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私生活永遠是人們在好奇的,甚至被認爲是理所應當被公開的。他們忽略了明星從生物學角度來講,隻不過是一個普通人,從法律上講,同樣享受着隐私權的庇護。
“三年前,我出過一次車禍。”任辰有些無奈,“那是我在拍一場車戲……請不要誤會,是在一個山路十八彎的偏僻山郊,拍攝一幕情侶一起出去玩的鏡頭。”
李小菀抱着那隻熊,乖乖地聽着。她不時偷偷看向齊晗,他認真地聽着,眸光灼灼,那雙眼睛裏,永遠是光明和正義,是李小菀無法克制,還是愛上了的模樣。
齊晗突然想到了什麽,但是他沒有開口打斷。
“當時和我搭戲的那位女演員前一天因爲被劈腿失戀,和朋友出去喝了酒,導緻她開着車子朝一側崖壁撞了過去。”任辰坦然道,“我沒有責怪她的意思,誰遭遇情傷,都會犯糊塗,但是車禍之後,很多媒體說,是我和那個女演員在車裏發生了一些……就是說,他們認爲我和那個女演員有染……”
齊晗證實了自己的想法,自然繼續由着他們繼續說下去。
“任辰和經紀公司簽約的時候,有一項條款就是爲了籠絡更多的粉絲——就是網上說的女友粉制定的,”經紀人插言道,“任辰在35歲之前不能談戀愛,更不能結婚。”
李小菀睜大了眼睛,她沒有想到演藝人會簽這種合同,“這不就是賣身契嗎?”
她雖然是自言自語,但是聲音有些大,三個男人都轉過來看向她。李小菀弱弱地看着齊晗,但是齊晗絲毫沒有責怪她的意思,隻是有些意外罷了。
“對,這就是賣身契。”任辰接着說道,“但是我想要實現我的夢想,所以我簽下了這份合同。但是這件事之後,我失去了不少粉絲。”
齊晗道,“這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而且你也付出了本不是你該承擔的代價,這,也不能算是什麽要挾的把柄吧?”
任辰抿緊了嘴唇,拳頭攥得緊緊的。
經紀人拍拍他的後背,“任辰最近要開一個個人演唱會,但是,當初第一個報道這條新聞的記者突然失蹤了。”
“這麽說,那個打電話過來的人,一定是要挾你,說這位記者是你殺的。”
被人道破事實,任辰看起來反而輕松了些,“您說得沒錯。”
“我不明白,”齊晗道,“如果你和這件事并沒有什麽關系,爲什麽會因此憂心忡忡?我記得上次我們見面的時候,你跟我說過,不論他人怎樣,你都會做到問心無愧。”
任辰欲言又止,他看了看經紀人。後者剛要開口,齊晗阻止了,“你自己的事,沒有人比你更清楚,聽别人說,不如聽你說。”
任辰沉默了一會兒,似乎是在下定決心。
齊晗并沒有催促,他給李小菀倒了一杯水,拉起了她的衣袖,“衣服穿好,别着涼。”
李小菀看着他,臉頰紅紅的。
“齊警官,我見過這個記者。”
不但李小菀驚訝,就連經紀人都露出了難以置信的愕然,“任辰你……”
但是齊晗卻似乎并不吃驚。
“你不但見了他,還和他發生了沖突。”齊晗道,他摸摸鼻子,拿了兩個橘子遞給他們,“但是,你以爲這件事不會有人知道,不然你也不會冒險去見他,我想這個記者手上恐怕不但有你們車禍的新聞報道,應該還有其他的把柄,不然你也不會私下裏去見他。隻不過你以爲神不知鬼不覺地碰面,卻被人看到了,如果不出意外,這個打電話的人就是目擊了這場秘密會面的人。”
任辰喉結上下滾動着,“你說得沒錯,就在今天早上,有人把這些照片放在了我的桌子上。”他從衣服口袋裏拿出一個信封,遞給齊晗。
齊晗沒有直接接過來,他用手帕捏住信封的邊角,取了過來。照片上,任辰的臉被拍得清清楚楚,就算是未曾謀面,也能通過他的照片認出來。
但是記者的臉卻不怎麽清楚,如果不是任辰承認,齊晗未必能把二者聯系到一起。
“這個信封都有誰碰過?”他問道。
“經紀人和我。”任辰答道。
通常,指紋比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在上一個案子裏,齊晗因爲忽略了死者衣服上的指紋,讓破案進度慢了下來,他現在依舊很自責。
“我會讓技術隊提取指紋,希望你們能配合。”
經紀人有些爲難,“上一次我們任辰去警局報道,就被媒體拍到,大做文章,我們能不能不去?”
這個提議雖然不算過分,但是齊晗并不認爲這是一個好主意,“我同意幫你們是因爲認可任辰待人的姿态,也因爲我今天請了假。但是你們應該知道,我是警察,不是私家偵探。”
“我明白了,”任辰站了起來,“我們什麽時候去按指紋?”
齊晗看着他,任辰看起來年紀和李小菀相仿,這位當紅鮮肉長着一張讨喜的娃娃臉,他現在有些憂心忡忡,流露出不屬于他這個年紀該有的沉穩和焦慮。
“你們現在就可以去,我會通知他們。”
任辰看起來有些意外,不過他也沒有多說什麽。
“哥,你不要和他們一起回去嗎?上一次……”任辰和經紀人離開之後,齊晗把削好皮的蘋果塞進她的手裏,似乎是笃定地要把她養胖一點。
齊晗聽到她這麽說,不置可否地說道,“幫他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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