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蘭也不知道自己怎麽了,總是想依靠玉兒小姐,她可是隻有十一歲啊,真是魔怔了!
鳳蘭搖頭苦笑,打起精神,帶着秋月一起下去見白翔宇。
這兩人下去,估計每個一炷香的時間是不能結束的。李玉兒這回腦子裏也比較亂,索性打開紙筆,開始寫字。
她發現,寫字能讓自己靜下心來。
李玉兒漸漸忘卻了周邊場景,投入筆下的世界。
不知道過了多久,被一聲小姐驚醒。擡頭看去,卻見鳳蘭含淚跪在自己面前,邊上的秋月則是滿臉的憤慨。
“這是怎麽了?”李玉兒詫異的放下筆:“快起來說話。”
她自己前世做了這麽久的丫鬟,最見不得人跪了。
“小姐,我不嫁人了,我一輩子跟着你。”鳳蘭跪在地上垂淚,不起來。
“說吧,什麽情況?”李玉兒的臉色也沉下來。看這樣子,鳳蘭受欺負了?
秋月在邊上早就忍不住了,這回叽叽喳喳的,把事情的經過學了個八九不離十。
原來,那白翔宇是想空手套白狼。反正在秋月看來就是這樣。
沒錢送聘禮,卻想讓鳳蘭嫁給他;自己沒錢,還想讓鳳蘭跟玉兒要錢租房子住。
這家夥講話很有一套,若不是秋月時不時的在邊上戳穿,鳳蘭可能真的會被他繞進去。
“鳳蘭堅持說,他父母若是不同意,這門親事就不能作數。她就不會嫁給他,他還死磨硬泡了很久,說是什麽自己對鳳蘭姐情根深種,見了一面就再也忘不了……
啊呸!既然那麽喜歡,你倒是想辦法賺錢娶妻啊!自己沒本事賺錢,卻想着鳳蘭這邊倒貼錢,既得了錢又抱得美人歸,他咋不去上天呢?想屁吃呢!”
秋月憤憤不平的罵着。
鳳蘭跪在地上垂淚不已。若不是秋月一直拉着,若不是玉兒小姐之前慎重關照過,她可能真的上當受騙了,自己這虧差點真的吃了。
因爲,她自己身上就有不少錢,用不着跟李玉兒開口。租個房子什麽的,根本不在話下。
鳳蘭越想越悲哀。
自己想嫁人這麽難,好不容易遇到一個願意娶她的,卻是個想吃白食的。不知道是世間的好男人太少了,還是她鳳蘭沒有嫁人的命。
算了,還是别嫁人了。
娘親的遺願,隻能對不起了。
李玉兒差點被驚到了,她沒想到這個白翔宇臉皮這麽厚,還想着從她兜裏撈錢?
這樣的男人最不靠譜了,幸虧他父母不同意。不然鳳蘭嫁過去以後,也沒有好日子過。
“那你們最後怎麽跟他說的?”李玉兒問道。
“鳳蘭姐後來就說不出話了,都是我說的。”秋月驕傲的拍拍胸脯,一副求表揚的模樣。
“我一開始還好好跟他說的,既然你父母不同意,那這門親事就作罷了。接過這家夥黏糊糊的不肯走,死活說自己有多喜歡鳳蘭。我生氣了,就罵他了:你個大男人,光想着别人兜裏的錢,跟強盜小偷有什麽區别?我們鳳蘭是眼瞎了還是耳聾了,要嫁給一個吃牢飯的?”
李玉兒使勁點頭,小臉蛋氣的一鼓一鼓的;“罵得好。”
想到這件事的起因,她忍不住心裏憤憤不平:都怪方晟睿這家夥,下次見到要好好的罰他。
秋月的表現很不錯,挺給她長臉的。李玉兒笑着給了她一個玉簪子:“獎勵你的!”
“哇,真的啊?”秋月最喜歡簪子了,小姐這簪子是在西林去的路上買的,她當時就很喜歡,沒想到小姐直接就送給自己了。
秋月有些感動;“小姐,這簪子很貴的哦。”
“嗯,就是要獎勵你貴的。”李玉兒笑眯眯的說:“記住,在外面千萬不要失去底氣。遇見羞辱我們的,該罵的就要罵,該打的就要打。”
“小姐,打不過咋辦?”秋月認真的問。
“蠢!不是有鳳蘭嗎?”李玉兒給了她一個爆栗子:“鳳蘭可是很能打的。”
鳳蘭含淚笑了。她以爲玉兒會嫌棄自己,沒想到,仍然把她當自己人。
鳳蘭心裏感動,在地上磕了三個頭:“玉兒姑娘,從此後我就是你的丫鬟。您讓我簽了賣身契吧。”
之前是形式上的,現在開始,是真正的丫鬟。
玉兒對她的信任和照顧,她都記在心裏。索性沒有了自由身,就不奢求嫁人了。
若真的有合适的,也不會在乎她的身份。
哦不對,好像丫鬟的身份,比勾欄院出身的,要好一些?這樣是否男人容易接受些?
啊呸!還想什麽嫁人呢?鳳蘭暗自唾棄自己。
李玉兒見她是真心的,也不攔着:“鳳蘭,我跟你簽三年的活契吧,三年後,你仍然是自由身。”
“不,我不想自由身了。”鳳蘭低着頭倔強的說:“小姐你就跟我簽死契吧。”
李玉兒想了想,随她吧。有了鳳蘭的契約在身,對自己是件好事。不過,她心裏是對鳳蘭不強求的,若是中途她想離開,自己自然會放她走,隻是,要在沒有後遺症的情況下,而且,起碼是要三年以後。
樓下,白翔宇渾身無力的離開。
他不知道鳳蘭爲何這麽倔。
爹娘這邊,給他們時間,自然會同意的。生米煮成熟飯了,老人又能怎樣?若是再有個孩子,老人就更加不會反對了。最多就是他們讓他再娶一個,讓鳳蘭做妾……
他求娶鳳蘭,一方面的目的是爲了擾亂方晟睿的科考,另一方面,他也是真的喜歡鳳蘭的長相。
今天早上的鳳蘭,眼睛周圍還有些黑眼圈,臉色也煞白煞白的,看着楚楚可憐,讓他更加心動了。
他本以爲,自己不計較鳳蘭的出身,願意娶她做正頭娘子,她應該感激涕零才是。萬沒想到她要求這麽高,一定要讓他爹娘同意,三媒六聘。
這不是強人所難嗎?
白翔宇覺得,那個秋月在其中起了很大的阻礙作用。
在自己的一番傾述下,明明鳳蘭有些搖擺心動的,被秋月一說,她又回去了。
真是俗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裏有兩情相悅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