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孽緣



後世的地産,其實就和剛剛這倆貨的說辭一樣,他們現在要去找誰都沒有下手的舊都城下手,到時撈上一大片田地,隻要方莫還有還都之日,或者老劉家還能有人掌權,那麽他們鐵定發财。

這可不是後世的思想,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實這樣的思想就開始出現了,否則的話,都城的房子,爲何永遠都是昂貴的?

當然了,其中還是要抛棄一個論點的,那就是,在封建時代,這東西很可能會沒有人在乎,他們在乎的,其實還是權力。

比如有的人,明明看似沒有多少金錢,可是,他因爲有了權力,自然就有人願意送來宅院,以及美女,以及香車……

要是一開始,就不是權力至上,那華夏的經濟,恐怕是會變成資本類型,當然,這一點後來其實是有證明的,比如宋朝的時候,與士大夫共治後,那個社會也就進入了一種金錢的社會。

“修繕洛陽?何等誇張,此城當日荒廢,火焰灼燒,若是想要重新修繕,其中花費不知幾何,時間耗費不知幾多,若是我們此時前去……”

顯然,前一個人還是有點猶豫的。

現在洛陽四周的話,據方莫的情報機構反映,也就百姓在當地紮根,至于一些富商和大戶,根本就沒有在那裏安家的打算,誰都看得出來,除了上黨之外,太原才是下一個發展所在。

有那麽近的地方,爲何要去找一個不确定的?

“你不知……”

“我不知?呵!”

……

兩個人開始争辯的時候,方莫已經臊眉耷眼的離開了,他感覺自己有點太無知了,現在居然差點就進了虎牢關啊。

“這種速度,可真是驚人,我本來以爲,隻是走了一小段時間,沒想到,那麽一小段路,竟會有如此遙遠,不過也好……”

方莫心裏說着,認準了一個方向後,開始狂奔而去。

反正接下來還有的是時間,他也不必太過擔心,當然這裏還是一定要記下來的,他一定要把這裏,重新變成一個安靜祥和的地方,而不能讓那些神棍,在這裏紮根。

他打下來的天下,那些人憑什麽要占?再說了,占也好,宣揚點好的東西,比如導人向善,比如四大皆空……而現在呢?以賺錢爲目的,這特麽就是邪惡教派!

他走了以後沒有多久,此地便有一隊人馬匆匆而來,速度奇快,而且馬上的人,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誰如果惹到了,恐怕連小命都會直接丢了……

最前面的,當然就是方羽,他走到這裏的時候,剛好看到兩個争吵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也聽了兩句,不過他可沒有方莫那種耐心,或者說……不能說話後,他的耐心變大了,于是他開口道:“二位,可曾見過一條狗路過?”

“什麽狗?沒見過!”

“呵,昨天我吃的狗肉,什麽破狗,你還敢……”

……

兩人正是怒火上湧的時候,所以說話的時候,全無顧忌,可是當話落下的時候,他們想要後悔卻已經晚了。

方羽直接揮手而動,順間他們便被弓箭手圍攏了起來:“你們說,吃了狗肉?”

“沒……沒有啊,昨天我吃的鍋貼,對,鍋貼!”另外一人連連搖頭,然後猶豫了一番,指着自己對面的這個人道:“他昨天吃的,是餅子,和狗肉沒有任何關系。”

此人倒是頗爲仗義,哪怕吵的這麽兇了,卻還知道爲了對方辯駁,要是一般人,恐怕早就将對方給出賣了。

至于,這一隊人來自哪裏,爲什麽問狗,他們有問的資格嗎?那寒光閃閃的箭羽,已經代表了很多東西,要是繼續問下去,小命能不能保住還是兩說呢。

最關鍵的是,這方羽一看就是那種殺伐果斷之輩,真要是落在了對方手裏,估計不出片刻,他們兩個人都得變成篩子。

“噗通!”

前面嘴賤的那人,連忙跪下道:“我,我沒吃狗肉,哦對了,對了,剛剛我餘光好像掃到一個黃色的東西,從身邊一閃而過,仿佛去了嵩山方向去了,其他的我真的不知道……”

他現在怕的厲害,連頭都不敢擡起來,生怕被對方看到了之後一個不爽,被直接給弄死當場,甚至随着時間的推移,他都直接尿了出來。

“哈哈哈,他們早就走了,你還不快點起來?都尿了啊,我還以爲你有多厲害呢,剛剛你的本事呢?”那人各種嘲諷。

不過趴在地上的那人,卻一點都不生氣,反而在心裏知道,這是一個可交的人……

方莫才不知道自己朝着的是個什麽方向,要是按照他所想的話,應該會路過曾經的河南尹,也就是當初他們告狀無門的地方,隻不過,現在當地的官員,那可都是自己人了。

想搞誰,就搞誰!

