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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機還不能算是完全成熟。如果先把民法制定頒布出來,情況會好一些。”
在議政會後,瑪麗私底下承認。
現在瑪麗不擔心重臣的反對,隻擔心交接過程中,底下故意拖沓、消極辦事,趁權力真空的時機從中牟利,或者擾亂國民的生活、借此向上施壓。假如法律體系先建立好,收回立法權的過渡期裏就不容易出現混亂。
但是如果先将就着弄一個法務系統,過一段時間它就有了慣性,再改革就像是要從地裏挖一課盤根老樹一樣麻煩。
況且她隻是在泛巴黎地區收回立法權,在眼皮子底下好監督,也有個緩沖。
“好了,安靜。”路易十六忽然發話,“聽王後講完。”
瑪麗意外地看了他一眼,轉頭吩咐身旁的侍女一聲。
侍女應聲走出會議室,再回來時候,身邊已經跟了兩個侍從和一輛小推車。小推車上壓着三沓跟腰一樣高的紙堆,沉得連推車底都微微下凹。
這是什麽?衆人眼中寫着這個問題。
“這是我叫人整理的巴黎法院和政府過去頒布的法令,光是翻閱檔案就花了半年。”
法律法規的冗雜,是許多人都知道的弊端;知道歸知道,卻遠沒有直觀的視覺沖擊這樣讓人震撼。
“法律法規是爲了管理國民而頒布的,必須要讓民衆清楚。現在你們看看些讓人頭疼的東西。不要說普通國民,就是法院那些*官們,他們又有多少個記得清楚?”
瑪麗随手拿起紙堆最上放着的幾頁紙。
“這是關于泛巴黎地區法令發條總結的報告。現在給你們每人發一份。”
舒瓦瑟爾頭皮發麻。他知道王後的偏好,每次要說服别人,或是推行什麽,總要先拿出一份報告來,内容詳實數據詳盡,叫人不得不服氣,即便自己還懷有私心,公理上也沒法反駁。看這個架勢,王後對這次改革勢在必行。聽聽,半年前就開始整理了,真正開始策劃的時間不知道是多久以前!他甚至懷疑,王後手上握着的可能不僅僅是泛法蘭西島地區的報告,而是整個法國的報告。
“高等法院出台的法規中,與朝廷頒布的法規完全重複的共293項,部分重複的共630項,完全相悖的共41項,部分相悖的共163項。”
王後不緊不慢地念完這段話。
“這種情況難道還要繼續下去嗎?國民莫名其妙,律師緊抓不放,法官無所适從!
“還有這一條:實際意義已經過時但未撤銷的共1042項。”
報告舉了幾個例子,其中一個是:
三十多年前,因爲擔心影響巴黎市民的食物供給,巴黎高法出台規定,要求巴黎周邊村莊必須采用舊式輪作制,不能影響綿羊的飼養。後來随着多種飼養作物的引入,加上土豆的推廣,這一條款已經毫無必要,也沒人再去遵守,逐漸被遺忘。
但是去年,有人因爲私事想要報複一個農民,便向法院檢舉他不遵守法規,不使用舊式輪作制。由于這個法規當初沒有設定時效,後來又沒有被廢除,最終法官隻好按規定懲罰了那個農民,并在事後才撤銷了該法規。
“高等法院爲法國做過去多貢獻。它是社會治理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是穩定國民的基石之一;如果沒有它,管理工作寸步難行。但我們也要看到,它的職能已經和社會需要嚴重脫節。
“四百多年前,巴黎高等法院剛剛創立的時候,巴黎市區大概有16萬人;現在則到達至少63萬;加上市郊人口超過100萬,更不要說加上另外15個行省。高等法院負擔得起這樣龐大的治理任務嗎?”
舒瓦瑟爾提議:“可以給高等法院增加法官數量。”
“一百年前,要增加一支軍隊的戰鬥力,單純增加兵源或許可以達到目的;現在能嗎?多少人肉能夠填得住一架‘獨角獸’的炮口?多少人力可以取代一口臼炮打垮一座堡壘?”
“……”
“分工專業化是趨勢。以往制造一杆槍,是由一個工匠單獨負責,要會所有工序,培養時間極長;現在卻是一人負責道工序,能夠短期上手,有利于專精,還能提高成品的整體質量。”
說起工業實業,在座沒有一個比王後清楚;不過由于王後系報刊上時常的介紹,他們多少知道一些。
“讓高等法院隻行使司法權,就是明确分工,走專業化道路。具體來說,從今以後,高等法院和警察系統負責司法,市政廳負責行政,各司其職,互相不得幹涉。”
議論聲再次淹沒了會議廳;不隻立法權,連行政權也要剝奪?
還有,按照王後的這種提法,難道她的打算是——三權分立?
