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鬧的如此大,除了常家,錢家自然是早都得到了消息。
錢家家主前些日子去了府城,因此這些日子裏确實沒有怎麽歸家,卻沒想到這錢氏竟然背着他在外頭偷人!
錢家家主得知消息的時候面無表情,手卻握成了拳,在掌心留下了深深的印子。
終于還是沒忍住,一起身将面前案上的書畫鎮紙統統掃落。
那錢老爺平日裏極爲喜愛的、時時拿在手上把玩的、質地盈潤價值不菲的玉制鎮紙也被掃到了地上,接着便是一陣清脆的玉碎之聲。
錢老爺面色黑沉,定定地盯着地上碎成幾部分的鎮紙許久,眸中神色不住變換。
屋内的下人大氣都不敢喘一聲,良久之後,錢老爺笑了。
隻是這笑容中透着森森寒氣,叫下人們頭低的更低了。
錢老爺站了起來,輕輕拍了拍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塵,對屋裏的下人道:“将這裏收拾了。”
接着便面無異色的起身離開了。
他還有自己的事情需要處理。
而那楊氏做出了這樣的事情,自然是要付出代價的。
除了那楊氏,還有那與之偷情的貨郎都必須要付出代價!
但錢老爺是沉得住氣的人,他并沒有貿然行動。
……
在楊氏的事情事發之後的第二天,錢家便送來了休書。
而與此同時,錢老爺也在縣令那邊走動關系,緻力于讓這件事情的影響力降到最小。
這當然不是爲了楊氏,而是錢老爺自己的面子。
而想要将此事的影響降到最小,最好還是私了。
楊氏自從出了事以後便萬念俱灰,隻默默地在獄中待着,等待自己最終的審判。
她是知道錢老爺的性子的,因此這些日子以來,她在吃食上也十分注意,送來的飯菜必要衙役們驗過毒之後才敢吃。
雖說經過審判之後,她注定難逃一死,但好死不如賴活着,多活一天是一天不是?
更何況這雖然都是死,但死法還是有所區别的。
她明白,錢老爺一定不會讓自己死得太輕松。
而衙役們得了縣令爺的吩咐,自然也是十分上心,隻是這些日子以來,飯菜卻從來沒有出過問題。
這本該是個好消息,但楊氏卻一日日愈發恐懼了起來——這證明了錢老爺爲她準備了比毒死更爲凄慘的死法。
劍懸于頭頂上沒有落下的時候才是最令人煎熬的。
楊氏日日憂懼,眼見着人的精氣神一日比一日差了,不過幾日的功夫,整個人便有了幾分形銷骨立的模樣。
她的心中曾也有過幾分僥幸——自己那夫君會不會是看在她是康兒娘親的份上,不打算讓她死得那麽難看?
但很快她便不再抱有此等不合實際的揣測了。
這日,有差役巡視的時候與自己的同伴聊天:“那楊氏真是好運,做下了這樣的事情,錢家老爺竟也願意上下打點,想要将她撈出來?”
這聽起來似乎是個好事,但卻叫楊氏駭得渾身的汗毛都立了起來。
這不對勁。
以楊氏對錢老爺的了解,自己犯下的事情暴露,錢老爺定是恨不得将她千刀萬剮,再怎麽樣也必須看着她咽氣才會解氣,又如何會将她撈出來?
錢老爺可不是那常老二,那本來就是個狠人,是絕對不會原諒她的。
那麽錢老爺想撈她出來的原因便很顯而易見了,一是叫此事對錢家的影響降到最小,再一個便是要對她上私刑了!
對于她目前的情況而言,能得個死狀不怎麽凄慘的死法已經是最好的下場了,但若是落到了錢老爺手中,怕是要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楊氏身上冷汗直冒,頭一次這麽希望盡快等到官府的裁決。
劉縣令得了消息,也十分猶豫。
說實話,他此時若是答應了錢老爺的請求,那麽他與錢老爺之間便也有了幾分轉圜的餘地。
若是在此時拒絕了錢老爺,那他便怕是真的要與錢家撕破臉了!
