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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越美麗的東西越脆弱,輕輕碰一下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他那時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暗中标好了價格。
原來上天将韓素送到他的心裏,不僅僅是帶來幸福那麽簡單,更多的是帶來苦痛。
痛苦如奔流般蔓延,無數的暗礁激起陣陣水花,水漬漸漸模糊了于晨的雙眼。韓素就像是于晨捧在手心裏的傾城月光,卻因爲太明亮冰冷,刺得于晨淚眼朦胧。他緩緩地垂下了自己的手。人的一切痛苦都是自己制造的,人的一切頹廢,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表述。
無能就是卑微,對于卑微的人來說,唯一的自我救贖就是放棄,放棄一份财富并不難,難的是放棄一副早已刻印心底的面容,一個滿懷希望的幻想。
浮生如此,痛多幸少,不如莫遇。
于晨最後看了韓素一眼,也許他的頭發數得清,可是誰也數不清他對她的愛慕,這種愛慕在第一眼見到韓素時就已經深深種在了靈魂之上。
他要走了,帶着那已經無法從靈魂深處抹除的影子一起走,他不敢再妄想挽留她的人,但挽留她的身影總是可以的,而且人會消失,身影卻永遠都不會消失,陪伴他一生一世。從今以後,就讓他在某一個地方,某一個時間段裏,回憶着她的姿态和聲音,偷偷想着她,心有餘響,口不出聲。
就是不知道上天硬生生地将他的幸福幻想奪去,令他無法呼吸之後,可否能悄悄還給他一個奇迹?
韓素瞧見了于晨的目光,他目光裏透露着頹廢和一種忍痛割愛的淚花。她有霎那間的愣神,但還不等她疑惑,手機再次響了起來,是韓雅打過來的。
她暫時撇下了離開的心思,接上了電話,韓雅焦急的詢問得到韓素的回應之後稍稍平息了些,當她得知韓素已經拿回了自己的東西和保障了安全之後,才告訴韓素要教訓于晨的事情。
于晨早已不在意韓雅的口舌了,他還沒有走,他不願先走,他不知道走後怎樣面對韓素厭惡他的事實,很多東西,得到後再失去,不代表就能回到沒得到時候的樣子,如果不曾遇見韓素該多好?他不得不承認,他還在悄悄地靜待奇迹的出現,他在腦海深處不停地呼喚着上帝,哪怕這個聲音呼喚的非常難爲情。很多傻話,不但要背着别人說,還要背着自己,因爲讓自己聽見了會非常的難爲情,例如——别走,告訴我你不會離開我,我的餘生将依靠它活着......我愛你,我一輩子都愛你......
然而這個“愛”字卻難以啓齒,哪怕隻是在腦海裏默念也讓于晨無地自容,他沒資格把“愛”這個字安到韓素身上去。
可是奇迹是很難出現的,不過厄運卻總是鍾情于人。
那個被于晨揍趴了的搶劫犯竟然鬼使神差地爬了起來,于晨剛剛分心,竟沒意識到這人起身的動作,等于晨精力集中時,他早已從腰包裏掏出了一柄白花花的匕首。
此時這人已經站在了韓素的身後,不用兩秒鍾,他就能把匕首送進韓素的後背。于晨肯定這人敢這麽做,他既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搶劫,那就說明他根本就不怕法律追究,他被于晨這麽揍了一頓,哪怕是有理智也早被憤怒掩埋了。
“小心!”
于晨再也顧不得什麽,立即沖上去将韓素一把推開,咔嚓一聲,于晨聽到了利器割破皮肉的聲音,緊接着他胳膊一涼,然後他的身軀直接将那人撲倒。
噗通一聲,韓素摔出了好遠,手機也飛到一邊落進下水道裏,待她反應過來時,于晨已經和那人扭打在了一起,地上已經被鮮血染紅了一大片,她不禁張大了嘴巴,她也不知道那些血是誰流的。
她這才恍然過來,原來剛剛那人想要用刀刺她,可是于晨将她推開了,所以匕首很有可能刺中了于晨。
他爲什麽要這麽奮不顧身?韓素忘了上去幫忙,況且就算她上去也幫不了什麽,也許還會添亂。在這一刻,她忽然對自己原先的看法感到動搖,如果于晨真如她所想的話,爲什麽還要爲了她的安全不顧自己?
難道是苦肉計?
不!韓素很快就否定了這一個念頭,一個騙子就算再想行騙,也不會傻的拿自己的小命去做賭注,要知道對方可是有刀的,随随便便都能把腸子給捅出來。
那人早已身受重傷,就算他有武器也敵不過于晨,于晨三兩下就将他的匕首拍到了一邊,然後又是密密麻麻的拳頭舞動上去,這一次他沒有再留手,直到确定對方再無反抗之力後才住了手。周圍的市民原先是不敢上前的,直到于晨冷靜下來後才連忙上前将那人拖到了一邊,不久之後救護車才姗姗來遲。
......
夏家别墅,于晨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細細的品嘗着面前的普洱茶,而他旁邊還坐着個英俊青年,正是夏之山。剛剛接受了警察的一番盤問,于晨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再加上當時的市民口供和監控視頻的作證,于晨一點麻煩也沒有。
隻不過他的左手胳膊已經受了重傷,除此之外并沒有其他的傷勢,縫了二十多針,是韓素給的醫藥費,離開醫院後韓素一定要他過來坐坐,他也不好推脫,更何況他巴不得時時都能看見韓素呢。
他也直到韓素讓他過來的用意,無非是一些感謝和道歉的話,他對這些毫不在乎,他要的隻是韓素相信他,不厭惡他。他也明白了,很多時候想要别人信任自己,鮮血是唯一的籌碼。如果不是他用生命危險作爲代價,韓素是絕不會相信他的。
此時的他别提多開心了,原來上天真的聽到了他的禱告,奇迹真的出現了,韓素并沒有真的離他而去。雖然這種奇迹來得兇險,但于晨還是心滿意足。
如果受傷就能換取韓素的好感,那别說一點皮肉之傷,哪怕讓他少活十年他都願意。
當愛一個人到了某一種程度,再大的犧牲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