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集團的政策轉向。對于小說類的作者,明顯是巨大的利好。
在全球範圍來看,具有影視改編、動漫遊戲改編價值的,主要是以小說爲主。可以是一切都娛樂資源的上遊。
和平年間,科技、文化的進步,絕大多數都是爲人服務的。一個國家如果解決了吃飯問題,人民會要求更好的醫療、娛樂等等資源,爲了滿足人民的消費需求,相關的産業會不斷創新,進而推動社會科技的發展。
比如,計算機産業的發展,本意是爲了科技、軍事、通訊、商業等等用途。但是真正促進計算機硬件、軟件技術跳躍式發展的,卻是爲了滿足人們的遊戲、音樂、電影、交流等等娛樂需求。大衆的娛樂需求,是促進計算機産業、電影産業進步的第一要素!
而體現層面――詩歌、散文等等題材,原本的用途是表達個人感情、藝術、思想等等目的,并不是爲了娛樂大衆。而雜文、報告文學之類的,也都是爲了思想性,或者是揭露社會某一事件、曆史等等。也并非是主流大衆所喜。
隻有誕生之初主要的用就是爲了娛樂。
在西方國家出版業沒有普及之前,是貴族資助一些小說家,寫故事,滿足貴族階級對于聽故事的精神文化需求。
到了中國的印刷術,在西方國家普及。報紙、出版等等行業出現,西方的小說家,才開始逐漸擺脫了貴族資助圈養的地位,而是投稿在報紙上連載,或者走出版實體書賺錢。這時候,西方主流小說的才回歸了大衆娛樂需求。
而中國的小說出現,是以民間故事、評書等等方式,最初就是滿足民間百姓的娛樂需求。四大名著中的三部小說《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浒傳》都是作爲評書編寫出來的。因此本身就就包含了可貴的“娛樂大衆“這種樸素品質,而是不高高在上的彰顯品味和藝術,所以,《西遊記》、《三國演義》、《水浒傳》哪怕到了現如今,在中國、在全世界都是相當有市場的。
在《明報》集團轉型之後。
旗下的《武俠與曆史》雜志,就迅速購買了旗下一些有價值的連載小說的各種改編版權。比如“三十二變”的《萌娘三國演義》、“太湖霸主”的《青城劍仙》。
他們的小說就在張少傑的建議下,由明報集團出資,購買了他們的影視、遊戲、動漫等等各方面的版權。
筆名“三十二變”的作者,看着手中明報支付給他舊萬塊版權轉讓費,既是欣喜又是嚎啕大哭:“要是以後改編電影遊戲大賣了怎麽辦,我可是選擇了一次性賣掉所有改編權的呀?”
當然了,這都是幸福的煩惱了!
之前“三十二變”雖然有專欄在連載,但是每年寫三十萬字,稿酬才占萬元,他隻能郁悶的天天和老婆打架洩憤,但是他老婆比他武力值高,隻能被他老婆毆打。
現在居然拿到十萬塊巨款,“三十二變”豪氣頓生:“我終于揚眉吐氣了,今晚回家打老婆慶祝一下!”
太湖霸主的小夥子,才不過二十五六歲,因爲聽聞倪匡、古龍、金庸,等等各大名家都贊民國時期的還珠樓主《蜀山劍俠傳》寫的氣勢磅礴,至今無人能超越。
于是便買了一套500多萬字的《蜀山》用了半年時間才看完,看完之後,意猶未盡,因爲還珠樓主的《蜀山》寫到500多萬字居然太監了
太湖霸主決定自己寫一本蜀山世界中的故事。還珠樓主早就死了幾十年,版權不受保護,所以他寫的蜀山題材,也能夠在《武俠與曆史》上連載,甚至獲得不俗的稿費。太湖霸主,本來想到一年四五萬稿酬,在明報已經不算少的了。沒有想到,這一次明報居然給他15萬港元,買他《青城劍客》的改編影視、動漫版權。
太湖霸主傲然道:“還珠樓主大大,偶太崇拜你了!寫了蜀山的同人,不但不會侵權,甚至還能賣出影視、動漫、遊戲版權!哎,可惜您生不逢時!要走出生在二戰之後的港台地區,華人作家稿酬最高的,恐怕就不是那個臭屁的張少傑,而是您了!論《蜀山》比《大唐》好,論想象力,《蜀山》是千古以來最雄奇!不過,您放心,既然我模仿您的《蜀山》就一定要争口氣,總有一點,要用您構思的設定,打敗那個張少傑!”
明報旗下,衆多的小說作者,以爲這是金庸大發善心,完全不知道這是張少傑的決定。如果他們知道,張少傑不但現在已經擁有了,彌的明報集團股份,更是被金庸選定爲下一任的明報集團掌門人,會不會驚的掉一地眼鏡?