但由于那幫工一家是在臨縣死的,此案他便不得不與臨縣合作,因此此事怕是哪怕自己同意了,臨縣那邊也不好說。
再說了,這楊氏手裏到底是犯下了這好些人命,他尚還有些良知,叫他将楊氏就這麽放出去也過不了自己心裏這關。
然而錢老爺卻提前想到了他的猶豫,不僅承諾臨縣那邊也由他解決,更是承諾楊氏必定是活不了的。
回頭他報個病逝,盡可以由劉縣令帶着仵作去驗看。
劉縣令有些猶豫,又問錢老爺:“那楊氏你打算怎麽處理啊?”
那錢老爺冷哼一聲:“如此不知廉恥的女人,自然是要脫光了在族老面前浸豬籠!”
劉縣令有些動搖了,于是拿不定主意的他又詢問了自己的師爺。
那師爺一聽便大驚失色:“萬萬不可!”
劉縣令有些疑惑:“爲何?”
若是如錢老爺所說,自己也不會将錢老爺得罪死了,那楊氏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如何便不可了?
那師爺道:“此案死了這麽好些人,鬧得這麽大,又橫跨了兩個縣,您确定知府大人不曾知曉嗎?”
“再者說,您好不容易在蘇家老爺子那邊挂上了号,此事一出,豈不是前功盡棄了?”
“錢老爺和蘇老爺子可都是聰明人,您若是鼠首兩端,怕是哪邊都讨不到好!”
劉縣令驚出一身冷汗:“多虧先生點醒我!”
那師爺沉吟片刻,又道:“但這事還是要給蘇家那邊透個口風,好叫他們知道您堅定地站在蘇家那邊才好。”
于是這事就這麽傳到了老爺子的耳朵裏。
乍一聽此事,老爺子便是眉頭直皺,且此時恰好孟琦和齊元修、孟琛三人正在書房被老爺子考校學問,而老爺子叫那人進來的時候也不曾避着他們,因此他們也聽了個十成十。
老爺子雖然皺眉,卻沒有急着回複,而是問起了面前的三個孩子:“你們覺得如何?”
孟琛率先道:“自古便言‘刑無等級’,縱親族亦不可僭越國法。那錢家如何能越過國法私自懲處罪人?”*1
齊元修也道:“《大舜律》明載‘凡妻妾與人奸通,而于奸所親獲奸夫奸婦,登時殺死者勿論;若止殺死奸夫者,奸婦依律斷罪。’”*2
“那錢老爺既然未曾将二人當場捉住,自然不能再設私刑,且此時他已經送了休書于那楊氏,楊氏此時已經不是他的妻子,他便更沒有立場處死楊氏了!”
孟琦心中的震動則更爲劇烈,她在這裏生活這許久,過的都算得上是舒适安康,又被遮蔽于老爺子的羽翼之下,現在還是頭一次真正直面古代的殘酷。
那楊氏固然可惡,卻怎麽也不該被浸豬籠。
作爲女子,孟琦自然物傷其類。
于是她有些艱澀地道:“《大舜律》載‘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然則浸豬籠出自何典?”*3
“若是今日錢家可以因爲錢氏與人私通而将其脫光了浸豬籠,焉知明日不會有什麽李家王家因爲有女子多看了男子一眼而被剜去眼睛?”
“此不正之風萬不可開!”
楊氏再怎麽惡貫滿盈,也萬萬不該被浸豬籠!
若是開了這麽一道口子,來日私刑泛濫,若是有女子被污蔑又當如何?
二話不說便拉去處以私刑嗎?
楊氏可以因爲害人性命觸犯國法而被處以極刑,卻不可因爲一個私通的罪名,如此充滿侮辱意味地死于浸豬籠。
且楊氏身上最大的罪,不是因爲什麽狗屁私通,而是因爲她害了六條人命!
這,才是她必須要被處死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