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出走



第二天早上,當克利德夫人來到地下室門口準備叫維克多吃早餐的時候,看到的是洞開的地下室門和一封寫好的信。

信并不是很長,内容如下

親愛的母親:

感謝您和父親這麽多年的照顧,事實上在那件事情發生之後,我一度仇恨過他,但是最終您的愛還有我們對彼此的愛,讓我們再一次接受了彼此。我原諒了他,也感謝他能原諒我曾經犯下的不可挽回的錯誤。我本以爲在那之後,我可以陪伴你們度過平靜的一生,以一個兒子的身份。

從我和父親取得彼此的諒解之後,到他去世之前的那段時光,是我來到這個世界上最快樂的一段時光,您或許可以理解,或許不能,但是我都要說,我是真的把你們當做了我最愛的父母。

但是,這個世界上并沒有完美的事情,我也是在父親去世之後才發現的。其實他沒有錯,我的确被惡魔所詛咒了。從那件事發生以後,不幸就注定會纏繞着我,并且最終牽連到我身邊的人,所有在我身邊的人,關心我的人,在乎我的人。或者我所關心的人,在乎的人。無一例外,都會受到牽連。

我一開始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是現在想想,如果我在掙脫鐵鏈的第一個晚上就離開了,那麽後來的事情是否就會有所不同了呢?或許你們會因爲尋找我而離開小鎮,從而免受災難呢?

不過人生沒有如果吧,災難再一次降臨了,所以我也不得不站在了這一個人生選擇的岔路口上。而我最終考慮的結果,我還是決定離開了。雖然有家的感覺很好,但是我還是更期望在外面流浪的感覺。

好吧,媽媽,其實我不想再失去你了。就好像你不想失去我一樣,如果我繼續呆在您的身邊,那麽我相信,不幸與意外依然會再次降臨的。如果在牽連到你,那是我的不可承受之痛。所以我走了。

當然,請不用擔心我,你知道我并不是普通和平凡,所以自然也不會那麽容易出事。清相信你的兒子,有朝一日,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面對一切不幸和意外,并且可以保護好你的時候,我就會回到您的身邊,陪伴您度過餘生。

而現在的我,要追随着自己的心,去看一看這外面的世界了。雄鷹的世界永遠是天空,而你的兒子我,要去展翅翺翔了!

最後的最後,我愛你媽媽,也愛我的父親,雖然我從未對你們說過,但是我想如果此刻不說,或許以後就沒有機會了,我已經錯過了告訴父親的機會,已經成了我終生的遺憾,所以我要告訴你,我愛你,媽媽。不要來找我,我會回來的,請相信我,我已經長大了哦!有206cm那麽高哦!

維克多

看着信上的内容,克利德夫人的眼淚慢慢的就流了出來,看完之後,她将這封信放在了胸口,雙肩抖動開始抽泣了起來。

而此時我們的主角,維克多。正如他自己所說的那樣,長大了,身高達到了2米零6。這樣的身高,即使是在歐美人中,也算是大塊頭了。

金色的劉海半遮住他的眼睛,給人以放蕩不羁的感覺。鬓角的和下巴上的胡須連成一片,給人一種不怒而威的即視感。

如果他是中國人的話,可以參考徐錦江扮演的雷豹。嗯,不過可惜他不是,他是個黃毛。所以呢,具體模樣請參考本書封面,原諒作者人物面貌描寫無能。

總而言之呢,他個頭長了,從他和他的獸性合二爲一以後,他就感覺到了他可以‘長大’了。

這并不影響他的壽命,甚至比之前更好,他可以跳過一段很長時間的成長期,直接進入身體最巅峰的狀态,并且一直保持下去,直到他的自愈因子消失或者死亡。

現在的維克多,身高206,智商不知道,不過肯定不是某幾部漫畫裏的602就是了,别搞錯了,602不是說的智商高達602,而是說他的腦容量隻有602G。嗯,隻比筆記本的硬盤多一點點,還沒有某些讀者的種子多。

咳咳,正所謂成長的煩惱啊!當維克多長大以後,他才突然想起了他還穿着小孩子的衣服,結果衣服褲子都撐壞了!連褲衩都沒有幸存下來。

所以說,他跑到領居家裏衣服穿的時候,其實是光着屁股爬窗進去的,對于擁有貓科動物本能的他來說,偷個衣服不被發現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不過尴尬的是他個頭太大了,偷來的衣服不能穿,他隻好套了條褲子和皮帶就開始了自己的流浪之旅,嗯,連鞋子都沒有。