這個時代,港台的長篇小說出版。
一般分爲兩個不同的部分――報刊連載、實體出版。
報紙連載門檻一般比實體出版更低一些,一般的長篇小說作者,想要獲得讀者認同,通常是投稿給報社、雜志,如果獲得了報紙發表的機會,一般也僅僅是售出小說的報紙連載權,而不走出售實體書出版,以其他的改編版權。
報紙上連載,如果沒有獲得反響,或者是被腰斬,或者是草草一個結劇。
而報刊上連載中開始走紅、引起市場反響的作品,一般都會有出版公司前來與作者簽約出版。而實體書出版的收蓋,通常是比報紙、雜志上連載的稿酬更優厚。
而現在,《明報》這樣高價收購旗下作者的各方面的版權――實體書出版、影視改編版權、動漫遊戲、翻譯版權等等,一切的版權都是明報的目标。
“這是《明報》集團的新政策者能錢賺,手慢者隻能眼紅别的作者賺錢!“明報的某個編輯,向撲街作者解釋,“并不是因爲你的作品,被影視、動漫等等公司看中,而是我們明報分析,未來可能會有改編價值。僅僅是可能,懂嗎?就像是風險投資一樣,購買部作品,也許隻有一部是能夠獲得改編的!”
“好吧!我同意出售版權。不過,分成和買斷兩種不同的出售方式,何解?”某撲街作者請教。
明報編輯耐心解釋:“買斷,就是一次性付款給你現金,以後作品改編賺再多都和你無關。分成就是你将作品改編權委托給明報集團,明報集團爲你找買家,如果獲得了改編收益,明報和你五五分成”
明報集團第一批聯系的作者,有十多個。
絕大多數都選擇買斷的形式,先拿到錢再說。也有少數的作者,賊未來,簽訂了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
事實上,明報集團更欣賞五五分成的合作模式,這樣作者與公司共同分攤風險,也均分未來的收益。
明報出力爲作者開拓更多的利益,而作者創作的作品也提供明報的利潤。這種雙赢的方式,才是長久利益合作之道。
明報集團對于小說影視動漫遊戲版權的全版權收購,主要是以《武俠與曆史》、《明報》上連載的小說爲主。
挑選定的名單,有10部總共耗資70萬港元。大多數是武俠也有少量的科幻、言情類小說。
其中最具價值的無疑是倪匡的早期武俠經典《六指琴魔》。
《六指琴魔》算是半賣半送性質,如果真要開價的話,少說也要七八十萬港元的。
在早期年代,倪匡并不是最初就寫科幻而是也嘗試寫過一些武俠小說。後來深深的感覺到,寫武俠無論怎麽寫,也不能達到金庸、古龍那樣程度,所以倪匡開始寫科幻小說。
盡管倪匡的科幻被無數人抨擊,根本不嚴謹,也不符合科學常識,毫無科幻小說應該有的科學性、嚴謹性。但是并不影響倪匡的科幻小說大行其道,倪匡的書一經出版就能賣二三十萬本以上。而且,倪匡小說戲劇性很強,改編的電影、電視劇,往往也能夠大獲成。
《六指琴魔》這部早期倪匡的武俠代表作,其實在65年的時候,就第一次改編成爲了電影。後來到80年代、90年代、21世紀,也多次改編成爲電影、電視劇。
林青霞、惠英紅等等各大當紅的電影明星,後來都演過《六隻琴魔》,票房上也是相當受到歡迎。
可以說,倪匡的武俠作品中,除了《獨臂刀》之外,《六指琴魔》應該是最經典的一部武俠行品了!
張少傑電話聯系倪匡,倪匡也是明報的老人了,以前《武俠與曆史》編輯部就是倪匡建立起來的,當年他做過很長時間的主編,其中古龍是被倪匡從台灣請到香港發表小說。後來,倪匡又介紹古龍到邵氏電影公司當編劇,古龍能夠發達,倪匡對他也是幫助頗大。
除此之外,黃沾曾在一份雜志上寫黃色葷段子,那年頭報社的編輯記者隻有幾百上千的月薪,而黃沾寫文居然能有8港元的月薪,黃沾不免吹噓。倪匡直接就說:“8用黃沾,實在太便宜了,我都會用他!”由此可見,當年倪匡在《明報》确實地位不凡,無論是引進古龍,還是想要以8月薪高價請黃沾,他都是能夠做主的。
雖然,現在倪匡專業寫作,已經不在《明報》集團任職。不過,對于《武俠與曆史》他曾經過了十多年主編的雜志,還哼哼感情的,便笑着回複張少傑:“《六指琴麾》你要就賣給你了”萬怎麽樣?”
張少傑笑道:“一萬買《六指琴魔》實在便宜,十萬吧!”
倪匡也不以爲意,在《六指琴魔》版權協議上簽字道:“以後《六指琴魔》無論是做成電影,影視劇,還是什麽漫畫、動漫、遊戲的,一概和我倪匡無關了。哈,以前出版賣過一次,65年的電影又賣過一次,沒有想到,現在就徹底賣掉了,以後《六指琴魔》終于不能再賣了!”
