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小别勝新婚,久别勝什麽?
鍾苓子醒來的時候,已經是黃昏。
公孫瑾被她枕得大腿有些發麻,但臉上仍舊帶着淡淡的笑容。
“唔~這一覺睡得真舒服。”
鍾苓子眯着眼,滿足地笑了起來,從公孫瑾的膝枕上離開的時候,她還有些不舍。
“外婆給你煮的湯還熱着,快去喝吧。”
公孫瑾伸手理了理她的頭發,蓄了長發之後,她的氣質和以往相比,更溫婉了。
“我蓄長發,你喜歡嗎?”
鍾苓子眨巴着眼睛,很是期待地看着他。
公孫瑾很喜歡看她高中時留長發的照片。
她就在想啊,他應該是喜歡自己留長發的樣子。
在美國的那兩年,她特意将頭發蓄了起來。
“喜歡啊。”
“不管長發還是短發,都很喜歡。”
公孫瑾站起身的時候,腿有些麻,險些站不穩。
“哈哈,我來給你揉揉。”
鍾苓子将公孫瑾按在了沙發上,然後蹲下身,很用心地開始給他的大腿按摩。
她一邊揉,一邊伸手輕輕撫摸,嘴角帶着淺淺的笑。
“别這樣摸我腿,很癢的。”
“伱這樣真像個癡女。”
公孫瑾打趣道。
“鵝鵝鵝~”
鍾苓子伸長脖子,又笑出鵝叫。
“讓你也摸摸。”
她說着,又坐到了他身旁,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腿上。
這一幕,正好被姝兒和魚魚看在眼裏。
“咦~”
莊小魚趕忙伸手捂住了眼睛。
“羞羞臉。”
鍾姝兒也俏皮地往這邊吐着舌頭。
“兩個死丫頭,當心我揍你們哦!”
鍾苓子蹬大眼睛,佯裝生氣地道。
兩個小姑娘又嬉笑着跑遠了。
吃完晚餐,兩個人在家裏又溫存了一會兒。
坐在沙發上,依偎在一起,慢慢說着話。
鍾苓子說外婆煮的玉米排骨湯很好喝,是她一直懷念的家鄉的味道。
美利堅雖然也有很多中餐館,但她真的一點也不喜歡吃左宗棠雞。
“今天晚上别走了,就在我家裏過夜好不好?”
鍾苓子将頭依在他的肩上,緊緊抱着他的胳膊。
“這樣沒問題嗎?”
公孫瑾還是有些顧忌,怕影響外婆和姝兒休息。
“沒事的,我們之間的關系又不是什麽秘密了,外婆也知道啊。”
鍾苓子理所當然地道。
“那……好吧。”
公孫瑾沒有拒絕。
“嘻嘻,咱們現在就回房間。”
見公孫瑾答應了,鍾苓子挽着他的胳膊,迫不及待地就往房間裏跑。
“現在天都沒黑,還這麽早。”
公孫瑾看了看窗外的天空,黃昏中的火燒雲美不勝收,落地窗被照耀得一片赤金。
“我等不及了。”
鍾苓子将房間門反鎖,拉上窗簾,然後一把撲進了公孫瑾懷裏。
“這兩年我隻能看着你的照片,你都不知道我是怎麽忍過來的。”
她貪婪地嗅着公孫瑾身上的氣息,臉頰泛起迷離的绯色。
小别勝新婚,久别勝什麽呢?
