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波及全國的土地清查中,有一個人的命運因此發生了奇異的轉折。
貞曉兕記得自己剛醒來時,頭痛欲裂,鼻腔裏充斥着陳年木料、劣質墨汁和一絲若有若無的黴味。
二十一世紀的記憶如同斷線的珠子,在她腦海裏翻滾碰撞——咨詢室裏舒緩的音樂、案頭上未完成的心理評估報告、來訪者傾訴時微妙的肢體語言,與眼前這雕花木窗、粗麻帳幔、以及身上這件漿洗得發硬的青色官服格格不入。
她,一個東北師大心理學在讀博士,剛在心理咨詢機構打零工的東北姑娘,一眨眼,就成了大唐鴻胪寺裏一個連品級都沒有的流外小吏。更糟糕的是,原身似乎也是個“黑戶”,無名無籍,像辦公案角落裏積攢的灰塵,随時可能被上官爲了湊足“清理逃戶”的指标而一把掃走。
求生的本能壓倒了對穿越的震驚。第一個夜晚,她在搖曳的油燈下,仔細觀察判寺(鴻胪寺主管官員)的言行舉止、同僚間的微妙互動。好在有個叫貞德本的叔父幫襯。
她注意到判寺夏林煜爲人謹慎,好名聲,畏麻煩,但對上峰交辦的事務力求穩妥。她更注意到,鴻胪寺積壓的蕃客名冊混亂不堪,皆因前任主簿能力平庸,導緻判寺屢受申饬。
于是,她動筆了。用一種清晰工整、便于快速查閱的格式,重新謄寫名冊關鍵信息。重要的是,在求見判寺時,她言辭懇切,姿态放得極低,言語間卻精準地戳中了判寺的兩個心結:
一是名冊混亂可能再次引來上峰不滿;二是暗示自己若能有個正式身份,必将更高效地爲上官分憂解難,并将所有功勞歸于上官。
“此女甚有眼力,懂得分寸。”判寺被她看似不經意、實則句句落在癢處的話語打動,更滿意她那手清晰明了的文書,覺得此人用起來順手。在她“整理”好的名冊末尾,判寺大筆一揮,簽押蓋章。他或許沒注意到“倭國遣唐使随員”欄多了一個名字,或許注意到了,但覺得用一個無足輕重的名額,換取一個懂事能幹的屬下,十分劃算。
就這樣,貞曉兕完成了一次基于人性洞察的驚險跳躍。憑借着對上官心理的精準把握和巧妙引導,她成功從随時可能被清理的“黑戶”,變成了記錄在案的“外籍翻譯人才”,拿到了代表合法身份的“過所”。腳踏長安城的土地,她明白,第一步,保命,算是成功了。
想想那時真實不容易,如今卻也成了和夏林煜共同競争鴻胪寺主簿的身份。
那是在她剛剛站穩腳跟時,于長安西市的人潮中,遇到了一個渾身是傷、餓得暈倒在她衙門附近的少年。他自稱支小野,無家可歸。貞曉兕完全沒有了剛穿越大唐時的記憶。所以她不記得她曾認識一個支小野。
貞曉兕觀察到這少年雖衣衫褴褛,但眼神清正,手指纖細,不像普通流民,更像落難的讀書人,且潛意識裏對權威帶有深深戒備。
出于職業本能的好奇和一絲憐憫,貞曉兕将他留了下來,安排在鴻胪寺做些雜役。
她沒有急于追問他的過去,而是通過日常關心、平等交流,慢慢消除他的心理防禦。她教他些簡單文字和計算,更像是一種心理重建和技能培養。
支小野沉默寡言,但極其聰慧,眼神裏總藏着一絲與年齡不符的憂郁。他像個小尾巴一樣喜歡黏在貞曉兕身邊,在她被各方壓力逼得喘不過氣時,用笨拙的語言安慰她。貞曉兕判斷他需要安全感和認同感,便盡力給予。
然而,貞曉兕不知道的是,這位看似落魄的少年“支小野”,是朝堂上那位與她針鋒相對的戶部主事的公子。
竟然是當朝皇帝的私生子,因特殊原因不得不以寄養到戶部主事家,同時以“支小野”的身份隐匿于市井,探查實情,跟夏林煜是同窗。
他在朝堂上利用父親戶部主事與貞曉兕抗衡,私下裏卻受她庇護,内心充滿矛盾與掙紮。
直到那場驚天動地的牢獄之災。貞曉兕被押走時,支小野如同發瘋的小獸,試圖沖上去。那一刻,他眼中迸發出的不僅是憤怒,還有一種屬于上位者的決絕。貞曉兕在獄中回想起這個眼神,心中隐約有了猜測。
貞曉兕僥幸生還後,發現支小野不見了。她并不十分意外,隻是默默等待。
數月之後,一場盛大朝會上,一位新近被确認身份、受封淮陽郡王的宗室子弟支小野,呈上了他的第一道奏疏。
當那熟悉的身影穿着親王禮服出現在殿中,當那曾經稚嫩的聲音清晰地說出“臣,支小野,乃故皇室之遺孤(李隆基讓他編的瞎話)”時,貞曉兕驗證了自己的猜測,心中一片澄明。
更讓她動容的,是奏疏的内容:“...鴻胪寺主簿貞曉兕,于微臣落難之時,活命之恩,教導之義,臣沒齒難忘。其人心懷仁術,洞察幽微,活民十萬,安撫人心,于國功莫大焉。昔日臣以支小野之名,拘于數據,不解其仁心深意,多有冒犯,深感愧疚...”
滿朝嘩然。貞曉兕看着那個光芒萬丈的青年郡王,心中了然。她讀懂了他目光中的感激與真誠。
下朝後,支小野私下找到貞曉兕,提出一個出乎意料的請求:“貞主簿,如今你樹敵衆多,雖得陛下回護,終究危機四伏。而我雖恢複身份,卻也需在朝中立足。不如...我們締結一樁假婚姻。如此,你可得郡王妃身份庇護,繼續推行你的安置流民之策;我可得賢内助之名,穩固地位。我們各取所需,互不幹涉。”
貞曉兕審視着這個曾經的“支小野”,如今的郡王。她看穿了他提議背後的複雜心理——既有真心的回報,也有政治算計,還有一絲他不願承認的情感依賴。經過深思,她點頭應允:“好,但約法三章:一,婚姻爲假,互不幹涉私事;二,我繼續在鴻胪寺任職;三,若有朝一日任何一方欲終止此約,另一方不得阻攔。”
于是,一樁各取所需的婚姻在玄宗賜婚下達成。外界隻道是才子佳人的佳話,唯有當事人知道這隻是一場精心安排的合作。
這場轟轟烈烈的土地清查運動持續了數年之久。
開元十年(722年),管理者隻好拆東牆補西牆:
一月二十一:“國有資産”——官家房子、園子,能租的全租出去,租金給文武百官發工資。
一月二十三:官員自己的“職分田”也别想白拿,每畝交兩鬥糧,自己給自己發補貼。也就是說,從一品到九品,每人手裏幾百到上千畝地,現在統統要交“承包費”。
開元十一年(723年)八月,唐玄宗下诏:“前面非要逼逃戶回老家,搞得民間雞飛狗跳。如今國家大體太平,人家願意在哪兒過就讓他在哪兒過吧。各地官府别再折騰,就地落戶、就地安撫,讓他們好好種地、好好過日子,别再逼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