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上寶寶後她特别怕遭遇什麽意外的事,她現在你不是爲自己是爲寶寶愛護自己。
胭脂下意識的彎腰去撿罐子,看見一雙手已經先一步将罐子撿起來。
胭脂順着他的手臂,胳膊,目光往上看去,蓦地張大了嘴——你?
“怎麽是你?”
“怎麽不能是我?太後出行,小林子哪能不伺候着。”
林可思嬉皮笑臉的将核桃仁罐子打開,将幾粒核桃仁倒在罐子蓋上遞給胭脂:“少吃多餐,一次吃多了消化不好。”
胭脂已經顧不上去接林可思手上的核桃。
心思還沒從驚訝中緩過神來。
“你怎麽在飛機上?”
林可思手指捏起一個核桃仁放在胭脂嘴邊:“我怎麽就不能在飛機上?你包機了?”
胭脂搖搖頭:“包不起。”
“那我可不可以坐?”
胭脂點點頭:“可以。”
“答案有了,現在吃吧,别把我兒子餓着了。”
林可思硬是用核桃仁撬開胭脂的唇瓣喂到她嘴裏。
胭脂眼圈紅了,但她轉過頭,故意用生硬的語氣說:“你還沒回答,你怎麽在這趟飛機上?”
“這個問題我拒絕回答。外交官還有外交豁免權呢,何況是私人問題,我拒絕回答。”
林可思笑嘻嘻的看着胭脂腮幫子動起來嚼核桃,看那小嘴兒一動一動的,心情很不錯。
雖然,他無數次多麽想對着她那小紅嘴兒親下去。但是沒有她同意,他不敢。
有時候他都懷疑自己是不是從小被她打怕了,得了什麽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他就是想她,惦記她,生怕她不高興。尤其在知道她懷了殷斐的孩子後,作爲男人的自尊被深深打擊。
幾番糾結,他甚至更像将胭脂占爲己有。
他不能接受她因爲有了殷斐的孩子而回到殷斐身邊。
胭脂是她的未婚妻,這是早已經闆上釘釘的事情了。
殷斐,你的孩子隻是個意外,我會接受,因爲,我将同胭脂結婚,做孩子法律上的父親。
有時候他想,自己是不是不可救藥的愛上胭脂了。愛到能接受殷斐的孩子。她和其他男人的孩子。
因爲愛,所以不能放手。
“林可思,我已經和你說的很明白了,你滿可以去找小清新小純潔去,你肯定會找到比我好一千倍的,真的。别再爲我浪費時間。我不能拖累你。你年紀真的不小了。”
第二個核桃仁遞過來:“你以爲誰都是他?都喜歡小清新小純潔嗎?孩兒他媽,别替我做決定。”
“他?哪個他?”胭脂被刺兒的心一疼,推開林可思的手:“林可思,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哦,林可思手指捂嘴,怎麽把小任性當直率說出來了,這種男人之間小嫉妒小心思自己睡不着泛酸想想也就算了,竟然脫漏而出。
這邊一反省,再看胭脂的臉色直接晴轉陰。一片霧霾。
“嗨,我說的是男人的共性,不過,正好太後的小林子我是特殊的。”
林可思心中叫苦,這下子又得哄上一會兒了。
胭脂卻并沒有在說什麽,喝口水閉上眼:“我困了,請别打擾我。”
林可思急忙把外套給胭脂披好:“太後吉祥,睡吧,一切有我呢。”
呵呵。胭脂心裏無奈想笑。
她知道林可思正在努力克制男人的嫉妒和糾結,正在說服自己努力塑造接受她肚子裏寶寶的大男人形象。
但是一句‘不像他一樣’就暴露了林可思内心的全部在乎。
林可思是在意的,在意她和其他男人有了孩子。不過在意不在意又能怎麽樣?
胭脂在知道自己懷孕的一瞬間就沒有打算在人生中再和林可思有過什麽交集。
這都是命運的安排,命運給的答案,命運的盤轉到這裏讓林可思滑出了她的世界,也讓林可思再也夠不到她的手。
就像,命運也暗暗的安排殷斐滑出了胭脂的視線。
胭脂已經相信命運了。相信命運不是宿命,是相信無數的偶然造就的必然。
林可思,你何必這樣累呢,你的愛,你的心意,你的忍耐,你的犧牲,其實,我接受不起。
我已經學會了放下,你也慢慢學吧。
十一個小時,飛機有點颠,胭脂幾次跑到廁所嘔吐,有時候幹脆就呆在廁所很久,出來的時候,看見林可思抱着一瓶礦泉水等在門口。
一瞬間說不感動是不可能的。
尤其,在一個女人平生第一次懷孕,最不知所措,最需要照顧的時候。
候在女廁門口那道颀長清雅的男人身影不是很高,煙灰色的英倫格子毛衫,藏藍色休閑長褲,黑色皮鞋,一身的溫文爾雅,即使站在人群裏也是醒目的。
此刻卻在來往乘客異樣的眼光裏,在女廁門口等她。
讓胭脂還是眼圈紅了:“林可思,你幹嘛呀,誰讓你等在這的,你,不用這樣對我的。”
她接過他手裏的水瓶,漱口。吐掉。
他拿面巾紙給她擦嘴角。
機身輕微的顫抖,林可思攙着她站穩:“我在慢慢學着做一個有擔當的男人,你不給我機會嗎?”
“我——”胭脂剛擡頭接觸到林可思深情款款的眼眸瞬間又垂下頭:“唉,林可思,你該學着放手的。我不配你。”
“配不配,隻有我知道。”林可思擡手擎起胭脂的下颌:“太後如果有點感動,可以賞我一個吻。”
“去!”胭脂瞬間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打掉他的手,臉卻紅了。這孩子真敢說話。
十一個小時,飛機終于到了溫哥華。
機場的空氣似乎都是異域的。清新,有點甜味兒。
林可思自然的上前扶着胭脂下梯子,他另一隻手提着商務行李箱。
“林可思,你到加拿大來做什麽?”千萬别說來陪我,胭脂想。
“開拓市場。”
額,真的得找一個理由甩開他,胭脂苦苦思索着。
忽然一個中年的華裔急急走過來,拎起林可思的商務行禮箱:“小思,酒店已經安排好了,叫你住家裏你也不住,你嫂子還問呢。”
男人掃了胭脂一眼,神情奇怪的點頭緻意。
林可思拍着那男人的肩膀還是那副吊兒郎當的嘻嘻笑:“胭脂,這是我堂兄,b大才子,早年留學加拿大之後留在這裏的定居的。堂兄,這就是我未婚妻,胭脂。”
“哦,您好,堂兄。”胭脂尴尬的也和這人點頭,心說早知道你家人在這定居我就不來這裏了。
畫風瞬間被林可思掌控,好像自己不是自己來的是和他一起來的,自己本是來躲清靜來了,這下好,更像是和林可思一起來國外備孕的。
“喔,不錯,不錯。前陣子聽叔叔提起過。不在這聊了,車子在那邊呢,快,到家吃飯吧,我出來時你嫂子都在做飯了。”
堂兄的眼神再次熱情的掃過胭脂,對他倆招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