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爲防盜章 至于回學校拿衣服什麽的, 譚默壓根兒就當沒聽見。
他對她太了解了,隻怕屆時她借機賴在宿舍裏, 若他敢闖進去, 她一定會大聲喊騷擾, 讓學校保安将他弄出去。這種事情,她絕對幹得來。
林寶寶冷笑一聲, 有病的譚大少爺倒會打蛇随棍上。
雖然心裏不太高興, 看在他現在有病的份上,林寶寶還是選擇沉默。
幾分鍾後,林寶寶終于可以離開被關了一個下午的地方, 走過小區中清幽的小花壇。
小區外不遠處有商場。
正是周五的傍晚, 商場的人流量非常多, 大多數是上班族和父母帶着孩子, 人來人往,一片熱鬧。
林寶寶喜歡熱鬧,一點也不嫌喧嘩,整個人都是笑眯眯的。
在買東西的過程, 譚默全程盯着她,讓林寶寶幾乎以爲自己對他幹了什麽傷天害理的事情, 讓他發病後如此緊盯着她, 連警察都沒這麽緊盯着犯人的。
林寶寶随便挑了換洗的衣服,然後去商場的超市買一些食材, 都丢給他拎着, 雙手揣在兜裏, 慢悠悠地和他走回小區。
這次林寶寶仔細觀察了下小區,發現是南城新建成不久的高級小區,離她的學校倒是不遠,大概十來分鍾的車程,環境清幽,居住在這裏的皆是非富即貴。不用說也知道,這裏應該是譚大少的一個暫居之地,雖然她也不知道他人常年在國外,怎麽會在這種地方置辦房子。
進門後,林寶寶将食材丢給譚大少,頤指氣使地讓他準備今晚的晚餐,要是讓她不滿意,她馬上就走人。
譚大少看她一眼,拎着食材默默地進廚房。
林寶寶無事可幹,先去放她背包的房間,伸手推了推,黑線地發現,房門是鎖着的。
看來這位有病的大少爺防着她呢。
無奈之下,她隻好在房子裏四處晃,東瞅瞅西看看,發現這間公寓果然很有譚大少的風格,設計簡約,以黑白灰三色爲主,偌大的客廳裏,除了電視牆外,隻有套沙發外,什麽都沒有了。
這也太簡潔了。
因爲空間大,東西少,放眼望去,它空蕩蕩得讓人心頭不安。
住在這種地方,就算沒病也會憋出病來。
林寶寶是個喜歡熱鬧的女孩子,隻要周圍安靜空闊,就會感覺到不安,總是忍不住将生活弄得熱熱鬧鬧的。和她相反,譚默喜靜,行事講究,生活有格調,和她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
所以他們不和,也不是沒有原因的。
林寶寶無所事事地晃蕩着,很快就晃到廚房。
廚房同樣很大,也很寬敞,站在琉璃台前的男人一手拿着一顆花椰菜,一手拿着泛着寒光的菜刀,仿佛在思考如何給它分屍。
他嚴肅認真的神色,讓人産生一種他正在做什麽嚴肅研究的錯覺。
林寶寶冷眼看着,果然不能指望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大少爺。
她沒有提醒什麽,雙手環胸,就這麽冷眼看着。
直到廚房傳出一股燒焦味,煙霧彌漫,林寶寶終于忍無可忍地将他轟出去,自己撸袖子上。
然後輪到他站在廚房看,她在廚房裏忙碌。
譚默話不多,安安靜靜地盯着人看,讓她想要忽視都無法,實在是這人的存在感太強。明明才三年未見,他突然間像變了個人似的,身上的氣場非常強,讓她本能地感覺到危險。
也是這種危險,才會讓她決定順他的話行事,沒有像以往那樣和他逆着來幹。
林寶寶手腳麻利地做了兩份番茄雞蛋面,指使他端出去,兩人坐在餐廳裏安靜地用餐。
正好是晚餐時間,能按時用餐,胃得到滿足,沒有抗議,讓她舒服地籲了口氣。譚默安靜地吃着,将一整碗面全部吃完,連湯也沒有留下,和午時隻吃了一點完全不同。
林寶寶瞥他一眼,沒說什麽。
吃完飯後,林寶寶将碗丢給他洗,人就走了。
譚默看了看,将碗丢到洗碗機,就不管它。
夜幕降臨,林寶寶又躲到衛生間裏和譚明博通電話。
她好小聲地彙報譚大少爺的不正常情況,忍不住問,“譚叔叔,譚默到底發生什麽事,怎麽病得這麽厲害?”
譚明博沉默了下,方才道:“他摔了一跤,摔到腦袋……”
“哦,原來是摔壞腦子,怪不得。”林寶寶恍然大悟,原來不是神經病。
譚明博聽得滿臉黑線,如果他沒聽錯,這孩子是在幸災樂禍吧?
