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劉伯溫和浙東出身的官老爺們揮刀砍向浙東,浙東的士紳集團很快就陷入了哀鴻遍野的境地。
劉伯溫和戶部官老爺們拿出來的累進稅制依舊沿襲了每丁十五畝土地的标準,且規定土地不許買賣,不許佃租。
在此基礎之上,每丁所擁有的土地每超過五畝,收取的賦稅都要翻倍。
比如說某丁擁有三十畝土地,那麽前十五畝土地是按照每畝二十斤糧食的标準來收取,第十六畝到第二十畝是按照每畝四十斤糧食的标準收取,第二十一畝到第二十五畝要按照每斤八十斤糧食收取,最後五畝更是喪心病狂到按照每畝一百六十斤的标準收取。
一畝地的産量才有多少?
耕種一畝地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
如果說那些士紳們還能承受住四十斤糧食的賦稅,那麽八十斤及以上的賦稅标準就是他們不可承受之噩夢。
當然,這個标準并不是沒辦法規避,因爲一家人當中不可能隻有一丁,隻要家裏的丁口數量夠多,就算擁有再多的土地,也一樣可以踩着每畝二十斤糧食的最低标準線來繳納賦稅。
但是,劉伯溫在和浙東系的官老爺們又創造性的把賦稅和戶籍挂鈎,規定每戶所擁有的土地不得超過七十五畝,每家所擁有的土地如果超過七十五畝,同樣要每五畝翻倍收取賦稅。
也就是說,你一家有五個男丁,可以踩着七十五畝的最低标準線來繳納賦稅,可你家要是有六個男丁,擁有九十畝田地,那多出來的十五畝也一樣要翻倍收取賦稅。
既不想分家又不想承擔翻倍的賦稅怎麽辦?
簡單呀,一家六個男丁,就死死的守着七十五畝土地過活,最後一個男丁死活都不去官府登記戶籍,官府不給他分地,這樣兒就行了。
當然,你可以隐匿男丁,但是這個被隐匿起來的男丁因爲在官府的記錄當中不存在,所以他不能讀書,不能從事任何職業,更沒辦法讀書科舉,甚至都沒辦法出遠門。
而且官府還可以追究你隐匿丁口的罪名,一家老小發配到登州去做苦力的時候也别抱怨。
如果說以上這些玩法還能想辦法規避,那麽真正讓浙東士紳集團乃至于整個江南的士紳集團都感覺惡心的是,劉伯溫提出的新玩法。
百姓無論是結婚還是納妾都必須要到地方官府的戶房登記造冊,凡是沒有登記的一概算做是無媒苟合,以後有任何需要經過官府的地方,一概按照未婚處理。
也就是說,娶妻不經過登記等于沒娶妻,嫁女不經過登記就等于沒嫁過,官府不承認雙方的婚姻事實,自然也就不會保護雙方的權益。
比如說,張家男娶了李家女,雙方沒有在官府登記,等到雙方過不下去了,張家男的聘禮和李家女的嫁妝都不受官府保護。
而且官府還要追究雙方隐匿婚姻的罪名,要麽罰錢要麽鞭笞要麽幹脆就是流放,總之就是你想隐匿沒問題,隻要你敢承擔後果就行。
至于說以前成婚的怎麽辦?
好辦呀,直接去戶房免費登記補證或者幹脆就是賭人性和官府在隐匿婚姻方面的追查力度,賭赢了皆大歡喜,賭輸了就隻能怪自己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