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文,十年前任蘭木縣縣長、七年前任縣委書記,六年前升任冰城副市長。”
他語速平穩,像是在背早就背熟的稿子。
“李大明,李星文獨子,在蘭木注冊公司,二道販子供應起家,十年内壟斷全縣基建工程和勞務派遣,小顔縣長來了後,李大明的生意才轉移到冰城。”
周希彌沒有搭話,就這麽靜靜聽陳叢林繼續。
“李星文在蘭木八年,李大明的公司從未在縣内任何一次公開招标中失手,蘭木縣四條主幹道改造、三所中小學新建、縣經濟開發區一期二期工程,全部由李大明的公司中标或實際控制。”
陳叢林接過遞來的礦泉水,抿了一口接着說:
“控制方式有兩種,一是直接中标,二是分包。李大明的公司中标後,将工程拆解轉包給下遊企業,每單抽取5%至15%不等的所謂管理費。僅最後兩年,經他手轉包的項目總額超過四億元,抽成流入個人賬戶。”
周希彌身體向前傾,把錄像機對準陳叢林:
“李星文知情?”
“他不需要知情。”陳叢林說:“他隻需要坐在辦公室裏,什麽都用不做。如果我沒記錯時間,五年前教育局有個基建項目,當時我還是教育局副局長,總标的一千七百萬。開标前三天,李星文的秘書孫建民給我打電話,說李書記很關心蘭木的教育事業。”
“你一個副局長,他是縣委書記,用得着給你打電話?”
“你不懂,李星文是個非常謹慎的人,決不允許意外的發生。最關鍵的是局長王芳不是他的人,而且~~這個電話我錄了音。”
“還有呢?”
“六年前,李星文調任冰城副市長,離任前,他安排李大明,以‘臨别關懷’的名義,向蘭木縣二十三個局辦送錢。”
他語速平穩,像在念一份名單。
“教育局五十萬,國土局四十萬,建設局四十萬,交通局三十萬,水利局三十萬,公安局二十萬,勞動局二十萬,民政局十五萬,衛生局十五萬,林業局十萬,農業局十萬……”
“你記性還怪好的。”
“十九個局辦收錢,四個局辦沒收到。沒收到的那四個,局長都在當年年底退居二線。”
陳叢林繼續說:
“李星文調走後,李大明公司主體經遷到冰城,蘭木縣就剩一個勞務派遣公司。不久後有個姓趙的建材商向省紀委實名舉報李大明行賄、壟斷工程、偷稅漏稅。”
“最終結果就是老趙的工廠被消防查封,理由是電纜老化。罰款三十七萬,停業整頓三個月。半年後企業破産,趙老闆變賣家産,全家搬去南方。”
他擡起眼:
“老趙的老婆去冰城上訪那天,還不等到在信訪局門口被攔下來,送進拘留所關了三天,理由是擾亂公共秩序。”
身爲國人,周希彌也對曾經的信訪制度深惡痛絕,但是他又能說什麽。
“縣官不如現管,李星文都走了還能隻手遮天?”
“新縣長周明德和公安局長都是李星文的人。”
“繼續。”
陳叢林朝周希彌要了一根煙了:
“小顔縣長到蘭木縣後,李家的嚣張氣焰才被滅了下去。結果齊暖陽那個傻逼非要和小顔縣長掰手腕,明眼人都能看出來,小顔縣長到蘭木縣鍍金,隻要配合好,還能少得了他的好處?結果這貨又菜又愛玩,手腕沒掰過,自己卻落個被踢走的局面,白白便宜了周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