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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山村白骨疑案19



“我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我不能讓愛我的人爲了愛替我背罪,大不了我自己一死了之,可青林他還有孩子,所以他不能死。

所以我保留這那盒磁帶,我知道如果真的青林哥要判死刑的話,我就拿出那盒磁帶爲他翻案,到時候我去死,也算是不枉青林哥這一世對我的好。”

這時淩蕭寫下最後一個詞:爲了翻案。

潘蘭花平靜的叙述完,對雷火說道:“這就是整個案子的全過程。人是我殺的,和孫青林沒有一點關系,他隻不過是幫我處理了孫紅軍的屍體。

你們現在可以把我抓起來,把孫青林放了吧。”

聽潘蘭花叙述完,看到她依然非常平靜的表情,仿佛不是在叙述一件殺人碎屍的血案,而是在叙述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雷火很驚訝,眼前這個女人心态竟然如此之好,是什麽原因讓一個柔弱女子變得如此鐵石心腸?

雷火把做好的筆錄讓潘蘭花簽字按手印,然後揮揮手讓人把潘蘭花帶下去。

潘蘭花臨走時舉着帶着手铐的雙手,對雷火喊道:“你們抓了我,那就一定要把孫青林給放了吧,我求求你們了,要不然我就是到了陰曹地府也會死不瞑目的。”

說完,潘蘭花放聲大哭,淚如雨下。

從最初見到潘蘭花到現在,這個女人沒有掉過一滴眼淚,甚至沒有過任何痛苦的表情。

而此刻最後信心的崩潰卻是讓她聲嘶力竭的痛哭起來。

出了審訊室的門,淩蕭看着表情凝重的雷火,舉起手中的紙條說道:“雷隊長,雷隊,我都不知道該用什麽樣的詞語來形容我現在的心情。

套用周星馳的一句電影台詞:我對你的敬仰猶如滔滔江水連綿不絕,又如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

真是佩服佩服!

潘蘭花的供述和你先前的分析可以說是分毫不差。”

雷火這才有些笑意的說道:“不對,不是分毫不差,是絲毫不差。”

兩人這才笑呵呵的走回了辦公室。

淩蕭說道:“雷隊長,到現在這個碎屍大案可以說是真相大白了,怎麽慶祝慶祝?”

“先不忙慶祝。”雷火又恢複了沉重的表情說道:“小蕭,你想過沒有,是什麽原因在鄉野山村發生如此的血案?

俗話說,奸出人命賭出賊。不正當的兩性關系就會引發一般矛盾的激化。

而沒有正确的處理方法,又會使這種矛盾進一步升級。

潘蘭花本是一個弱女子,飽受家庭暴力,也飽受壞人的摧殘和侮辱。

可由于自己的無知,沒有選擇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而是采取了極端的方式,由一名受害者最終變爲一個施暴者。

其悲慘遭遇讓人同情,但其的犯罪行爲卻又令人發指和深思。

我們不能把這個案子按照單純的一個個案來看待,也不是潘蘭花自己一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是我們的法制教育沒有跟上,是我們的基礎矛盾隐患排查明顯滞後造成的。

案子過後,我想寫一個調研報告,呼籲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尤其是在偏僻落後的農村。

還要在農村大力開展這種民間的隐患排查,要把這種民轉刑的案子壓縮到最低限度。”

雷火的一席話讓淩蕭感到十分震撼!

一個刑警重案隊長,剛剛偵破了一起特大殺人碎屍案件,這是每個參戰刑警都值得慶賀的時刻。

然而,雷火卻沒有彈冠相慶,也沒有去領導那請賞邀功。

而是在剖析案子的得失,檢讨工作的不足,反思社會的責任,查補法制的漏洞。

淩蕭頓時對面前這個正直、年輕的刑警隊長肅然起敬!

我以後也要做這樣的一名警察!

案子真相大白!

下面的工作主要就是查漏補缺,固定完整證據鏈,整理好案卷,然後移交預審,爲将來的訴訟做準備。

還有一項工作,就是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處理工作:

孫福來屬于行爲不軌,偷窺他人隐私。

但因當時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還沒有相關的處罰條款,于是按照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對他處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相比孫福來,村長孫成貴就沒有那麽幸運了。

二大隊偵查員找到了當時他在火車站旅館開房住宿的登記,時間和孫青林開房的時間是同一天。

下裏窯村村長孫成貴涉嫌利用職權和掌握的别人隐私,對受害人潘蘭花進行要挾。強迫潘蘭花與自己發生性關系的行爲,已然構成了強1奸罪。

于是決定案子交給彭城縣局處理,由彭城縣公安局将孫成貴以強1奸罪向彭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

