃了,就做了什錦拌飯……你那什麽表情啊?讓你吃是便宜你了!”美人不由分說把那碗什錦拌飯…推到溫羅面前。
“你自己幹嘛不吃?”溫羅拿起筷子,沒有動。
“吃夜宵會胖。”美人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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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多少都有點任性,這是公理,雖然各有各的方式。象眼前這個盯着自己把每一顆飯粒都吃幹淨的美女,就對食物有莫名的執着。就是難爲了吃飯的那個被看得全身發毛。
“咳,你手藝不錯。”這是真話,隻是這個時候當排解尴尬、轉移話題來用顯得有點失真。
“那是。”安雅·金認真地點點頭。“喂,碗底碗邊那些吃光了,别浪費!”
是,是。溫羅用筷子仔細地撥攏碗底的飯粒,竟然真的吃了個幹淨。幸虧是真餓,不然胃會爆掉。
“老實說,”溫羅放下碗,擦擦嘴,“節約是美德,但,金小姐,你覺不覺得……”
“執着?戀物癖?吹毛求疵?偏執狂?控制狂?”
“停,停,停,等一下!”溫羅揮手打斷她,什麽亂七八糟的名詞?她一下子能說出那麽多。他隻是想說她沒有必要對食物的熱愛貫徹到這麽徹底,絕對沒有其他的意思!
“沒關系,有人也說過我奇怪。”安雅·金攤攤手,“但是!真正挨過餓的人一定會理解我的行爲。”
“要說挨餓的話……我12歲就開始自己在街上讨生活了。”記得剛開始流浪的時候,年紀太小什麽也做不了,又是在長身體,兩天沒吃東西,肚子餓得要命。溫羅還記得他第一次偷的東西,就是那個叫‘甜甜’的面包店裏的面包。
“12歲?哼!”美人冷冷地哼了一聲,滿臉不屑,“我一出生就是個乞丐,跟着個老乞丐到處流浪。這年頭,沒有幫派的乞丐,你知道有多難吃飯嗎?”安雅·金低着聲音說,眉頭不自覺地皺了起來,“我6歲的時候,我叫她奶奶的老乞丐就死了,我就開始獨立了。你知道什麽是真正的挨餓嗎?我餓得把所有能在地上撿到的,能在垃圾桶裏翻到的東西都吃了,我還生吃過流浪動物的屍體……”安雅·金突然扯了扯嘴角“其實,小孩子的免疫力不比成年人差的,吃那種東西竟然都沒死……”
聽着她輕描淡寫地說,看着她越來越緊皺的眉頭,沒由來地動了愧疚之心。溫羅很後悔挑了個這樣的話題來聊天,對于她的少許執着行爲也能理解了。
“抱歉。”溫羅低低地說。
一陣安靜之後,安雅·金先開口了。“無所謂了,過了很多年了。所以有人說,我有很深的童年陰影。”表情緩和多了。
溫羅沒有回答,點了點頭,心裏不置可否。
後來呢?其實是有點好奇的。但是畢竟不是問的時候,大家也不是得到可以問的程度。
“喂,如果找到了寶藏,你有什麽打算?”美人随口開了個新話題。
“唔,沒想過。”溫羅老實地回答。他隻對到手的錢有計劃,沒有什麽提前消費的觀念。這種人注定一輩子庸庸碌碌,成不了什麽大事,這一點,他一直很看得開。存點錢,以後娶個老婆,生了孩子就退休,專心顧家。用積蓄開個小店什麽的養家糊口,一家人衣食無憂。有空的時候招呼幾個朋友出去喝點小酒。這樣的人生也不壞。
“你就一點遠大的人生理想都沒有?”安雅·金眨眨眼,滿臉的驚訝。這個傭兵一點年輕人的沖勁都沒有。
“倒是有輛懷舊全球限量版跑車不錯,一直都想買,而且我也賺夠了買車的錢……金小姐如果找到了寶藏有什麽打算?”覺察到美人表情不耐煩,果斷地轉移話題。
“我呢,找到寶藏以後就退休,和我喜歡人的一起生活,支持他,實現他所有的理想。”
溫羅真沒覺得那是多偉大的理想,但是看着美人微微洩露出來的甜蜜的表情,眼睛裏散發出來的神采,她喜歡的那個男人,竟該是很幸福。
是馬特·愛爾嗎?這種答案了然的笨問題溫羅當然不會問。隻是不知道是哪個男人那麽幸運。唔,前提是,不知道美人的愛情觀是不是都如廢墟般轟轟烈烈。想起幾個星期前那場近距離的爆破,還有站在廢墟前的另外一個紅發美人,心有餘悸。
“你和愛爾先生好象認識了很久。”
“是啊。小時候就認識了,也有20多年了。”
聽說青梅竹馬最後很少成爲情侶,比較容易變成兄妹姐弟,似乎是真的。有人說,就算青梅竹馬最後成了情侶,他們之間也很難有愛情。即使曾經有過,随着時間的沖刷,愛情也會變成親情,一種無關血緣的親情。所以說,認識太早不一定是好事。
安雅·金想起什麽似的,突然笑了,“馬特他啊,算起來還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我6歲那年,我剛剛獨立遇到的第一個冬天。很冷,雪很大,把什麽都埋起來了。我也好幾天沒吃過東西了,躲在牆角擋風,當時真以爲自己快死了,迷迷糊糊的。然後他就出現在我面前……隻比我大幾歲,也就是個小孩罷了,既不高大,長得也不是怎麽帥,那個小孩就把手伸給我,還對我說……”
[跟我走吧,我照顧你,讓你以後都不挨餓不受凍。]
“……金小姐?金小姐??”溫羅伸手在她眼前晃。怎麽說着說着就發起呆了。
“什麽?”猛然看見眼前一隻手在晃,安雅·金睜大了眼睛,本能地發問。
“什麽?你剛才說到,那個小孩把手伸給你。”
“哦。”安雅·金點點頭,又搖搖頭,“恩,後來……我就跟着他走了。”
“……哦。”
就這樣了?
就這樣了。
故事開頭挺有吸引力,結局卻太草率了些。
既然主人不想說,客人也就沒故事聽了。
也許是守夜的時候聊天的緣故,溫羅補眠的時候做了個很單調的夢。純然白色的背景,漫天滿地的白色,是雪。一個穿着破爛,髒兮兮的小孩,滿身蓋着雪花,縮在牆角發抖。這唯一的場景一直維持到睡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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