瑪麗微阖雙眼,目光沒有洩露一絲内心想法。
法國的高等法院實際相當于地方上的元老院或貴族院。
它集行政權、司法權、立法權爲一身,類似中國古代衙門。
不同的是:前者的立法一定程度上能對抗中央,後者不能高于中央;前者大體上是集體議事,而後者的權力大體集中于一兩人(比如縣令、知府之類);前者的法官職位是世襲或者購買的,後者的官員是中央委派。
總的來說,“破家縣令,滅門刺史”種種形容地方權力之大的句子,放在法國也适用。
孟德斯鸠32年前在《論法的精神》明确提出三權分立學說,成爲啓蒙運動的領航人之一。孟德斯鸠本人就是穿袍貴族,是一個既得利益者,能有這種自我覺醒難能可貴,令人欽佩;不過别的貴族可就未必有同樣高尚的覺悟。
雖然啓蒙思想發展得如火如荼,但法國朝廷如同一個行動遲緩的巨人,完全不爲所動。
王後一直以來與啓蒙派學者保持良好關系,但隻要是清醒的人都不認爲她是完全的啓蒙思想者;大衆對她的期待,就類似于中國古代人民對好君主的期待一樣——施行仁政,輕稅減賦,不動幹戈。
難道他們都看錯了?
驚疑之下,舒瓦瑟爾心中甚至升起了怒火。王後顯然早有計劃,而雙方結盟幾年,她竟然半句招呼也不打,就要對高等法院動這麽大的刀子!這樣的舉動,難道不叫人心寒?
政治上的“關系良好”是什麽?就是政治資源。
這一個個在朝廷裏效忠國王的大臣們,有一些是國王特意提拔起來的孤臣、獨臣,但大部分都是某一個勢力的代言人。穿袍貴族們支持舒瓦瑟爾站到高位,作爲回報,他也要替他們争取利益,如此合作、共生。
王後這一刀不是在割高等法院的肉,而是在割他的肉。
想到這裏,疑惑又像泡泡一樣冒出來:他自诩對王後了解不淺,這不像她的做事風格。她雖然固執己見,但不是不顧一切的莽夫。
那一邊莫爾帕、弗裏利埃已經在附和王後的想法。因爲職能重合,高等法院和政府一直在相互争奪行政權;今後假如明确權利歸屬,政府系統加強,對内政部自然更有利,這更合他們的心意。
他們甚至納悶人事部長小巴托羅繆爲什麽會傻傻地反對——他難道不知道,公務員系統擴大,就意味着人事部權力擴大嗎?
老首相對王後的心理也有自己一番揣測。就像向人借錢,想借200裏弗爾的話,最好先開口要500裏弗爾。立法權和行政權相比,自然前者更重要;說不定王後的意圖就是如此,等穿袍貴族們讨價還價、最終接受削弱行政權的選項。
舒瓦瑟爾也這麽想過,但他覺得王後煞有介事地準備了這些動作,不會隻是拿來唬人的。
他穩了穩心緒,大聲問:“那麽照陛下的想法,立法權如果回收,又應該交給誰呢?”
“好問題。”王後擡起頭,仿佛已經等這一刻等了很久。
“就像漢谟拉比法典一樣,法國必須有一部基本的民法典。”
瑪麗沒有提憲法。憲法是規定國家政治結構的法律;她還有許多“大手術”要動,現在制定憲法還太早。
現在法國最需要的,還是像拿破侖法典一樣的成文民法。
“這部民法應當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公開公正,不能輕易改動。任何地方法規不能淩駕在其之上——我說的是整個法國,包括其他高等法院的轄區。”
整饬法律法規,集合成一部統一法典,這一條雖然出乎大臣們的意料之外,但也不算沒有先例,在情理之中,對治理也會很大幫助。如果沒有跟高等法院改革挂鈎,這可能會是一個獲得一緻同意的計劃。
但仔細想想,如果沒有法院改革,計劃未必能夠完全推行。大體上來說,地方法院是會配合中央的,但假如涉及到集團利益,他們既然三權集于一身,就可以在一些條款上陽奉陰違,執行另一套法則。
話又說回來,削減權力後,法院可能存在抵觸心理,原本願意配合的可能都未必配合了。這就是王後強調法官納入公務員系統的原因之一——薪資升遷都掌握在中央手中,執行者隻能乖乖聽命。
可以預想,民法典在泛巴黎以外的其它地方,不會那麽容易推行;但是做出姿态是必要的,也能爲以後整治地方高等法院埋下伏筆。
“那麽由誰來制定這部民法典,陛下?”
撇去那些有的沒的,舒瓦瑟爾繼續問出關鍵問題。
這就好像在問:奶酪将會放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