他輕咳一聲,又道:“寶寶啊,其實阿默在國外這幾年,出了點事,壓力極重,後來又摔到腦子,就變成這樣了。如果他有什麽不對的,你多包涵啊。”
林寶寶皺眉,“譚叔叔,你知道的,我并不想包涵。”
譚明博苦笑,誠懇地道:“寶寶,算是叔叔求你了!阿默是叔叔第一個孩子,老爺子十分看重他,如果他出事……你知道譚家還有其他的孩子,爲了得到老爺子的肯定,一定會趁機對阿默出手的。”
林寶寶的眉皺得更深。
這就是她不喜歡去譚家的原因,家大業大,狗屁倒竈的事情也多,幸虧譚叔叔不像那些人,可惜他生的兩個兒子都不乍樣。
就在兩人通話時,衛生間的門又被敲響。
林寶寶手裏的手機差點摔出去,擔心某人又像白天時直接破門而入,這是人幹事麽?
不能再因爲他腦子有病,導緻每次談話都無疾而終,她可不想最後莫名其妙地真和他結婚了,想想就可怕。
“爲什麽要和我結婚?”林寶寶嚴肅地問他。
譚默顯然還有些睡意,頭發支楞着,整個人顯得十分無害。
他愣愣地說:“我喜歡你,結婚不好麽?”
“當然不好,我可沒感覺到你喜歡我,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不喜歡你。”林寶寶反駁。
“不會,你喜歡我。”譚默笃定地說,她要是不喜歡他,在末世時,就不會和他在一起了,雖然最後她騙了他,但他知道,她心裏是喜歡他的。
林寶寶差點又被他弄得抓狂。
他哪來的自信,自己是喜歡他的?這也太自戀了。
林寶寶氣成河豚,覺得這場談話好像又一次繼續不下去,每當她想嚴肅以待,譚大少總能讓她氣得失去控制。
林寶寶跳下床,在房間裏轉圈圈。
直到心平氣和,回到床前,繼續和腦子有病的譚大少交流。
這回林寶寶十分有耐心,決定不管怎麽樣,先不能生氣,生氣解決不了問題。
她冷靜而理智地說:“先不說我喜歡你的事情,說真的,我從不不覺得你喜歡我,你是不是忘記了,你十七歲出國前,我經常氣你,你也讨厭我,我們一直是相看兩厭。”
林寶寶恨不得趕緊讓他想起來,他們以前之間的關系十分不和睦。
“不是。”譚默開口。
“什麽?”林寶寶對上他黑浚浚的眼睛,有些不敢直視。
“不是的,我不讨厭你,我喜歡你。”他慢慢地說着,仿佛在回憶着什麽,“那時候,我不知道怎麽表達對你的喜歡,你也不給我機會,所以……”
林寶寶:“…………”
林寶寶臉上有片刻的空白,嘴巴張了張,一臉震驚地看着他。
如果她沒有誤會他的意思,他這是……
譚默一點也沒有在喜歡的女孩子面前剖析自己心理的不好意思,他偏首思索着十七歲的自己的心情,時隔太久,他忘記很多,但有一種心情,是絕對不會忘記的。
比起少年時敏感細膩又别扭的心情,經曆過十年末世,那些東西已經變得無所謂了。
“我喜歡你,但你總是拒絕我,我當時不敢和你說,不然你就不會再來我家。”譚默如此說。
是的,他從少年時期就喜歡她,喜歡這個明明可愛得像娃娃,卻又冷漠得拒絕全世界的女孩子。隻有她自己沒有發現,她對世界、對人、對事情、對生活有多冷漠,她看起來喜歡熱鬧,但又将自己排斥在外,不允許任何人走進她的生活。
她習慣一個人。
因爲她害怕如果她對誰撇開心扉,又會像小時候一樣,被父母抛棄,最後仍是一個人。
她的内心世界太複雜了,所以他當時不敢表露太多,否則他可能再也無法見到她。
林寶寶再次被他震得說不出話來。
她張了張口,想說别開玩笑了,他怎麽會喜歡她?可看他認真的模樣,她又沒辦法反駁。
她努力地回想小時候的事情,父母持續不休的争吵,協議離婚,媽媽爲了報複她爸,将她寄放在譚家。譚明博對她很好,譚默雖然看起來愛搭不理,但卻一直陪她玩,隻要她一哭,他就會坐在一旁守着她,直到她擦幹眼淚爲止。
小時候,譚默雖然不愛說話,卻從來不會說什麽戳她心的話。
卻不知什麽時候起,譚默變得尖銳起來,每次見她時,總會用那種高傲的神色打量她,不經意間,會說一些氣她的話。青春期的少年少女總是不理智的,敏感而固執,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心情不好時,總會想要傷害對方而保住自己那可笑的自尊心。
她覺得自己和譚默是互相傷害來維持自己高傲可笑的自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