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讓龍大偉煮飯,我心裏很過意不去,但是吃過他煮的飯,便發覺我的廚藝真的不怎麽樣,秦志就更不用說了,他連菜都不會炒。
我帶他們去了我平時經常去的權叔燒臘店,吃臘肉。
“秋風起,食臘味”,這個季節吃臘味很适宜。并且那裏比較近,不用開車去,在晚霞滿天的黃昏裏散散步,又是另一副心境。身邊陪着兩個帥哥,我不知不覺發神經地想,如果他們一直這樣陪着我走下去,該有多好!如果他們能和平共處,不吵架,不打架,那就更好了!
龍大偉長得帥,有氣質又體貼,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永遠都不會累,永遠都會開開心心,可是,他卻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可能随時會消失,也可能永遠不會消失,等我老得牙都掉了,他還像現在一樣二十多歲的樣子,那多難堪啊。
秦志就隻知道賺錢,隻知道工作,隻知道大男子主義,但是他卻是想和我一起成家的,我們有共同的朋友圈,我們本是奔着結婚的目的而交往的。
如果這兩個人都是我的男朋友,而且一直住一起,那我多爽啊哈哈!爲什麽一妻二夫的制度還不到來呢?
“依文,”在廂房裏吃着飯的時候,秦志打破了我的沉思,他說,“這個國慶還沒過完,我們還有兩天假期,明天我帶你回去見我爸媽,好不好?”
“啊?明天?”以前期待了好久,想了許多去他家見家長的情形,做了許多次心理準備,他卻一直沒提過,現在龍大偉出現,我的心境又有了微妙的變化,他突然這麽說,我倒有點不知所措了。也許,是因爲我潛意識裏有了龍大偉後,倒有點不想去見秦志的父母了。
“嗯,明天,我爸媽提過幾次要見你,但我一直忙着,現在終于有空了,就明天吧。”秦志說。
“我也要去!”龍大偉冷不丁地說。
“那是去我家,不是依文家,我有權利不讓你去。”
“我不管,總之依文去,我就要去!”龍大偉也耍起無賴了。
秦志又想發飚,我忙說:“算了,過段時間再說吧,現在不去了。”
“這…;…;”秦志爲難了,他恨龍大偉恨得牙癢癢的,卻又拿他沒辦法。他又想了想,說:“那就一起去吧,但你不能再胡說你是依文的男朋友,我才是依文的男朋友。”
我阻止他們道:“好了,現在安心吃飯吧,行嗎?見家長的事吃完飯再說。”免得他倆又在餐廳打起架來,就更難堪了。
唉!看來讓他們兩個一直陪着,這個想法是行不通的,我周依文從小到大的運氣就不怎麽樣,好事怎麽會輪到我頭上呢?認識秦志之前我都沒有正經談過戀愛,要和兩個男人相處,我還沒有那麽高的情商。
終究是要選擇一個的,按理我應該選擇秦志,他才是适合我的人,但是想到龍大偉會離開我,我的心就痛痛的。
秦志和龍大偉也不開心,這一頓飯,三人都感覺難以下咽。我又換位思考地想,假如秦志或龍大偉有了另外一個女人,要我和另一個女人同他在一起吃飯,還天天住在一起,這是多麽難受的事,簡直是恥辱!我覺得自己好可惡。
這樣對他們都很不公平,不管因爲什麽原因,現在我一個拖着兩個,就是很渣的做法,我必須要選一個,哪怕再痛,也要壯士斷腕。
以前秦志對我不好,現在他已經慢慢開始對我好了,我不應該受不了龍大偉的誘惑,我要堅定自己,對秦志從一而終,平平淡淡才是真。
心裏做好了決擇,感覺好難過。吃了半碗飯,便吃不下了。
“怎麽了?這菜不好吃吧?還是不舒服?”龍大偉一如既往的溫和問道。
我放下碗筷,看了看他倆,兩個人的臉上都是不開心的表情,我感覺這都是我害的,因爲我拖泥帶水,讓他們兩個都都我抱着希望,而讓大家都不開心。
我喝了一口茶,一鼓作氣說:“大偉,謝謝你對我這麽好,這麽體貼,但是,我愛秦志,以後,你就當我哥哥好嗎?”