公孫瑾不知道,隻覺得整個人都要虛脫了。
第二天清早,收拾好了東西,吃完外婆做的早餐,兩人一起回了學校。
休學兩年,鍾苓子先去了輔導員辦公室完成交接。
走的時候,辦公室裏的老師們還都和她一起合了影,要了她的簽名。
她現在可是家喻戶曉的明星,和公孫瑾一樣,都是學校的“優秀校友”。
隔了兩年再回到學校,她還有些懷念這裏,讓公孫瑾陪着她走了走。
走到一半,看到了路邊的電動車,就興奮地抱着公孫瑾的胳膊搖了搖。
公孫瑾會心一笑,騎上電動車,載着她在學校裏逛了逛。
鍾苓子坐在後座,很是自然地将胳膊環在他的腰上,臉頰緊貼着他的後背。
學校的人工湖畔,永遠是情侶們最喜歡去的地方。
岸邊的楊柳下,總是有年輕的男女們依偎在一起。
男孩抱着吉他,一邊彈,一邊給女孩唱着歌,唱的是《喜歡你》。
女孩子說她想聽《紅豆》,男孩子又給她唱《紅豆》。
宿舍樓下,晾曬的被子上總是會長出橘色的貓貓。
被女孩子們喂養得肥肥胖胖,像是煤氣罐一般。
運動場上,有情侶在打羽毛球。
女孩子看着高高飛過頭頂的羽毛球,總是會撒嬌,求着男孩讓讓自己。
出食堂的門口,有面容稚嫩的女孩子抱着外賣的保溫箱,帶着頭盔騎上電動車送外賣。
頭盔上的竹蜻蜓在風中滴溜溜地轉着。
花壇中的小路,有男孩小心翼翼扶着女孩的自行車後座。
“别怕,我會扶着你的。”
聽到他這樣說,那女孩才放心地将腳落在踏闆上。
看着這些似曾相識的畫面,鍾苓子輕輕笑了起來。
“你知道嗎?”
“以前,我們剛剛相識不久,你騎着電動車載着我送外賣的時候。”
“我就很想像這樣抱你。”
她柔聲說道。
“原來你從那時候就對我圖謀不軌了?”
“我就知道你貪圖我的美色。”
公孫瑾一本正經地道。
“哈哈,是的呢。”
鍾苓子眯起眼睛,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看着公孫瑾的鎖骨,突然流鼻血這件事,然後又哈哈大笑。
……
“面試結果怎麽樣?”
見歐陽瑞背着背包回了宿舍,林輝也放下了手中的遊戲。
“不行,我英語口語不太行。”
歐陽瑞搖了搖頭。
“那家外貿公司真的很好,每年都會帶入職的員工出國學習,提升業務能力。但是我和面試的老外面對面交流的時候,總是磕磕絆絆。”
“唉,怪我自己不中用。”
歐陽瑞癱坐在椅子上,有些頹喪。
他這四年過得算是比較努力的那一類人了,就是英語的口語确實差了一些。
四六級雖然過了,但還是學的啞巴英語。
“接下來準備投另外幾家公司。”
歐陽瑞說着,打開電腦開始修改自己的簡曆。
“歐陽瑞,你能幫我做一下簡曆嗎?”
唐福林隐隐有些焦慮。
快到了實習的時候,他才發現,自己竟然連簡曆都不會做。
“自己做啊,别這麽懶。”
“你怎麽這麽懶啊?平時宿舍大掃除衛生不做,計算機課分配的小組作業也不幫忙”
“整天就擱那打英雄聯盟,連個PPT都不會做,校招來的單位也不主動去問。”
“現在簡曆也讓别人幫忙做嗎?找工作是你自己的事。”
最近找工作不順利,和劉婷又發生了些争吵,歐陽瑞心情很是煩躁,忍不住将他數落了一通。
唐福林聞言,也是漲紅了臉,沒好意思再讓他幫忙。
打開電腦,唐福林這時候才發現,自己竟然連wps和word都不太會用,隻會簡單的複制粘貼,套用模闆。
“你們論文決定了寫什麽方向嗎?選好了導師沒有?”
“選完導師,就要開始準備畢業論文的任務書和開題報告了。”
林輝看着輔導員在群裏發的通知,眉頭緊縮。
“正在想。”
歐陽瑞揉了揉眉心。
“對啊,還有畢業論文要搞。”
“我都沒想好論文标題,你們論文打算寫什麽方向的?”
