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番外三騙盡多情是戲文(1)
我已經不需要任何人的守候和保護了,你走吧。
沈欽君,謝謝你給我一段念念不忘的青春歲月,謝謝你給我一片痛不欲生的花底淤傷。
你走了,我才會放心大膽地生活,放心大膽地愛!
但我會永遠記得你,永遠永遠記得你!”
“爸爸,”等等飄在半空中看我:“你哭了?”
我說你看錯了,我隻是在放松眼睛。
“鬼不是沒有眼淚麽?”
“誰說的。”我輕松釋出一口氣:“人的眼淚代表執着,鬼的眼淚代表愛和重生。
流不出眼淚的鬼,沒辦法轉世爲人呢。”
“所以爸爸要走了?”等等無奈地表示說:“可是我哭不出來,怎麽才能跟你一起走呢?”
我看了看她一臉懵懂又無辜的小表情,迸發出前世今生的第一次腹黑——拎起小丫頭的腰,扒開她的小裙子,我照着她小屁股狠狠打了一巴掌:“哭不哭?”
“哇啊——”
唉,要投胎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我牽着等等的小手往前走:“看到了麽,前面那道光。我們一起走進去。”
“然後呢,下輩子我還要做你女兒麽?”
“你想不想?”
“不要,我要做爸爸的小情人~”
那道光包圍了我們全身,漸行漸遠的距離,我終于還是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姚夕站在原地,被雨後的朝陽沐浴了全身。
仿佛十四歲那年偶然經過的長廊裏,遭遇的那位已經與鋼琴融爲一體的白衣女孩。
她身上的魅力,奪去了午後暖陽的一切眷顧。
也塑成了,我這一生無怨無悔的情劫。
首先,我要澄清一點,韓千洛口中的處男——指的是善于處理各種棘手事件的男人,簡稱‘處男’。
就醬紫,你們愛信不信……
三年前,我辭去了警職。用半顆心經營事業,用半隻眼洞悉世塵。
看盡物是人已非,繁華散落心不随。
我這樣的人,其實早就封閉了自我幸福的可能。把一切都描得又輕又淡,不入眼也不入心。
有次韓千洛跟我說:“明霞已經死了多少年了,就是投胎也會打醬油了。你準備什麽時候才放下?”
我反問,我爲什麽要放下呢?
從她揚着臉在我懷裏閉上眼睛的那一刻,我放得下她歸塵歸土的身軀,卻早已扣住她彌留不盡的靈魂。
人人都會因失去而悲傷逆流,因執着而痛不欲生。不過是把自己空空沒有着落的念想硬生生從消失的人身上抽離掉,不習慣罷了。
而我始終覺得,明霞一直都在。所以我的愛情從沒落空。
人如其名的俏警花,像明媚的光芒下吻上雲朵的一片霞彩。
我也曾以爲這世上最好的愛不過就是彼此多看了一眼,多走了遍心——愛就愛了,不愛就散了。那些矯情的人們沒什麽事總瞎鬧什麽啊,賤的真是。
可我忘了人是會死的……尤其是警察這個高危職業。
我覺得我的愛情觀多健康啊,跟韓千洛和黎安娜那種奇葩簡直不是一個level。
如果一切按照最美好的軌迹走下去,我也想用雙手解開她英氣逼人的警服扣子,再爲她蒙上純潔的婚紗,最後像個傻逼一樣去寵愛她一生一世。
可是爲什麽偏偏我愛的人一聲不響地就死了呢?
Fuk—the—god!
我是警察,所以無法像韓千洛一樣執着于複仇。
我愛的女人站在她最自豪的崗位前沿以身殉職,我本該爲她驕傲。
但我必須要爲此做些什麽,比如說。
換一種生活方式來隐藏悲傷,聚集一些同樣絕望的人,徹底鏟除那個犯罪大毒瘤。
S市特大活體器官走私案,牽一發動全身的罪惡滋長在看不到的迷霧裏。
我力排衆議,主動申請了比卧底還要辛苦的任務。
我組成了一支特案組,親自挑選了那些讓人大跌眼鏡的成員,一時間,沸沸揚揚衆說紛纭,洋溢在整個警局自上到下的所有體系。
那年我隻有二十四歲。
最意氣風發滿懷熱忱的年紀裏,還沒開始成長,就已經成熟了。
我想,死亡是最好的一本教科書。教會你在應該說愛的時候,一刻都不能等。
後來我問韓千洛,你後不後悔沒有早點鎖住姚夕?在她十九歲的美好年紀裏,如果你像王子一樣降臨,也許所有的事都不一樣了。
“後悔……但那又能怎樣?阿珏出事了,難道我還有心情去泡妞麽!生活本來就是這樣,什麽時候,該做什麽事而已。”他的回答很實在,很坦誠。
一點都沒錯。
愛情之所以值得萬古長青地歌頌,正是因爲它們常常虛無到缥缈,脆弱到不堪一擊。
有時隻是一個念頭,一個眼神,一個轉瞬即逝地擦身。
如果沒捕捉下去的,就連影子都沒了。
其實我也挺後悔的,最後抱着明霞的時候——我居然還喊她明隊長。
好吧,我承認她比我大六歲。一心鋪就的事業讓她流産過自己的孩子,也失去了聚少離多的丈夫。
所以隻有我能相信韓千洛是真心愛着姚夕以及她肚子裏的孩子的。人都說物以類聚,我……明明就比他重口多了。
說起我的特案組,我認爲我今生所做最有意義的一件事,就是把那些曾經像我一樣絕望的人聚集在了一起。
我跟韓千洛說,有時候人與人之間組建信任不一定要靠心機,也可以依靠人格魅力。
那些最可靠的左膀右臂,從來都不是脅迫架起來的。
他卻說,我連人格都不健全,談什麽魅力……
第一次見到莫綠菲的時候她身陷一處暗娼會所,被她賭博酗酒的繼父賣進來的。
那年她才剛剛二十歲。
她頭發亂蓬蓬的,臉上身上都是傷,胸前的校服上還别着一枚諷刺的校徽。
她端着半個敲碎的啤酒瓶子,山貓一樣的大眼睛在驚恐之餘又桀骜又決絕。
大有誰敢碰她一下,她就同歸于盡的架勢。
我問她,願不願意跟我走。條件是,我會把那個整天虐待你的繼父送進暗無天日的監獄。
她同意了。
于是我送她去了一處頗負盛名的保镖專業學院去深造了整整一年,她先天敏銳的嗅覺和對人臉識别的能力都是爲我所用的關鍵。
我選中她,不是偶然。
第一次見到張遠的時候,他在酒吧廳裏買醉。
幾個小時前,他刑滿釋放,孑然一身後才發現還是監獄裏更好。
我問他:“不想找你的前妻複仇麽?”
