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連年僅四歲的主子都不叫苦叫累,那些年長的下人們怎麽好意思有怨言?
還有兄長們。
一發現秦小四的特異之處後,清露除了上面的那句話,還說過一句話,“就因不能生而爲天才,努力才分外有用,因爲你必須成爲最好的自己,過自己的人生!”
其實就算是沒有秦小四,身爲秦懷恩的兒子,壓力也是非常大的,有這樣的功成名就的天才父親,他們就永遠都有了被比較卻難以超越的對象,清露可不希望自己的兒子,生活在這樣的陰影下,被毀掉信心和人生。
“努力!再努力!就算早晚都會被弟弟超越,也要成爲最好的自己!”這是秦家三位兄長共同的想法兒。
就着樣,五天的時光幾乎是一晃而過,孩子們吃足了苦頭,也從中發現了樂趣,以至于回到家裏時,還有點不盡興的感覺。
看着精神和身體狀态極佳的孩子們,清露放下心來,誇獎鼓勵了幾句,就不再擔心秦懷恩這次對兒子們的訓練了。
秦懷恩最初的目的達到了。
和他們同一時間回來的護衛隊伍,情況卻很不好,當然了,減員的情況是沒發生的,但受傷的占到了八成,盡管絕大多數都是被毒蟲叮咬和磕碰等小傷,可如果放任下去,還是會出人命或是留下病根兒的,最嚴重的則是與猛獸搏鬥時留下的傷痕,竟然有造成殘疾的。
此外,還有很多人因不習慣野外生活而生病了,這個也是嚴重喪失戰鬥力的一種了。
山竄子很是自責,“哎,真是叮囑了又叮囑啊,偏生就是照顧不過來啊!”所謂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這些從江南來的功夫高手,到了東北的深山老林裏,還真是不适應。
對此,清露和秦懷恩都表現得十分淡定。
清露想起自己剛剛穿越時,劉婆子那樸實無華的話,“這大山能養人,也能吃人啊!”也記得,壽公公當年帶着公叔甯那批護衛在小嶺村出醜時的樣子。
秦懷恩則是在西北時,見潘淩峰那幫“公子哥親兵”見多了。再說,若不是因爲這些護衛不得用,他又何必費這麽多的心思去訓練呢?
好在,這些護衛們中大多數都經過他常年的訓練,還有六成以上是在西北當過“誘餌”上過戰場的,很是得用,值得他爲他們費心思。
“你也不咋樣!”秦懷恩瞟了山竄子一眼說。
“是,是,是……”看了看基本沒啥損傷,生龍活虎的孩子們,山竄子對秦懷恩的欽佩更上層樓,“要說在咱家這山上過日子,我照爺是差太多了,怪不得爺當初進山采參都不帶我!”他對秦懷恩來說,實在是個拖累。
“嗯,”秦懷恩點頭,“好好培養你們家的那幾個小子吧!”山竄子也是當爹的人了。
這一回,山竄子把媳婦并兩個妾,都從西北遷回來了,他娘年紀大了,他該盡孝了,主要是家裏現在日子特别好過,弟弟妹妹們都成家立業了,他的生意早就在露城軍、清露和潘夫人的幫助下,走上了正軌,他也想過幾年消停日子。
介于這種情況,秦懷恩在家裏休整了五天後,就帶着孩子們繼續進山巡察了,并把這次回來的時日,訂爲了十五天。
而護衛們還要繼續留在家裏,休整并總結上一次失敗的經驗教訓。
至于睿兒的那一批,則根本就沒回來,因爲他們是熟手,所以約定的日期是一個月。
盡管提高了難度,孩子們這一次的表現卻比上回還要好,一個是他們得知睿兒和他的小厮要獨立在山中生活一個月,被激起了鬥志,一個是護衛們那羞窘的樣子,讓他們有了自豪感。
所謂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雙重的刺激下,孩子們又怎麽可能不鬥志昂揚?!
秦懷恩也是挺自豪的,爲他輕易地“擺平”了清露,也爲他的孩子們,尤其是爲出類拔萃的秦小四。
表面看起來,秦懷恩對所有的孩子,都是挺“冷淡”的,他的關愛永遠藏在嚴厲的背後,别說孩子們了,一般人,都很不容易發現,隻有對他特别了解的清露和程一針,才感受頗深。
而清露和程一針早就察覺,在孩子們當中,秦懷恩最爲關注的非秦小四莫屬,隻不過爲了不讓其他孩子感到不好受,他們重來都不提罷了。
秦懷恩對秦小四,不僅是父親對兒子的愛,還有一種英雄之間的惺惺相惜。
在秦小四沒出現之前,在某種範疇裏,比如武功境界和做人等等方面,秦懷恩是孤獨的。
那種獨自一人站在高處,雖然壓力很大,卻無人分擔,盡管風景很美,卻無人分享的孤單。
是秦小四的出現打破了秦懷恩的這種孤獨。
哪怕現在秦小四還小,但秦懷恩心裏清楚,這種分擔和分享,用不了多久就會來了,他隻需站在原地等待就行了。
此外,秦懷恩還将秦小四,默認爲繼自己之後,秦家這一代人中的領袖。
秦家的領袖是什麽樣子的呢?
十多年後,秦懷恩是這樣對秦小四解釋的,“無論你在幹什麽,不管你是個什麽身份,隻要你存在,秦家就無人敢招惹,你的兄弟和親人們就會平安無恙!”
這實在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壓力也是挺大的。
但秦懷恩确信,秦小四一定能做到,就像秦懷恩自己已經做到了一樣。
現在的小屁孩兒秦小四是不懂得這些的,他隻是感覺到爹對自己特别嚴厲,不過,他對此倒也沒啥想法兒就是了,因爲清露和很多人,早就給他解釋過其中的原因:他特别能惹禍。
對此,秦小四是承認的,他是公認的兄弟們中間最能惹禍的一個。
但了解并不等于接受,秦小四對自己的“惹禍體質”也覺得挺無奈的,而且不想做出什麽太多的改變,所以秦小四一方面盡量接受秦懷恩的“教導”,一方面想法設法在不用受罰的情況下,保持自己“惹禍”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