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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捷和衛士都身着體能便服。這種便服類似于後世的T恤、大短褲,适合在夏季進行體能訓練,其他季節也可以作爲内衣。
華夏封建禮教規矩極嚴,女人不得裸露過多的肌膚,男人亦是如此。複興軍的體能訓練服直接把官兵的小臂、小腿裸露在外,有時人看來,頗有些驚世駭俗。
衆人并不知道吳捷的身份,隻能從他們的發型、衣着上判斷他們是複興軍。
出于畏懼,他們本能地閉上了嘴,不再議論紛紛。可看他們的神情,似乎并不服氣。再看他們的發型,仍有不少人留有辮子。
在儒家“三綱五常”的倫理秩序下,他們對崔菊的遭遇并無同情,反而持以強烈的鄙夷。同樣的,做奴才久了,他們已對辮子習以爲常,反而覺得留短發、穿西式軍有的複興軍像假洋鬼子。
魯迅先生曾經批判封建禮教,說它是吃人的禮教。吳捷年輕時讀魯迅的小說,總覺得有些誇大其詞,文鋒太過銳利,帶着一絲殘酷。
從崔菊的遭遇來看,魯迅說封建禮教吃人,毫無的成分。在傳統華夏,封建禮教不僅成爲朝廷用來鞏固統治的思想利器,也逐漸成爲士紳階層的共識。
即便是曾國藩這樣位高權重、思想開明的一等侯爵,即便是王闿運這樣的大才子、晚清第一狂人,亦不得不屈服于封建禮教。他們不僅無力保護自己的親生女兒,反而忍痛把女兒往火坑裏推。
再說辮子。兩百年前,滿清入主中原,把剃發作爲漢人忠誠的衡量标準,強迫漢人剃發,強調“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
漢族都有蓄發的傳統,認爲“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爲了抵制清廷“剃發令”,很多地方爆發了激烈的抵抗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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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殘酷鎮壓,制造了“江陰八十一日”、“嘉定三屠”、“揚州十日”等慘劇。
太平軍興起後,洪楊主張恢複華夏衣冠,要求“留辮不留頭,留頭不留辮”。
複興會借太平天國興起,也一直主張剪辮。不僅如此,複興會更進一步,主張像洋人那樣留短發,以保持頭發的清潔衛生。
如何推廣短發發型?除了軍隊、政府、學校帶頭留短發外,複興會對留辮子的男人額外征稅,民間稱之爲辮子稅,每月一元法币,合銀子0.7兩。
留辮子的男人納過辮子稅之後,得到一張憑證,記明何日納稅,何日到期。到期之後,若想留辮子,需要繼續納稅。
當時,綠營兵一月軍饷才二兩多銀子。複興會的辮子稅不可謂不重。
在江西九江,剛開始時還有些富紳留辮。經過五年來經營,九江的辮子已經基本絕迹。
倒是湖南這邊,複興會剛剛占領長沙時,曾發出布告,要求男性市民在十日内剪辮。十日之後,留辮者需要繳納辮子稅。
現在,十日之期已過,仍有些長沙士紳留着辮子。剛才圍觀的人群中,就有幾人拖着髒兮兮、油乎乎的辮子。
在清朝的衣冠服飾中,吳捷最反感的就是辮子。這種被洋人稱爲“豬尾巴”的辮子,無疑是奴隸的象征,代表着愚昧、落後、奴性,極大地影響着清朝人在國際上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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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悲的是,漢人經過滿清兩百年的奴役,早已忘記清初“剃發令”背後的腥風血雨。他們已對辮子習以爲常,甚至還自鳴得意。
民國建立後,仍有不少地方的民衆抵制剪辮。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對此十分不滿。他通令全國剪辮,措辭十分嚴厲:
“凡未去辮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淨盡,有不遵者以違法論。”
