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匈奴來襲



“匈奴人!”望着天空那隻盤旋的大鳥,林聲音有些顫抖的吼道。

“伍長,怎麽辦?”路姜的臉色也不太好看。

蕩夫臉色有些深沉,鬼知道自己的運氣怎麽這麽差,在營地不遠處都能遇到匈奴人。

但現在并非感歎的時候,蕩夫有些猶豫的看向武姬。

“你的傷勢如何?”

“應該無礙,伍長帶着其他弟兄走吧,我能走則走,逃不掉則留下爲大家争取一些時間。”武姬露出一副決然的表情。

小隊伍遇見匈奴人,戰勝的幾率并不大。

拖着一條傷腿,現在也有些用不上力,騎馬緩行倒是沒問題,疾馳的話,要不了多久就會無法控制。

且他們五人攜帶的裝備也并不多,隻有五把弓,五十支箭,自己手裏拿着一把殳,蕩夫手裏一把長戟。

除此之外,再無其他兵器。

這樣的裝備,根本無法與匈奴人作戰。

不過說來還是他們大意了,以爲這是在營地附近,匈奴人并不會太過靠近,所以将大部分兵器都丢在了營中。

“跑不掉的!”李衛搖了搖頭,卻沒其他人那般逃命的姿态。

緊接着,李衛連忙趴在地上。

前世的時候看電視說聽地面的震動可以判斷出對方的大緻距離與大緻人數,隻不過前世的時候沒有機會去驗證。

來到這個世界以後,閑着無聊的時候,李衛也會趴在地上去聽打獵歸來将士的馬蹄聲。

雖不敢說準确無比,但三裏之内,一個伍的馬蹄聲還是能夠判斷出來的。

地面微微震動,回聲不大,很快便傳來新的震動,不仔細去聽,去感受,甚至無法及時的分辨。

隻要掌握了訣竅,很少有失算的時候。

頭頂上的大鳥并非它物,而是獵鷹。

匈奴人從小訓練獵鷹,令其爲所用,打獵的時候,獵鷹可直接攻擊小型動物,發現獵物的時候,也可在空中盤旋,指引主人前來。

獵鷹早就被匈奴人用于戰場,主要作用便是空中偵察,搜索殘敵。

情報上的優勢,加上地理優勢,所以在此之前,匈奴人與中原王朝的對決,更是勝多敗少。

“對面人數不多,約有十人左右,距離此處大約兩三裏左右。”李衛站起身子指着土坡後方說道。

蕩夫等人面色再次一驚,一些常識并不用多說,匈奴人的獵鷹并不會跑的太遠。

基本看到獵鷹,不過百息敵軍便可抵達。

跑?

除非營地在他們面前幾裏處,不然在這草原上,他們是跑不過匈奴人的。

生長在馬背上的民族,不僅騎術了得,他們的戰馬也要比趙軍的戰馬更強。

兩三裏的距離,就算他們現在立刻放開腳丫子的跑,最多跑出去不到十裏就會被匈奴人給追上。

“唯有死戰了!”蕩夫松了口氣,臉上的緊張取而代之的是笑容。

李牧将軍即将率大軍攻打匈奴,自己本來是很有希望入選的,但人算不如天算,沒想到自己要提前交代了。

看了眼李衛,接着道:“衛崽子,你立即騎馬返回營地,将此處的情況彙報上去,匈奴人最近可能也并不安分。”

臨陣脫逃,就算是在軍紀不如秦軍趙軍,那也是大罪。

先前還在說李衛不過是個将死之人,但真的到了這一刻,蕩夫卻覺得自己不能這麽做。

無論是要将消息傳回去,還是不忍看見這個年僅十七歲的小家夥客死他鄉。

“伍長,我雖年幼,但也已是軍人,豈有丢下諸位兄長一人逃脫的道理?”李衛搖了搖頭。

就算回去又能如何?

自己丢下了整個伍,雖然是奉命,但是下一次進攻的時候,那幫人一定會安排自己先死的。

這個時代就是這麽不講道理。

因爲自己帶回去的并非什麽重要情報,五個人長時間沒有回去,營地那邊自然會發現問題,也會有所應對。

既然早晚都是個死,何必又要苟活那一絲片刻呢?

“衛崽子,這可是活命的機會!”蕩夫哈哈一笑,這一刻倒是覺得李衛這個新兵蛋子還挺可愛的,至少不像以往的那些新兵,遇見這陣勢便吓的渾身顫抖。

“走吧,你還年幼,這本就不該是你來的地方。”武姬搖了搖頭,一邊拿着武器,一邊勸說着。

“時也!明也!”李衛微笑着拒絕了衆人的好意:“留下來也未必會死!”

“衛崽子,你是沒見過匈奴人的兇殘!”蕩夫搖了搖頭。

就他們這個伍,與匈奴人碰上,一對一能不能取勝都是個問題,這還是武備整齊的情況下。

至于現在,他們最多能殺死三個匈奴人,即便如此,也是需要依靠運氣的。

“匈奴人也是人,與汝等一樣,兩個肩膀扛着一個腦袋,爲何要懼?”李衛看了眼土坡後面,依舊什麽也看不到。

草原并不是跟足球場一樣平平整整的,而是一座又一座的小土坡,大土坡,偶爾還會有個峽谷,幾百米高的土山組成。

要想戰勝這‘十來’匈奴人,也并非沒有辦法。

“伍長!得罪了!”李衛朝着蕩夫拱手抱拳,道歉道。

雖然他是伍長,雖然蕩夫有絕對的指揮權,但現在李衛卻不能将自己的命交給蕩夫。

事實已經證明了,蕩夫隻會帶着他們硬碰硬,最終的結果,也隻能是戰死。

若想戰勝,必須智取!

蕩夫愣了下,沒搞明白李衛要幹什麽。

不過也不需要他去多想,李衛直接接過了指揮權。

“武姬,林,你二人将所有箭頭上沾上這些血,務必确保每一支箭頭上都有。若還有餘,将殳與長戟也塗抹上,切記不可用手觸碰。”

李衛轉頭看向蕩夫與路姜,又看了看他們身旁的五匹戰馬。

雖然沒有馬鞍,沒有馬镫,但是馬鞍的雛形已經有了,就是一塊布,好一些的用的是動物的毛皮,将其固定在馬背上。

匈奴人能在馬背上作戰,得益于他們自小生長在馬背上,有幾十年的騎馬經驗,自然可以做一些簡單的揮砍動作。

但是趙軍卻不行,胡服騎射之後,趙軍最多也就隻能在馬背上射箭,準頭還奇差無比,射完箭之後,就隻能下馬步戰。

到了後面,也就是現在,幹脆就弓箭手全部騎馬在前面,側翼攻擊,步兵則早早的下馬,在馬前列陣。

如此一來,匈奴人一旦突破防禦,沖入陣中,趙軍基本上也就敗了。

前兩年就是這麽敗的。

但是作爲後世人,李衛知道怎麽能讓人在馬背上作戰,而且不隻是簡單的砍殺。

“伍長,速将獵物砍成小節,路姜,你與我來!”李衛繼續指揮着。

衆人不明所以,五匹馬,也就是十節,五刀而已,幾乎一個眨眼,蕩夫便準備好了所需要的動物肢體。

肉中帶着骨頭,李衛拿起一節,用繩子将其固定,爾後将其固定在‘馬鞍’下方,确保不會斷掉。

時間不允許了,隻能做一些簡易的馬镫了。

“箭頭上都沾上了毒血,能否起效,就看天意了,而此物,可令我等在馬背上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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