孫青林的處理就相對複雜些。

雖然有潘蘭花的供述,證實殺害孫紅軍的時候,孫青林并沒有參與。

後來經過重新對孫青林的審訊也證實了這一點。

但孫青林并沒有如潘蘭花所願被無罪釋放,而是由故意殺人罪轉化爲涉嫌包庇罪和毀滅證據罪,由于孫青臨的案子直接牽扯到潘蘭花,所以由二大隊直接偵辦,以涉嫌包庇罪和毀滅證據罪被提請逮捕。

其他三個人都處理了,現在輪到本案的主犯潘蘭花。

潘蘭花因爲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這個毋庸置疑。

但本案還有一個難點,那就是孫紅軍的死因到底是什麽?

由于孫紅軍的屍體已被人爲的毀壞,普通的驗屍已經無法直接确定孫紅軍的真正死因,隻能從其它證據上面找。

按照孫青林以前的供述,孫紅軍是被孫青林用殺鴨刀猛刺胸部和腹部殺死,然後分屍的。

可現在經過進一步調查已經推翻了孫青林的這個說法。

而按照潘蘭花最後的供述,孫紅軍是喝了潘蘭花給他的摻了安眠藥的水以後死亡的。

二大隊根據潘蘭花的交代,在她家裏提取到了安眠藥瓶和剩餘的安眠藥,還找到了潘蘭花當初購買安眠藥的地方--潘蘭花的娘家吳全縣的一家鄉衛生院。

經過調查,證實潘蘭花一個月前确實在此購買了一瓶五十片包裝的安眠藥。

現在藥瓶剩餘的安眠藥還有三十片,按照潘蘭花的說法沒有做過其它用途,那麽也就可以推斷,案發當天潘蘭花給孫紅軍喝的水中安眠藥的含量是二十片。

這個劑量遠遠超出了正常的用量,但是否會立即緻死,還有疑問。

二大隊又經過對屍骨上殘存的肌肉組織到省公安廳進行了病理檢驗,證實孫紅軍的體内确實檢驗出安眠藥的成分。

但由于孫紅軍的屍體經過了高溫和長時間的蒸煮,所以裏面的含量已經體現不出當時的準确含量了。

爲此,雷火還專門和刑警隊的法醫一起到地區中心醫院請教了專家主任。

根據地區中心醫院黃主任的介紹:酒精和安眠藥一樣都有抑制中樞神經作用,這兩種物質一般是不能同時使用的,尤其是大劑量的,以免中樞神經過度抑制造成傷害。

孫紅軍案發當天飲用了大量的白酒,再加上劑量嚴重超标的安眠藥,兩種物質同時起作用,是可以導緻孫紅軍的心髒驟停,進而休克死亡的。

按照潘蘭花交代的孫紅軍的症狀,是符合突發心髒驟停死亡的症狀,所以得出的結論是潘蘭花的供述還是可信的。

孫紅軍的真正死因終于搞清楚了,這下讓雷火才真正松了一口氣。

這起案子淩霄全程跟着雷火搞了下來,雷火精準的判斷、細緻入微的觀察、明察秋毫的洞察力和矯健的身手都給淩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很想了解一下自己的隊長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

私下,淩霄偷偷的問了一下内勤杜藝大姐,雷火當警察之前是哪個廟裏的菩薩,怎麽會有如此的功底?

杜藝告訴淩霄,雷火在當警察之前是一名軍人,上過老山前線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榮立過二等功。而且在部隊就是一名特務連的偵察兵,按照現在的說法就是一名特種兵。

原來如此!怪不得雷火頭腦、槍法和身手都這麽厲害,這在淩霄的眼裏頓覺雷火的形象高大了許多。

案子告一段落,雷火難得的給參與案子的人員每人放了兩天假,讓大家好好調整和放松一下。

文武之道一張一弛嘛!

淩蕭通過這個案子感覺到自己在法律知識上的欠缺,到底不是科班出身,到了程序和适用法律上面,就會感覺到吃力了。

因此,這兩天沒有任務,淩蕭跑到圖書館買了幾本書像新的《刑法》、《刑事訴訟法》,還有也向雷火借了有關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方面的規定之類的,在家準備惡補兩天。

這邊雷火剛回到辦公室剛坐下,門就開了。

雷火一看進來的是甄燕,馬上高興的說道:“甄燕,你終于回來了,辛苦!辛苦!怎麽樣?”

甄燕噘着嘴,看起來興緻不高的答道:“有情況了,雷隊長。我在天州等了這麽長時間就是等着做這個dna鑒定。

結果鑒定最終倒是做了,可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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