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山水莊園的指控,必須嚴格遵循證據規則。”高育良敲了敲《刑事訴訟法》文本,“達康同志提供的出入記錄,能證明祁同偉同志參與違法活動嗎?公安廳長出入特定場所,可能是爲了社會治安暗訪——比如調查群衆反映強烈的涉黑線索。”
他轉而質疑證據合法性:“這些監控資料獲取程序是否合規?若常委會可以随意使用非法取證手段,法治建設從何談起?”
接着抛出殺手锏:“我倒是掌握些信息,京州信訪局上月截訪費用超支200%,某些‘臨時安保人員’與山水莊園保安公司存在關聯。達康同志要不要解釋?”
通過将“權色交易”轉化爲“執法行動”,并反手揭露李達康陣營的污點,高育良完成了攻守易勢。
“達康同志引用的第三方核查報告,出自哪家機構?經費來源是否獨立?”高育良抽出省統計局的官方文件,“根據法定數據,全省治安滿意度同比上升8.7個百分點,惡性案件破案率提高12%。這些成績難道不是祁同偉同志帶領六萬幹警日夜奮戰的成果?”
他劍指李達康的治理漏洞:“說到民生問題,京州開發區強拆導緻上月群體性事件,受傷群衆中包括兩名孕婦——這難道就是達康同志标榜的‘爲民執政’?”
更以學術話語消解指控:“犯罪率統計存在‘辛普森悖論’,用局部數據否定整體趨勢,這是典型的統計學謬誤。”
“沙書記主導的政治生态修複,絕不是搞‘清教徒運動’。”高育良轉向沙瑞金微微傾身,“幹部隊伍穩定關乎全省大局,公安系統尤其需要連續性。祁同偉同志的提名經過組織部嚴格考察,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部程序。”
他警告“一刀切”風險:“如果因未經證實的指控就否決推薦人選,今後誰還敢放手工作?畢竟——”
他掃視全場,“在座哪位同志的工作禁得起360度無死角審查?”
最後祭出大義名分:“中書門下提倡‘三個區分開來’,要保護改革闖将。祁同偉同志在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得罪多少人,這些舉報材料的真實性難道不需要甄别?”
“看待幹部要用辯證眼光。”高育良端起茶杯潤喉,“祁同偉同志有缺點,但主流是爲黨盡責。就像達康同志推動的京州改革,不也伴生過國資流失争議嗎?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他召喚集體共識:“省委常委會不是道德審判庭,而是要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崗位。祁同偉同志熟悉公安戰線,晉升副省長有利于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這與沙書記提出的‘平安漢東’建設完全契合。”
末了以退爲進:“如果常委會認爲需要進一步核查,我支持延長考察期。但若因捕風捉影就否定幹部,恐怕會寒了基層同志的心。”
“育良書記提到‘人性溫度’,我倒想問:黨性原則和人性溫度什麽時候成了對立面?”李達康站起身,“祁同偉在趙家祖墳前哭的不是‘人性’,而是對權力的軟骨病!他跪的不是趙家老太太,是趙立春手裏的官帽子!”
他直接撕破高育良的“溫情叙事”:“如果情感表達能掩蓋政治投機,那在座的同志明天都去老幹部家哭喪,是不是就能集體升遷?”
最後直指高育良軟肋:“育良書記總強調‘曆史局限性’,但月牙湖美食城是幾年前的決策,而祁同偉的哭墳是多少年的事?!用陳年舊賬爲新鮮腐敗開脫,這是偷換時空概念的詭辯術!”
“同志們,今天的讨論充分展現了黨内民主的活力。”沙瑞金用鋼筆輕點筆記本,将劍拔弩張的對抗重新框定,“達康同志對幹部标準的堅持,育良同志對程序正義的維護,本質上都是對漢東發展的深切關懷——隻是方法論上存在階段性分歧。”
他刻意模糊是非邊界:“祁同偉同志的工作,既有推進掃黑除惡的亮點,也存在群衆反映強烈的槽點。這提醒我們:看待幹部要避免‘盲人摸象’,既不能因功掩過,也不宜因過廢功。”
通過将原則性問題轉化爲“工作方法讨論”,沙瑞金爲後續妥協鋪平道路。
“育良同志強調公安系統連續性的觀點,具有戰略價值。”沙瑞金調出公安部最新通報,“當前漢東涉黑案件涉及12個地市、89個團夥,若此時調整政法系統主要領導,可能影響取證攻堅——上周京州‘1023專案’關鍵線人突然翻供,就是前車之鑒。”
他引用中書門下精神:“G辦發〔2014〕9号文明确要求,重大專項工作期間原則上不調整主管領導。祁同偉同志作爲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副組長,其穩定性關系到中書門下部署的落實質量。”
此段論述将高育良的派系訴求,包裝成貫徹中書門下決策的必要條件。
“達康同志揭露的問題也必須嚴肅對待。”沙瑞金豎起三根手指,“我提議建立舉報線索直通機制,幹部群衆可通過‘瑞金信箱’越級反映問題。”
這種設計,既滿足高育良的晉升需求,又爲李達康派系留下制衡抓手。
“有同志擔心此舉會釋放錯誤信号,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沙瑞金走到窗前推開半扇窗,讓初春寒風灌入會場,“讓存在争議的幹部在監督下工作,更能體現我們刮骨療毒的決心!這比簡單撤換更具教育意義——畢竟,漢東需要的是制度性反腐,而非運動式清洗。”
他創造新話語體系:“就像GGKF初期,我們允許外資帶着ZB主義習氣進來,但用SH主義法律規範其行爲。今天對祁同偉同志的使用,也是‘用體制牢籠約束問題幹部’的政治試驗。”
此論将妥協策略升華爲改革創舉,巧妙化解道德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