他曾是金融界的驕子,是站在金錢頂端運籌帷幄的天才。卻因爲有了外遇的妻子跟情夫的勾結,以經濟犯罪類涉嫌内幕交易的罪名将他陷害至此。
不僅帶走了他全部家當,還偷偷打掉了他三個月大的孩子。
我說我是警察,可以用最正義最崇高的手段讓你堂堂正正地笑着看他們哭——條件是,用你的才華和能力,爲我做事。
我在少管所裏第一次見到何明天,那年他才十四歲。清清瘦瘦的,戴着一副深度的近視鏡。
父母離異的打擊讓這個本來就内向的男孩變得更加腼腆寡言,除了瘋狂沉迷在計算機的數字世界裏,他沒有任何與外界的交集。
也許他隻是對某家商業銀行的内部系統進行了一次‘老朋友’式的交流,卻在無形中損毀了人家十幾個億。
他是個歪才,決不能被埋沒在這裏。
我說你願意跟我走麽?我會給你最好的機會,用最正确的法則和最有效的交流方式,讓你盡情地留在那個隻有嚴謹邏輯的世界裏。
我在地下黑拳場找到白龍,特種兵出身的他半年多前從戰場下來。大概是遭遇了太多血腥和死亡,曆練出了一顆暴力冷血的心。
退役後的他被診斷爲間歇暴力狂躁的輕度抑郁症,使他無法與人健康正常地合作相處。
我說,我要怎樣做,你才願意跟我走。
他說除非我能赢得了他的拳頭。
我自認爲自己的身手一流,但絕對不會是這個狂人的對手。
于是我張開五指,說:“看,我出布,我赢了你的拳頭。”
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人,但還是輸了一個細節。
因爲韓千洛說,你不是要靠人格魅力麽?這還不是耍手腕。
我說時候未到,總有人會心甘情願地臣服在我程式運籌帷幄之下,與你那種機關算盡完全不是一個道德層次的!
當時他隻是冷笑着避開了我的話題。直到很多年後,他才說‘你用所謂的人格魅力不過隻征服了一個傻瓜罷了,卻從來不肯多放一眼在她身上。
我知道他說的人,是韓千蕊。
我二十四歲時她十一歲,我三十歲時她十七歲。
我覺得我的故事放在她的耳朵裏,都能稱得上是曆時久遠的神話或傳說了。
隔了幾個代溝就隔了多少難以緬懷的心境。
每個少女都有英雄夢,可對于今天的我來講——少女是什麽?好吃麽?能吃麽?
我曾經把韓千洛的女人用一隻手铐給按在了床頭,總不可能再把他的妹妹用一些滄桑的魅力扣在崇拜裏。
欣賞和愛慕是兩回事,愛慕和相愛更是兩回事,而相愛與相處——簡直就像隔着一整個太陽系一樣……
“所以你甯願去挖唐小詩這個牆腳也不願意接受那個小姑娘?”那天林子賦突然問我。
我說你管好小綠的肚皮吧。馬上就要臨産了,别生了孩子跟你一樣八卦。
“你不是說,咱們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厚着臉皮逼問麽?難道證據和線索會自己長腳跑到你面前?”
我覺得他很煩。當初就不該一時心軟答應林展西要帶好他這個日了狗一樣的弟弟。
“明明可以做個高大上的人生赢家,搞定青春無敵美少女。可你爲什麽偏偏要去做吊絲一樣的接盤俠呢?”
我說你可以洗洗睡了。
我有多喜歡唐小詩,其實我根本弄不明白。
就好像是年紀到了,總該對周圍的一些雌性生物稍微産生點荷爾蒙才合理。否則我會覺得自己真的變成了無性向主義者。
唐小詩和葉啓皓在我認識他們之前就已經相愛了,而我所做的一切,就是想辦法讓他們更加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