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第一次見張景之的時候确實是吓了一跳,那個對于二聖敢于直接呵斥的漢人,竟然是張老漢的兒子。出人意料的是,或許是因爲自己父母的原因,所以見到秦桧的時候,張景之還顯得比較客氣,至少沒有如其他金國人一般爲難于他。
不過對于他的态度,秦桧并沒有放在心上,一直以來他所感恩的都是他的父母,那一對善良的老夫婦,至于張景之這個人,他們兩個之間幾乎是沒有什麽交集,因此也就不存在什麽情感方面的交流了,見面的時候點個頭,甚至是擦身而過都有可能的。
秦桧還得到了一個跟他相關的消息,但是準确來說,實際上又和他也沒有太大的關系,那就是這個身體原來的主人的妻子王氏,在随着他一起被擄到會甯府之後,已經因爲秦桧爲奴的關系,所以被發配去了會甯府的浣衣房之中。
這會甯府的浣衣坊可不是什麽洗衣服的地方,至于是做什麽的,諸位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自己搜索一下。
對于這個王氏之後可能的遭遇,秦桧已經都心裏有數了,他敏銳地意識到,這或許是自己擺脫這個給自己戴綠帽子,在曆史上唆使秦桧投降金國,并且害死嶽飛的女人最好的機會。
最好這個王氏能夠死在浣衣坊之中,到時候自己即不需要想辦法擺脫掉她,也不需要休掉她,隻需要等她一死,秦桧也就算是逃脫了這個女人的掌控了。
曆史上的王氏在秦桧逃出金國,并且一路上返回臨安城的路上,都是跟随着的,這還是有曆史記載的。
在一些戲說之中,他們返回宋境的時候,還遇到了嶽飛的搭救,這其實也算是爲了進一步表現秦桧恩将仇報的個性吧!
簡言之在曆史上,王氏就算是随着秦桧前去了金國,她也是沒有遭遇到什麽特别大的災難,這在被擄去金國的所有婦女之中,是非常罕見的情況。
在曆史上的某些描寫之中,其實很容易讓人産生誤解,就比如說在說到秦桧的時候,金國人想要立臨時的宰相張邦昌爲大楚國皇帝,在這個時候叫嚣的最響亮,并且最爲反對的人就是之後的大漢奸秦桧。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麽他或許最後的結果會比自己更加的糟糕,然而如果是僅僅從王氏之後的各種遭遇的這個角度,來考慮這件事情的話,很有可能這個秦桧在被押解去金國的半道上,就已經投靠了金國了。
甚至秦桧投靠金國的時間有可能會更早,在他罵完那張邦昌之後,自己就當了漢奸,這是完全有可能的,因爲實際上像秦桧,乃是一個政治投機者,這在曆史上不是沒有記載的,否則也不會娶這作爲宰相之家女兒的王氏了。
最後二聖還是被發配去了韓州,這和曆史上的結果是一樣的,沒有任何的更改。至于他們的日子就可想而知了,雖說不在他們的身邊,但是秦桧想來,他們應該過得也很辛苦吧,隻有五十戶的封地,能夠供他們什麽好的生活環境呢?
不過這跟他都沒有什麽太大的關系,他可不是什麽忠君的人,雖說以後會怎樣,完全不知曉,但是短期之内,他還是忠于自己的民族的,這也算是從汴京到現在唯一沒有變的氣節。
至于那些之前跟過來的所謂的忠心耿耿的大臣,隻有一小部分跟着二聖前去了韓州,其他大部分都被金國放回了南宋,爲了宋朝而死節的倒是一個都沒有。
金國可不想養着這些沒有任何作用的宋臣,這些老家夥一個個能吃能睡,還不能夠産生利益,對于金國真的是如雞肋一般。
當時這些人一個個喊得非常響亮,在金銮殿李若水死磕完顔宗翰的時候,他們甚至站都不敢站出來,能夠有機會回國,對他們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
他們在金國也已經轉了一圈,并且也吃了不少的苦,如果這個時候回去,想必會被當做是大宋的忠臣而重用的吧!
其中代表人物就是孫博,其人回國之後,在大殿之上對着趙構一番哭訴之後,着實感動了不少人,馬上就成爲了朝廷的重要一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權利。
反正不論如何,到了最後這秦桧仍然還是做他的奴隸,不過在過了大半年之後,他的機會終于來了。
說到這個機會,我們還要把時間往前倒回一些,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六月,也就是金國大軍返回會甯府後的第二個月,金國的軍事最高統帥完顔宗望病逝,這或許也算是一種報應。
在完顔宗望死後,同樣作爲完顔阿骨打兒子的完顔宗輔繼任右副元帥,完顔宗弼作爲他的親弟弟,自然也就成爲了他的重要助手。
經過了一段時間的準備之後,秋收時節剛剛開始的時候,金國以張邦昌被南宋罷黜爲借口,出兵十萬南下侵宋,這次的行動就是以完顔宗輔作爲統帥的第一次大戰。
完顔宗輔的任務是要奪取還控制在宋軍手裏的黃河沿岸之州郡,同時鎮壓當地義軍的抗金鬥争,以鞏固金國在黃河流域地區的統治,完顔宗弼作爲他手下的重要人物,自然是要随着他一起出兵的。
金人這一次盡起大軍,分兵三路大舉南侵,其中的東路由完顔宗弼爲主将,大将兒裏朵爲輔率領大軍自滄州(今河北)境内渡河,進攻齊魯之地,
中路由完顔宗翰率領自河陽(今河南孟縣南)渡河,準備攻占河洛一帶,這一路的最終目的是直逼開封,其目标就是由杜充所率領的抗金大軍。
開封府的抗金大軍,本來是由名将宗澤所率領,這一位老将也是嶽飛的恩師一般的人物,正是他發覺了嶽飛的能力,才造就了之後作爲中流砥柱的嶽家軍。
可以說正是因爲大宋有宗澤的存在,才在靖康之難以後,能夠撐到韓家軍、嶽家軍崛起,否則就真的是大廈危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