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老吳的話來說,他其實對那個可能性也沒有十足的把握,隻能把他知道的都說出來讓我們自己來判斷。
老吳在紅星中學第一次聽那個教導主任說起江老師的名字時,并沒有把他跟以前他辦過的一個案子聯系起來,直到我們把他的女兒送到縣裏醫院,老吳仔細打量着江老師這才猛地想起來,這不是他以前辦過一起強奸案的嫌疑犯嗎,沒想到今天竟然重新遇到了。
強奸嫌疑犯?聽到這幾個字時,我和江小可全都驚出呼聲來,沒想到江老師他長的慈眉善目的一副的人民好教師的樣子,居然做過強奸犯這麽遭人恨的職業。
老吳看着我們怒氣沖沖的樣子,連忙解釋道,我們倆誤會了,江老師他當時隻是嫌疑犯,受到他們派出所的調查,最後沒有足夠多的證據鏈,他也被無罪釋放了。
而當年那起案件的受害者不是别人,正是今天的唐月。
随着老吳緩緩的講述,我和江小可逐漸了解到當年的真相。
唐月出生在勝利村,是家裏的獨生女,不過獨生女這個身份并沒有給她帶來任何一點益處,現在大多數人對于生兒生女并不是特别在意,有時還就像要女兒不想要兒子呢。
可在某些地方依然存在着重男輕女的惡習,唐月的父親就是這麽一個人,不僅如此她的父親還是村裏有名的酒鬼,一喝酒回來就打老婆。
他打的那個狠啊,皮帶啪啪的往她老婆身上打,村裏人看到經常看到她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有時候鄰居在家裏聽着實在聽不下去了就過來拉架。
可這根本就不管用,常常拉架後,下一次唐月父親打老婆打的便會更狠了,那時候别說家暴法了,就是連家暴法的影子都沒看到,這種事即使報警也沒用。
警察來了也隻能對他進行批評教育,有一次打的實在很了,都給他老婆打醫院去了,那也隻是讓他進局子裏待幾天好好反省而已。
這一切的根源不是因爲别的,就是他老婆的肚子沒動靜,結婚五六年了,毛都沒有生出來個,一直想要個兒子的唐月父親覺得,這一切都是她的錯,不給我生出兒子就是你的原罪。
逆來順受的她也覺得自己錯了,隻能咬着牙忍着,這一切直到唐月母親在懷上她那一天起,終于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看着自己老婆的肚子一天天的變大,唐月父親心裏那個高興啊,他們老唐家也終于可以有個後了,整天盤算着等兒子出生後要怎麽樣怎麽樣。
那八個是唐月母親自己結婚後第一次過的那麽安穩的八個月,唐月父親無論她走到哪裏他都扶着她,生怕她一不小心摔倒了,傷到肚子裏自己的兒子。
至于打老婆?那段時間就算借他幾個膽子,他都不敢做出這樣的事情,萬一把自己的兒子打壞了,你陪啊,爲了抑制自己的本性他甚至連酒都戒了好幾個月。
唐月母親看着他丈夫變的對她這麽好,天真的以爲他終于變性了,她的苦日子也終于到頭了,可這種安穩日子也隻持續了不到九個月。
産房裏,她丈夫看到唐月降生的那一刻,他一直維持了将近九個月的好臉色刷的一下子就變了,他直接大罵了一聲摔門走出産房,連臍帶都沒有剪,弄的當時的醫生站在那裏尴尬極了。
一直想要兒子的唐月父親沒想到期盼了這麽久竟然生出個賠錢貨,他在之前可是找過不少大仙給看過的啊,他們都拍着胸脯保證道,他媳婦肯定能生出一個大胖小子來。
失望之極的唐月父親把所有的恨全都放在他新出生的女兒身上,想着現在計劃生育管的這麽嚴,他家又是村裏少數漢族戶口,如果再生二胎的話肯定會交一筆非常大的罰金,更别說第二胎能不能生出男孩還不一定呢。
唐月父親看着産房裏剛出生沒多久的唐月,越想越恨,就是她偷走了自己的兒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着護士不注意直接把唐月從嬰兒房裏偷了出來,扔到醫院附近的垃圾桶裏。
當時可是寒冬臘月,要不是醫院的護士發現的早,查房時看到居然少了一個嬰兒,唐月她重新被找回來,否則她直接就在外面給凍死了,在醫院的重護房裏足足躺了半個多月才出院。
這事直接驚動了縣裏的警察,誰都知道這是唐月父親做的,可那時醫院的監控設備還不完善也沒有誰親眼看到他進入嬰兒房裏,再加上他死不承認,最後隻是關了幾天了事。
那之後,唐月母親再也不敢讓唐月離開自己的身邊,睡覺也要在自己的跟前誰,而從醫院回來的唐月父親更是沒幾天就恢複了本性。
喝酒,睡覺,打女人,這裏的女人可不僅僅是他的老婆,還有他年幼的女兒。
一年,兩年,整整三年過去了,他老婆的肚子還是一點動靜都沒有,這三年的時間已經逐漸消磨了他的耐心,從以前喝醉酒才打老婆轉變成有是沒事就打一頓出氣。
打老婆的花樣簡直玩出了創新,因爲村民和警察警察的找上門,他逐漸發明了一套又能打老婆又能讓外人看不到傷痕的辦法。
第四年,災禍發生了,可能是老天爺也對他這種不拿老婆當人的做法看不下去了,在一天上工的工程中,他被掉下來的鋼筋砸斷了腿,從此成爲了一個廢人。
唐月母親爲了養家不得不早出晚歸的到鎮裏的集市上賣菜,爲了省幾毛錢的車票錢,她每天都是走着幾公裏的土路去鎮上,她都做到這個份上了,唐月的父親依然不滿足。
因爲此時他突然發現了一個很不妙的東西,他的腿斷了,以後肯定管不住的自己的老婆了,而她每天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外面,會不會他老婆在賣菜的時候偷男人。
而他行動不便不可能每天都跟着一起去看着她,于是他就想出了一個“絕妙”的辦法來。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