其實他知道,當初呂嫣偷偷背着他去告過狀,好吧,其實也不算是背着,隻能說是,呂嫣根本就沒有在乎他的想法,一心隻想報仇,隻是那時候,人家多厲害……

“此一路,風餐露宿,真的好餓啊……”方莫剛剛想在心裏爲自己贊歎幾句,就感覺很是饑餓,四處嗅了嗅,發現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味道傳來。

他晃了晃狗頭,喃喃道:“不是說,狗鼻子是最靈的嗎?怎麽到了我這裏,這麽不靈,不僅嗅不到十裏之外,連最近的地方,都嗅不到……”

都是騙子!

方莫前行不多時,便看到了一座殘破的房舍,房頂都坍塌了半個,這屬于危房,方莫可絕對不會進去湊熱鬧,最主要的是,他真的聞到了一點味道,就在前面!

于是,他幾步就竄了出去,鼻子一聳一聳的,若是被女孩子看到,肯定會舍不得放開手,一把抱住,直到天荒地老,幸虧的是,這裏沒有什麽女孩子,有的話,也隻有大媽。

沒錯,在他的正前方,耕地之中一個大媽帶着兩個孩子正在田地裏忙碌,而一個孩子,手裏則是拿着一塊紅薯(系統出品糧種),在烤着。

看到之後,方莫就貌似想到了,好像在豫州有幾個地方,方羽說當地的土地十分貧瘠,種什麽都不好長,于是就想試試紅薯……

沒想到,試過之後才發現,竟然真的成了,不僅如此,還給當地的百姓,帶來了強烈的生機。

“我就說,這味道這麽熟悉,原來是紅薯啊,不過狗吃紅薯的話,能不消化了呢?不對啊,我可不是普通的狗,咱可是一個厲害的狗……”

方莫心裏嘟嘟囔囔,然後想了想,兩個孩子加上一個大媽,應該不是自己的對手,或者說,他搶了離開的話,應該也沒事。

但是這種事情,絕對不能随便的開始,否則,這就是罪惡深淵的開端……

勿以惡小而不爲!

所以,他就想靠近過去,看看能不能用自己的可愛勁頭,來換點東西吃,最好是還能獲得女孩子的照顧,那可就太好了。

那個姑娘,長得雖然不咋地,但好歹也是姑娘不是?

至于那個小小子……被他無視了!

這裏倒不是說方莫就是個色狼,就喜歡靠近女孩子,隻是因爲,在他想來,女孩子天生柔弱一些,喜歡毛茸茸的東西,是他自己,要犧牲色相來換取東西。

而熊孩子一般的男孩,則都會很兇殘,最少都是抓着狗子的耳朵不斷晃悠,仿佛不抓出點東西來,就不算一回!

然而,這次他可猜錯了。

當他靠近之後,女孩子臉上滿是警惕,瞬間叫了自己的弟弟過來:“快,雙兒,你把武器拿出來,我認得,這種動物叫做狼!”

握草!

你連狗都沒有見過?還是狼?

老子今天偏偏就不狗叫了,特麽的,多麽的傷人自尊啊,我是一條家犬,而且還是方悅的二兄弟,方羽的二哥,怎麽到了你們嘴裏,就成了狼?

那東西多殘忍,是我……

“汪汪汪汪!”

不過,當他看到男孩子拿出來的是什麽的時候,他立刻就乖乖叫了幾聲,同時全身都在防備,隻要這熊孩子一旦拉開,他立刻就跑。

弩啊!

這東西,軍隊都不好見到的,而現在,在一個孩子的手裏,居然見到了,他不怕才特麽的見鬼了。

正因爲害怕,他才叫了幾聲,隻希望這兩個孩子,能夠知道,他是一隻善良的,很溫順的狗狗,而不是什麽狼。

地裏正在忙碌的母親,看到這裏的情況後,迅速的就跑了過來,手裏拿着農具,對方莫開始追打,不過她卻阻止了孩子的射箭行爲。

“讓你吓唬孩子!”

“你說說你,都找不到家了,竟還敢吓唬我的孩子?”

“我打死你!”

這婦人力量十分大,而方莫也不太敢跑,隻能用身體扛了起來,不過好在,他這身體,還是不錯的……

有人可能要問,身爲并州牧,掌握五州之力的方公,會在乎一個婦人的責打,而不是直接出爪子,或者跑掉?

還别說……

這個人,方莫還真有點害怕。

怎麽說呢……

大概就是,當初第一代的時候,對方的父親、公公,丈夫、哥哥,全部跟着他一起上了戰場,最後活下來的,一個都沒有。

當初他見過幾次對方,而對方對他一點都不感冒,還說要最貧瘠的土地……

沒想到,在這裏遇到了。

還真是緣分,或者叫孽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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