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那年我大學畢業。找了個女朋友,但因爲我家掏不出八萬塊錢彩禮,她被家裏叫了回去,之後…;…;再也沒了音訊。
我在家沉寂了兩個月。那兩個月,我媽的眼睛經常是紅腫的。
她覺得對我有愧疚。
愧疚自己拿不出那八萬塊,讓我讨媳婦。
我不怪她。也不怪我女朋友。我隻怪自己沒用。
第二年,就跟着姐夫跑到烏魯木齊,在一個工地上幹活。那邊很曬,真的不是一般的曬。不到兩個月,我回家我媽愣是沒認出我。
有人說我扯淡,但是它确是真的。
新疆夏天的紫外線,一天就能讓你臉上的皮裂開,然後一層一層的蛻皮,再加上工地在戈壁灘,根本沒地方洗澡。
回到家一臉的裂口,再加上我當時穿着工地的衣服。臉上由于傷口太多,根本就沒法洗臉,又髒又落魄。
我媽當時就哭了。我是家裏的老兒子,爺爺給國民黨軍官看過病,屬于黑五類,所以我爸結婚晚,三十六歲我才出生。
在家裏二十年,她從沒讓我幹過重活。但現在,我卻每天做11個小時,起早貪黑,不敢說苦,也說不出苦。
我隻想争一口氣!我要賺錢,活給所有人看!
到2013年的時候,我媽生病住院,每天要不少錢。而禍不單行,我爸也緊跟着得了面癱。面癱,就是那種面部神經僵硬,沒辦法做出很大的表情。嚴重的時候,還會經常不受控制的流口水,每次接電話我都躲在廁所哭,怪自己對這個家做不出絲毫貢獻。
那時候,我媽的病不太樂觀。她怕萬一…;…;還見不到我成家,抱不到孫子,就總給我打電話哭。
她每一聲哭泣,都讓我心如刀絞。後來,我做了個決定。借錢,爸媽的積蓄,加上我攢的錢,在烏魯木齊付了首付,買了房子。經人借介紹了一個姑娘,一個半月我結婚了。
沒錯,是閃婚。
閃婚的後果很嚴重,一年以後我帶着剛出生一個月的兒子狼狽逃回了老家,淨身出戶。
朋友問我後悔麽?我隻是笑笑。人這一輩子活着,最愧對的就是父母!
自己爲了父母做再多,又有什麽值得考慮的。
爹媽老了,孩子還小,爲了陪在他們身邊,東拼西湊,開了一個小店,但是這兩年不景氣,十一月的時候再也付不起房租了,隻能選擇關門。
目前我隻有兩個選擇,寫書若是能養活自己,哪怕一個月三千,我都堅持下去。
如果不行,過完年隻能去手機廠,上流水線。一個月雖然辛苦些,能拿四五千。
所有看過我書的朋友,您覺得值得,您覺得土豆絲的書讓您樂呵過,您就支持一下。
如果您覺得扯淡,不值得花錢,請您嘴下留情!
我白天幫忙帶孩子,晚上躲被窩摳手機得摳出那麽些字!我努力了!
但無論如何,我都希望,能夠在未來的日子裏,還能繼續看到你們的蹤迹。這是能夠支持我堅持下去的,最大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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