龍大偉瞪着一雙明眸,悲傷的望着我,說:“依文,他不值得你愛。”
一旁的秦志正想說什麽,我伸手阻止了,然後對龍大偉說:“他好不好都是我選的,我覺得他值得我愛。”
龍大偉站起身來,走到窗邊拉開窗簾,沉默片刻,轉過身難過地說:“如果不能給我愛,爲什麽要讓我出現在這裏?爲什麽當初要寫下我的名字?我對你的愛,一旦開始,就不能停止,停止的時候,就是我死的時候。”
我鼻子一酸,眼淚滑下來,我也不是故意的,我怎麽知道寫下他的名字他就真的出現了呢?
淚水滴在餐桌布上,慢慢散開來,我雙眼模糊,對于此刻的我來說,最痛苦的事,莫過于選擇。
一張潔白的紙巾遞過來,我以爲是秦志,但沒想到是悲傷的龍大偉,縱使再難過,他依然不忘記體貼我。
“我尊重你的選擇,隻要你喜歡,我就做你哥哥吧。”龍大偉說。
秦志聽了,忙過來拍拍龍大偉的肩膀,激動地說:“哥,以後你也是我哥了。”
“不用套近乎,我對你沒好感。”龍大偉揮開秦志的手,目無表情地說。
秦志尴尬了一下,但還是笑笑說:“沒關系,我會努力讓你喜歡的。”他說的是不是真心話,我猜就很難說了。
吃完飯我說要去書店買些書,讓龍大偉多看看一些社會寫實的書,便于他多了解這個世界,他以後需要認識更多的人,要工作,要生活,他會有他自己的世界。
走路去書店,秦志有點不樂意,因爲沒開車過來,要兜一圈路,回家的時候要走很遠。
“那你先回去吧,回去之後開車來書店接我們。”我說。也許以後,我和龍大偉相處的時間不多了。
但是看着我和龍大偉雙雙對對的走在路上,雖說是兄妹了,但秦志也不情願,于是又跟了上來。
在書店選好書,我們已是今天最後的顧客,結了賬書店便關門了,看看時間,已經是晚上十點多。
我穿着半高跟的鞋子,爲了少走點路,于是我們抄近路,穿過一條小巷子回家。
小巷子裏燈光昏暗,靜悄悄的,隻有我們的腳步聲,和聽到偶爾傳來貓叫的聲音。
我們走在小巷在中間時,突然,從旁邊竄出來七八個小夥子,他們穿着奇裝異服,非主流發型,染着各種顔色,露出手臂上的紋身,一看就是不良少年,最可怕的是,他們手裏拿着棍子和刀。
“站住!打劫!”
他們在前面一喊完,我馬上拉着他倆:“快跑!”我們三個拼命地往回跑。
剛沒跑多遠,前面又跳出七八個人擋住了我們的去路,我們三個被圍在中間,不知所措。他們有十多個人,這下報警也來不及了。
“我們爲什麽要跑?”龍大偉問。
“他們那麽多人,我們打不過啊。”秦志低聲說道。
“也沒多少人。”龍大偉淡定說完,把我們拉到牆邊,手裏捧着的書交給秦志,将我護在身後,他們那夥人慢慢圍了上來。
龍大偉上前幾步,身體往下一蹲,以左腳尖爲支點,右腿三百六十度高速旋掃,“哎呀!哎呀!”那些前面的混混倒在地上五六個,一個個痛得尖叫。接着龍大偉雙拳一出,兩個人飛出兩米多遠,再雙臂倒懸、後空翻轉落,順勢左腿一伸,腳尖一挑,又有幾個叫喊着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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