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烨是假裝失憶的,這一點,我一直有點預感,可終究不敢相信。
那時,我想不明白他假裝的初衷是什麽,現在,我想明白了。
李承烨要犧牲自己,來保全自己的種族。
這是多麽偉大的精神啊,不過李承烨能這樣做,我一點也不奇怪。
房間裏靜了下來,我突然想到,牆壁裏還有一個人。
色男此時正在牆壁裏藏着,也不知如何了。他曾經叮囑過我,千萬不要把他在牆壁裏的秘密說出去,可事到如今,我覺得沒什麽可瞞着的了。
想到這裏,我拍拍李承烨的肩膀,示意他和宛初跟我一起進到裏屋去。
在裏屋,我輕輕敲了敲牆壁,那裏是空的,發出嘟嘟的聲音。
可奇怪的是,我聽不到呼吸聲。
看準了下方的位置,我用力一拳頭砸了過去,牆壁上瞬間出了一個黑洞。
順着黑洞,我雙手往上一提,整面牆被我掀開了一個一人多高的裂口。
果然,牆壁對面不是隔壁的房間,而是一個夾層,夾層不大,也就一人寬,裏面扔着一件沾滿血的衣服。
可是……沒有人。
裏面沒有一個人。
李承烨和宛初都露出驚詫的表情,問我在幹什麽,我急忙跳進夾層裏,撿起裏面的衣服,那确實是色男的衣服。
可是,色男什麽時候跑掉了?
仔細檢查了一下牆壁的縫隙,最後,被我在牆壁的深處發現了一個松動的磚頭,從外面扣動這個磚頭,就可以将整面牆打開。
經過我仔細研究,發現從裏面是絕對不可能打開這面牆的,也就是說,色男不是自己逃出來的。
而是有人,趁着我們在樓下吃飯的這段時間,将他放了出來。
或者說,是那個将他關進去的人,發現他暴露了,将他帶到了另外的一個地方。
在宛初和李承烨的追問下,我簡單的說明了一下情況。當他們知道色男就在這裏關着時,都露出了不可思議的表情。
李承烨對色男的印象不錯,他說,色男雖說猥瑣一點,不過在他的檔案裏,幾乎從沒有犯事過。和他那個姐姐比起來,他真的算是很好的人了。
我四處看了看,發現窗口有輕微開動的痕迹,便急忙走過去,推開窗戶。
外面什麽都沒有,不過我記得,剛才我們離開時,窗戶是緊緊關着的。
看來,那人是從窗口進來的,又是從窗口出去的。
将窗口徹底打開,腦袋探出去,我在窗戶外面的牆壁上,看到了一滴血迹。
輕輕用手沾了一下,放到嘴邊一抿,我便分辨出,那是血族人特有的血。
是色男的。
外面已是漆黑一片,我沒有跟宛初打招呼,便從窗口跳了下去,借着夜色,跳到了樓下。
西藏的建築比較古樸,沒有什麽高樓大廈,甯靜的街道上,時不時的有三三兩兩的車輛出現,大約是天氣冷的緣故,街上的行人不多,偶爾有一兩個藏民出現,也是穿得格外厚重。
和北京,西安完全不同的是,這個城市的空氣格外稀薄且清新,我在稀薄的空氣中搜尋到了淡淡的血腥氣,像一隻獵犬一樣,在城市的小街道裏奔跑着。
我能聽到身後有人追來,一個高大,健碩的腳步聲,一個嬌小,矯捷的腳步聲,是李承烨和宛初。
狂奔了七八裏地後,我終于在一處民居前停了下來。
血腥味在這裏就停止了,我深吸一口氣,方圓幾百米的地方,都沒有了血腥味。
唯獨這個民居門口的石頭上,有一滴新鮮的血液。
血液仿佛是故意滴答上去的,在用它的味道向我打招呼。
宛初很快就到了,我沒跟她們解釋,隻是靜靜的看着眼前的這個民居。
沒有裝破門進去,是因爲我聽到裏面有孩童玩鬧的聲音。
很明顯,這是一處很普通的人家,從門前的對聯來看,還是一家漢民。
對方藏到了這裏,便是要掩人耳目,以普通老百姓做掩護,讓跟蹤過來的人不敢造次。
到現在,我還不能确定,到底是劫持色男的人故意留下血漬,吸引我們過來的呢,還是色男私自留下了血漬,讓我來救他呢。
和宛初,李承烨進行了簡單的交流之後,宛初上前一步,輕輕敲了幾下門。
這是個平房,有一個小小的院落,鐵門上還貼着大大的福字,不是買的那種印刷好的福字,而是人手工用毛筆寫上去的,和對聯一起,字迹寫得格外工整。
在宛初敲到第三下的時候,裏面傳來了一個稚嫩的童音。
“誰啊?”
宛初擠出一絲笑:“送快遞的,開下門。”
送快遞的,無疑是現在最合适的敲門方式,幾乎家家戶戶都有快遞單接,即便最近幾天沒有買東西,也說不好會是前段時間的。
裏面的稚嫩童音哦了一聲,傳來了一陣瑣碎的腳步聲。
單從腳步聲上來看,那應該是一個五六歲的孩童,跑得很快,但是很容易跌倒,很快就出現在門後面,輕輕撥弄了一下門栓,門就要開了。
就在門馬上要打開的時候,孩童的身後傳來了一個聲音。
“丫頭,誰啊,就亂開門。”
那是一個老人的聲音,随着聲音的接近,有一個蹒跚的腳步聲從後面傳了過來。
我和宛初對視了一眼,正在猶豫着該怎麽辦時,那孩童突然說了一句話。
“你是誰啊?我不認識你啊……”
我心裏一咯噔,孩子的聲音,明顯是跟身後的那個老頭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