“本來,還要找您買衛斯理什麽的,不過“張少傑說道。
倪匡愕然,笑道:“去,還買衛斯理呢?這部我賣了三十次還是五十次電影改編,反正我都不記得了!次次賺錢,想要一次買,沒有三五千萬,哪能賣掉這個大金礦?”
張少傑笑道:“這又太貴了點。現在《明報》版權投資業務,屬于小打小鬧的實驗階段,購買版權,以數量爲先!先廉價買一頂數量的版權,等到那些版權中,有一部分,能夠商業開發成,并且影視、漫畫、動漫公司,熟悉了和我們合作,那時候才有底氣買更值錢的版權!”
《明報》集團的總資産,也不過是幾億港元,而一年能賺個3萬已經很難得。而買斷衛斯理系列這種光走出版就賺幾千萬,影視改編授權又賣了五六百萬港元的大作,還是買不起的。
“其實啊,我說!少掌門,你的《大唐雙龍傳》才最值錢呢,怎麽不賣給明報集團,充實明報的版權庫呢?“倪匡調侃道。
倪匡是金庸的好友,自然是知道,金庸贈送張少傑明報集團,甥的股份,并且有意培養張少傑做明報集團下一任的掌門人的消息了!
張少傑笑了笑:“就和買不起你的衛斯理一樣,《明報》現在的現金流,是買不起《大唐雙龍傳》的!此外,老師的有部也開出價格了,一部5萬,有部7個億!将來如果有機會,可能将全部的版權賣給《明報》!”
明報此時的價值大約有3億港元,将品牌價值未來發展前景考慮進去,現在大約能夠給出5個億的估值,就不錯了。
而金庸,娜小說的商業價值,估值7個億港元,确實一點也不誇張。因爲,哪怕是金庸已經很多年不寫小說了。
但是每年這有部書,每年一再出版依然能夠給金庸來帶200萬港元稿費。
加上金庸影視改編、遊戲動漫等等産業的利益。現在金庸的脆權,一年大約能帶給他300萬港元的收蓋。
如果全面開發金庸小說的版權價值,遊戲、漫畫、動漫、電影、電視劇全版權運營,每年至少能夠獲得3億元營業收入,以及不低于3萬港元的利潤!
金庸一生苦心經營的《明報》,到頭來其實商業價值還不如他單槍匹馬寫的舊部小說值錢!所以說,如果當年金庸選擇僅僅寫而不經營報紙的話,可能會比現在還要富……
當然了,哪怕是金庸是明報的控股股東,但是明報是一家正規的公司。明報利蓋歸明報、金庸本人的利蓋歸金庸。這種公私分明,才使得明報具有發展的動力。
張少傑與倪匡交流了一番未來對于明報公司的規劃,這包括,明報從傳統的報刊出版行業,開始逐步轉型。
如若能夠轉型成,那麽明報未來十年之後的主營業務,将會的經營手中掌握的各種文學作品的版權爲主。
将旗下的作者提供的文字形式想象力,改編成爲漫畫、動漫、遊戲、電影、電視劇、話劇等等各種形式,增加作品的價值和内涵。
一旦這種模式成,中國世界的影響力,将會大幅度的增強。因爲,外國人或許是看不懂中國文字的内涵。
但是改編成爲漫畫、動漫、遊戲、電影等等方式,就會變得更加通俗易懂了!到那是時候,香港所有的文化、娛樂産業鏈變成一個強大的整體。那時候”上說産業、動漫産業、遊戲産業、影視産業,就再也不是孤軍奮戰,而是形成産業集群,使得各大産業的内涵和創作力,成倍的增長,”
“我們還是老了,思路沒有你們這樣年輕人這樣活泛!”倪匡笑道,“如果真的做成了,我替今後的香港作家們感激你!”
張少傑點頭,他知道此時香港作者的境遇确實不容樂觀。香港傳統的出版業務,每年的規模隻有五六億港元。發放給作者的總稿酬,不會超過5萬港元。5萬港元的稿酬能養活幾個文字工作者?
更何況,這5萬港元的稿費規模,張少傑一個人估計都占據1500萬了。倪匡、亦舒、金庸、李碧華、古龍、瓊瑤等等名家的稿酬又是占據至少1500萬。真正普通的作者,加起來大約隻有2萬稿酬。
平均一個作者要賺,萬港元,才能勉強過上和普通人一般的生活。那麽,意味着整個香港最多能夠養活2名文字工作者。事實上,這個數據還會更低。因爲出版物、報刊上發表作品的八成以上是兼職的。
中流砥柱的職業作家,有兩三百人就不錯了!
萬人口的城市,隻能有兩三百名作家,能夠靠文字維持生計,比例應該是相當可悲的!
要知道60年代和70年代的香港,那可是文風鼎盛作品層出不窮的時代!才過了沒有多久,香港新的作者越發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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