唐福林聞言,不免有些擔憂,連遊戲都顧不上玩了。
到了畢業的時候,一樁接一樁的事情,總是忙得人焦頭爛額。
倉促之中,根本沒有時間去準備。
學校的課越來越少了,已經拿到了offer的同學,提前請假離了校。
上課的時候,能明顯感受到班上的人數已經參差不齊。
下課後,走出教室,唐福林舉目望去,不知道自己該去向哪裏。
拿着書本去了一趟圖書館,座無虛席,到處都是占了座位,爲考研做準備的大三大四學生。
回宿舍的時候,能看到隔壁宿舍的同學已經拎着行李箱和背包離校。
一邊走一邊笑着和同學打招呼。
“祝大家考研考公的早日上岸,我要開始上班了。”
唐福林看着這些,突然感到很慌張。
他還沒有做好面對這個社會的準備。
就像嬰兒待在母親溫暖舒适的子宮,突然被帶到燈光照耀下的世界,從聲帶發出本能的哭喊。
這是一種對未知世界的恐懼。
焦慮之中,他給家裏人打了個電話。
當感到不知所措的時候,他就想聽一聽家裏人的聲音。
媽媽說,她和爸爸的年齡都大了,賺不到什麽錢,希望他可以早點出去工作。
弟弟還要上學,需要他多幫襯。
家裏的平房拆了,蓋了兩層的小樓房,還欠了親戚幾萬塊錢沒有還。
聽到這裏,唐福林更迷惘了,還有一種無法言說的疲憊。
回宿舍的路上,他在男生宿舍樓下的奶茶店買了一杯奶茶。
用現金零錢結賬的時候,奶茶店兼職的女生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隻是一個漫不經心的眼神,唐福林又開始多想了。
他開始打量自己的穿着和打扮。
思考自己是不是因爲頭發沒有洗,顯得油了。
臉上髒了還是醜了。
衣服是不是很沒品,一眼看上去就很窮。
接到奶茶回宿舍的時候,唐福林總是在想這些問題。
推開宿舍的門,唐福林左右看了看,對玩着遊戲的林輝說:“林輝,我剛剛去買奶茶,那個奶茶店的小姐姐一直看我。”
“嗯,挺好的啊,這是愛情。”
林輝頭也不擡。
“不是,我懷疑她有些看不起我。”
唐福林猶豫了片刻。
林輝聞言,無奈地歎了歎氣,手指從鍵盤上移開。
他很讨厭唐福林這種性格,總是特别自卑敏感。
陌生人的一個眼神也要過度解讀。
“能不能不要總是在意陌生人的看法啊?也許人家根本就沒那個意思呢?”
“肯定有的。”
“林輝,我跟你說,這樣的人遇到過很多。”
“媽的,我那個高中班主任就是這樣。”
唐福林嘟囔起來。
“啊!停停停,你是不是又要說你那個高中班主任諷刺你啦?”
“你說了多少遍了?從大一開始就跟我們說你高中的事。”
“誰會特意關注你啊?沒準人家連你名字都忘了。”
林輝扶着額,心力交瘁。
“真的,我看那個班主任很不爽。”
“他就是故意諷刺我,看我的眼神就是那種很瞧不起我的樣子。”
唐福林有些生氣。
“他怎麽諷刺你了?”
林輝撇了撇嘴。
“我坐在教室後面,有次趴在桌上,但是沒有睡覺。”
“他說有些人呐,把桌子書摞那麽高,躲着睡覺玩手機,就是爲了混吃等死。”
“所以呢?你就因爲這麽一點屁事,記了整整四年?”
“你怕不是瘋了吧?”
林輝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戴上耳機,靠在椅背上開始聽歌。
公孫瑾的《不浪漫罪名》,他尤其喜歡,不管聽多少遍都不會厭。
見林輝不搭理自己了,唐福林又低下頭看自己的鞋子。
鞋子很舊了,邊沿有些髒。
褲子和衣服也很久。
肯定被人瞧不起了。
良久,他擡起頭,伸手摸了摸書架上的書。
《人間失格》、《白夜行》、《平凡的世界》。
這是上大學期間,他最喜歡的幾本書。
“生而爲人,我很抱歉。”
“我的世界裏沒有太陽。”
這兩句話甚至記在了他背記單詞的筆記本上。
翻開《平凡的世界》,取出書簽,他看到一段用筆做了記号的段落,心裏滿是失落。
“誰讓你讀了這麽多書,又知道了雙水村以外還有個大世界。”
“如果從小你就在這個天地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那你現在就會和衆鄉親抱同一理想。經過幾年的辛勞,像大哥一樣娶個滿意的媳婦,生個胖兒子,加上你的體魄,會成爲一名出色的莊稼人。”
“不幸的是,你知道的太多了,思考的太多了,因此才有了這種不能爲周圍人所理解的苦惱。”
唐福林沒辦法跟自己的家裏人說出自己的苦惱。
他們不會懂的,一隻井底之蛙從井中跳出來,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又被踢回去是什麽感受。
他想離開自己的家鄉,不想一輩子待在那個破地方。
所以他拼命讀書,上了大學。
可他突然發現,自己好像沒辦法在大城市裏紮根。
距離完結還有十幾萬字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