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需要支持,正好有些人賺了那麽多的血汗錢,也該吐出來一點了。
孫依玲沉默地點點頭,她其實想說,剛剛在庭審中周雲說的那些話,感覺像是說在了她的心坎上一樣。
但現在,什麽都不用說了,這位周律師真的是個奇人。
兩人分開,周雲直接回了酒店,這個案子他是一定要做成功的。
前世他嘎的時候這類型案例有不少了,什麽樣的判決都有,同案不同判的情況特别多,确實有的法院就是支持的。
但這邊會不會支持,那就不知道了,他該說的也都說了。
另一邊,立下公司的潘總也在關注着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
正常來說他們這兩家公司是應該成爲第三人的,因爲案件的判決結果和他們公司存在着很大的利害關系……認定工傷後要郎心公司來賠付。
但不知道爲什麽靜克區法院沒有通知。
一百多萬,對于這些公司來說其實不算特别多,但顯而易見的是,朗心公司是肯定拿不出來的。
從合同就能看出來,朗心公司隻有義務沒有權力,錢根本就不從朗心公司的賬上過,這種情況下就算是判了,那也執行不了。
人家根本就沒錢,你怎麽執行。
潘總怕的是那個周雲,怕周雲把立下公司給牽扯進來。
畢竟現在,和洪泉公司簽署承包協議的是立下公司,合同現在還沒到期呢,哪怕是換皮也需要時間。
所以他要盯着那邊的判決結果,同時在立下公司這邊,也盡量不在賬上留大量現金。
立下公司每個月都會從帝都錢包公司那邊結算,這個結算分爲兩筆錢,一筆就是騎手的工資,直接打入騎手賬戶内。
另一筆就是立下公司的收入了,這筆錢同樣不少。
而潘總在周雲訴訟期間一直做的就是在結算之後趕緊把這些錢轉移了,然後成立一個新公司,和洪泉公司那邊重新簽合同,然後再弄一個和朗心公司同一個性質的公司。
到時候你周雲随便告吧,大不了朗心公司直接破産清算注銷,騎手們的合同全部轉到新公司去,反正就是不粘鍋。
錢當然有,但絕對不給你賠!
騎手們幹了活已經給過錢了,憑什麽他死了我還要給錢,沒道理啊對不對,他一個開公司的又不是開善堂的,死了就得賠錢?
一百多萬呢,他得多久才能賺回來,不賠,絕對不可能賠!
時間慢慢過去,潘總在帝都做的很順利,和洪泉公司簽了新的合同,約定從簽合同的時候開始,結算費用就直接給到新公司。
對于這個新公司,潘總同樣采用了股權代持的方法,反正從明面上來看,這個公司和潘總以及立下公司都沒有任何關系。
做完了這一切眼見那邊還沒宣判,潘總才算是放心了。
這樣的情況下,對方基本上執行不到錢,兩個關聯公司都沒有錢,你怎麽辦,你沒辦法!
至于帝都的洪泉公司,雖然擔心周雲,但也就是擔心一下而已。
區區一個律師,人家公司還是要以生意爲主的,潘總這邊可以讓利,那自然就可以繼續交給潘總來做。
至于潘總怎麽剝削下面的騎手,那和洪泉公司無關。
洪泉公司的老爺們心善,見不得騎手受苦,但又見不得自己的錢包受苦,所以隻能把業務包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