不過當他十幾天之後出現在巴格利中校面前的時候,他已經弄到了一身衣物,還有一個牛仔帽和一匹馬,腰上還插着一把左輪手槍。

至于這些東西的來曆,大家可以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過衣服上的血迹大概可以給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話不多說,當時維克多直接找到了當地美軍駐地門口的衛兵,讓他告訴他們的長官巴格利中校,他的老朋友克利德的兒子找他,還給他帶來了對付印第安人的辦法。

是的,葬禮那天巴格利離開之後便開始了對那支印第安人的追殺,終于在一天之前将他們堵在了一片樹林之中。

但是進入樹林之後,原本美軍的主場優勢卻變成了印第安人的,他們隐藏在樹林中用弓箭和長矛偷襲給進攻的美軍造成了不小的損失。

然後點燃樹林的計劃也因爲環境過于潮濕而失敗了,所以巴格利隻好帶領着自己的手下在樹林外停了下來,開始了和印第安人的對峙。

而維克多也從和巴格利的交談中得知了這群印第安人的來曆,他們之中有蘇族人,他們的行爲不僅僅是爲了報複之前的土地沖突,更是爲一年之前死在美國人手上的兩名酋長報仇。

當時,美國政府爲了開采在科羅拉多北部派支峰地區發現的金礦(注:該地區是1851年管理普拉特河前哨基地的事務官托馬斯?菲茨帕裏克把大平原主要部落的酋長召集到拉勒米堡劃定的集中保留區。),所以制定了一個非常‘機智’的計劃。

他們把兩個部落的酋長騙到了萊昂堡,說是叫他們來開會,其實是強迫他們放棄自己的土地,酋長當然不同意啦,結果就被幹了...

兩個部族在得知了自己酋長的死訊之後,馬上就和美國政府開戰了,而這正是美國政府想要的...

因爲落後的印第安人雖然勇敢,但是卻并不是已經完成近代化和職業化的美國軍隊的對手,他們節節敗退。

随後這兩個部落的遭遇在整個蘇族大聯盟都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并引起了其他蘇族部落的同情。

而其中一個蘇族部落的酋長的兒子,是一個卓有遠見的年輕人,他長得極爲英俊,并且超乎常人的強壯,與他接觸過的白人評價他像一個健美的阿波羅神。

他意識到了自己民族的沒落,希望得到改變,他曾經喬莊前往白人的領地學習他們的知識。

而這一次同族的遭遇讓他終于意識到了想要與入侵的白人鬥争,他必須可以團結所有能夠團結的力量。

所以他花費了一年的時間,穿越了大半個美國,從西部來到了東南部的佛羅裏達州。

希望可以聯系到當地的塞米諾爾人,但是當他到達的時候,剛經曆了三次塞米諾爾戰争的塞米諾爾已經徹底被美軍打斷了脊梁。

他們選擇了投降和接受美國政府的遷移,願意背井離鄉,永遠離開他們祖先曾經世代生存的土地。

因爲他們已經爲了這片土地留了太多的血了,他們再也無法堅持下去了,不過他也不是毫無所獲。

他最終在阿拉巴馬州和佛羅裏達州的交界處找到了一個最後還在堅持的大部落。

不過身爲蘇族人的他剛到對方的領地,就差點被當成美國人的間諜殺掉了,畢竟在這樣一個年代裏,有印第安人爲美國人賣命,成爲‘印奸’也是很正常的。

好在他運氣很好,碰上了前來‘執法’的美軍,在用弓箭幹掉了帶隊的美國上尉(Captain America)之後,他獲得了對方的信任。

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之後,以未來酋長的身份和對方的酋長定下了兩個部族之間的盟約:蘇族人所在的部落會爲他們在西方的土地上尋找一片新的家園,但在面對白人的入侵之時,他們放下部族之間的仇恨與分歧,共同爲了印第安人的家園而戰。

随後,爲了鼓舞部族成員的士氣和提高自己的威望,他和酋長策劃了對維克多家所在小鎮的襲擊。

不得不說,他天生就有成爲軍事家的潛質,在他的帶領和分配下,報複行動出乎意料的成功。

除了在教堂遇到了一點小挫折,其他幾乎沒有損傷。并且在随後的撤離作戰中,帶着整個部族的老弱病殘孕,還能把巴格利中校甩的連部族馬屁股都看不到。

他們把精銳的騎士分散成小隊,不斷輪流騷擾追擊的美軍,并且自己親自帶隊斷後,最終掩護了整個部族的撤離。

但也因此被巴格利堵在了這一片河邊的樹林之中,是的,被堵在樹林的隻有那個蘇族人,而部落的酋長則帶着部落前往西方去尋找新的家園了,隻留下了幾百名勇士和那個蘇族人一起斷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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