在吳捷看來,革命必須摧毀封建禮教,必須移風易俗。
就江西而言,九江根據地已納入複興會治下五年,仍然存在封建殘餘,其他如贛南、贛西等偏遠地區更不必說。
如今,複興會還未完全占領湖南,談移風易俗爲時尚早。但是,爲了加速複興會的事業,必須把移風易俗作爲一項重要工作。
保證婦女權利、剪除男性辮子,正可作爲移風易俗工作的切入點。
眼下,崔菊訴請離婚,丈夫劉良在場,不少士紳也在場。吳捷決定趁此機會,介入這場離婚案,保護崔菊的婦女權利,爲湖南移風易俗工作開個好頭。
他當即對周圍的士紳說:“我是複興會會長吳捷。我們複興會主張男女婚戀自由,結婚、離婚悉聽尊便。
“大家可能也聽說了,我們複興會實行新式法律,離婚官司怎麽打,很多人還不知道。如果大家有興趣,不如到明天下午申時初(十五時整)到校場現場觀摩,我們舉雙手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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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捷邀請士紳觀摩離婚訴訟案,消息就像長了翅膀一樣,很快就傳遍了長沙城。大家一來可以觀察複興會審判離婚案,二來可以看崔家、劉家的笑話,争相前來觀摩。
校場原是湖南綠營進行操演、比武的場地,可以容納上萬人。
到了次日下午十五時,校場周圍已經擠滿了長沙市民。
舞台當中擺着一副桌椅,上面标志着“法官”二字。長沙市中級法院院長是一名來自江西的複興會幹部,南都大學法學院畢業,此時充任法官。
旁邊一名書吏,坐在法官席旁的小椅子上,上面标志着“書記員”三字,負責記錄本次案件。
法官右手邊、斜對面,是原告席,坐着原告崔菊、代理律師劉霁。原告席對面是被告席,坐着被告劉良、辯護律師陳甲、傳統訟師蔣乙。
當然,當時的長沙城内尚無精通複興會法律的士紳,陳甲隻是一名公益律師。
所謂公益律師,是指訴訟當事人因各種原因找不到代理律師時,由法院指定不收費的公益律師,以維護訴訟當事人的權利。
吳捷組織這場聲勢浩大的公開審判,自然是想讓崔菊打赢官司,讓劉良敗訴。
崔菊的代理律師劉霁是一名法律高才生,陳甲的法律素養顯然不如劉霁。至于訟師蔣乙,雖然熟悉滿清的法律,卻并不知曉複興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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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身後兩側,又坐着一些特邀代表。一列是湖南軍政委員會、長沙市的大員們,大約有十來個人。另一列是崔家、劉家以及長沙城内有頭有臉的士紳,大約有四五十人。
下午十五時整,法官敲擊法錘,宣布審判開始。
一名法警在旁高呼口令:“請全體起立!”現場肅穆,所有人都自覺地站了起來。
爲表鄭重,吳捷特意調來近衛團軍樂隊,現場使用西式樂器奏《複興會會歌》,使氣氛更加莊重。
軍樂完畢,法警再次高呼口令:“請坐下!”
法官發言,請原告一方陳述訴訟請求、理由。
崔菊是大戶人家出身,不習慣抛頭露面。昨天,吳捷請她配合公開審判,崔菊原本不同意。經過複興會幹部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也爲了跟劉良離婚,崔菊勉強同意了參與公開審判。
她不好意思發言,由代理律師劉霁代爲發言。劉霁手持擴音器,向法官陳述了崔菊請求離婚的請求、理由。他除了精通法律,還能言善辯。
在劉霁聲情并茂的陳述下,劉良成了一個惡貫滿盈之徒。在家,他偏聽偏信小妾,淩辱正妻,使崔菊在劉家的地位不如一個傭人。在外,他五毒俱全,挪用公款抽大煙、嫖娼,克扣團丁軍饷。
擴音器使劉霁的聲音變得更加雄厚、莊重。盡管外圍的人聽不清他的話,前面的人還是被劉霁的話所感染,對崔菊深表同情,對被告劉良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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