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阿烨你在說什麽呀?”
芸娘也是被苟烨一驚,連忙扯着他的衣袖子問道。
“芸娘,伯母,我想到了能讓我們衣服賣出去的好方法了。”
“啊,小烨,這衣服賣不出去就算了吧,我們趕緊回家去吧。”
眼看着太陽已經往西方漸移,芸娘母親催促道。
“嗯,正好等回去以後我再告訴你們該怎麽做。”
苟烨胸有成竹的說道。
芸娘母親卻笑了笑,并沒把他的話當回事。
苟烨能有幾斤幾兩,她們是一清二楚的。
就像之前芸娘質疑苟烨說能做出比冰糖葫蘆還好吃的東西,芸娘根本不信他所說的,隻認爲他在說大話。
見芸娘和她母親二人忽視自己所說的話,苟烨有些不大高興。
“哼哼,等回去了以後我苟烨就用事實讓你們折服。”
芸娘母親又雇了一輛牛車,三人基本是原封不動返回村裏。
emmm,也就是說,出來玩這一趟,啥也沒收獲,稿費錢還被人搶了,簡直是要多悲催有多悲催。
當然,成大事者自然不拘小節。
就像苟烨,前世多少次投稿被拒,依舊堅挺。今生也一樣,錢被搶了,再淦一夜賺回來就是了!
不過,鑒于之前說過的話要兌現的原則,苟烨決定還是先讓芸娘見證一番。
傍晚的最後一抹晚霞照耀着,炊煙袅袅,家家戶戶生火做起了飯。
芸娘母親也是如此,剛一會到家便開始生火做晚飯。
苟烨是想先回家的,但被芸娘母親拽住留着吃晚飯。
“阿烨阿烨,我倒要看看你怎麽做出比冰糖葫蘆還好吃的東西!”
芸娘撅一着小嘴,憤憤地說道。
“今天太晚了,一會兒我還要碼字呢,明天早上我一定讓你心服口服。”
“好,那壞蛋阿烨你不許騙我呀。你要是敢騙芸娘,芸娘就把你的頭給擰斷!”
芸娘鼓着臉,氣勢洶洶地說道。
“哎呀我去,這真的是一個小姑娘家嗎,咋殺氣這麽大呢?”
苟烨搖了搖頭,找了個位置坐下,在院中等待着。
“汪!汪!汪!”
突然,一條渾體通黑的小胖狗從外面向苟烨這裏跑來。
“小胖狗!”
苟烨兩眼放光,他前世就特别喜歡小狗,本來自己也嘗試養過一隻,卻被萬惡的偷狗賊給偷走了。
這小胖狗不知是誰家的狗,看到苟烨倒也一點不怕生,搖搖尾巴便上來坐到他腳旁。
“嘿,好玩!”
苟烨開始逗起小狗來,别看他這麽大一人了,此時傻笑着就跟個二愣子似的。
小胖狗胖乎乎地,虎頭虎腦的,估摸着長大以後還能去幫主人偷袈裟。
“小胖!小胖!”
不遠處傳來一婦人的呼喚聲。
苟烨定睛一看,原來是王大嬸尋狗來了。
“大嬸,這小胖狗是你家的?長的真的好可愛呀!”
苟烨指着小胖對王大嬸說道。
小胖似乎聽見有人在誇它可愛,高興地搖了搖尾巴,還用小狗頭輕輕撞了苟烨一下。
“是啊,這小狗才三個月大,天天亂跑,我生怕它跑沒了呢!”
王大嬸寵溺地摸了摸小胖狗的頭。
“小烨,你要不要去我家吃個晚飯呀?”
王大嬸詢問道。
“啊,不了不了,我今晚在芸娘家吃。”
王大嬸聽完後,立即露出了一個“我懂我懂”的表情,笑着對苟烨說道:
“小烨,你可要好好把握呀,也老大不小了,趕緊處理一下自己的終生大事。”
說完,王大嬸便頭也不會地抱着小胖走了,留下苟烨以及剛好從廚房裏出來的芸娘在風中淩亂。
因爲王大嬸開了這個關于“終身大事”的頭,接下來芸娘和苟烨之間就比較尴尬了。
兩人相對凝視,半天也沒憋出一句話來。
最後還是芸娘母親從廚房裏出來喊他倆進去吃飯,才結束了這尴尬的時刻。
“阿烨,你快吃呀!”
芸娘母親不斷給苟烨夾菜,雖然沒有肉,但可以看出來,三菜一湯,芸娘母親還是精心準備了。
盡管這樣,這一餐的氛圍還是有些尴尬,平常話多到講不完的苟烨和芸娘相視無言,這讓芸娘母親感到很奇怪。
“阿烨,芸娘,你倆怎麽不說話了?”
芸娘母親最終還是沒忍住心中的好奇,向兩人詢問道。
“沒什麽沒什麽,伯母,你織布的線有嗎?”
“有啊,怎麽了?”
“帶我去看看吧。”
苟烨三下五除二把碗中剩餘的飯吃完,對芸娘母親說道。
“嗯,你跟我來。”
芸娘母親眼中充滿疑惑,不過還是把苟烨帶了過去,帶到她平時織布的房間裏。
房間裏有各種絲線,一般用絲線織完以後,衣服還需要染印才能完全成型。
今天在大街上的時候,苟烨就發現了一個問題,所有行人來來往往穿的衣服大多顔色單一。
比如青布衫,那就真是青布衫,一點别的花樣都不帶。
可能也就達官貴人家的子弟衣服上能稍微帶點花樣,有兩種或者三種顔色構成。
苟烨的想法很簡單,他想制作日後程序員和碼字員的專屬套裝——格子衫!
回想自己前世最喜歡穿的衣服,那非格子衫莫屬了。
沒錯,苟烨碼字人沒了之前,身上穿的就是一件單薄的格子衫。
雖然格子衫在後世不算潮牌,但在苟烨眼裏,格子衫那就是完美的。
格子衫,永遠滴神!
苟烨心中呐喊道。
而關于格子衫的制作方法,其實并不是很難,關鍵點就是要将幾種不同顔色的線頭混合在一起。
苟烨沒那紡織能力,但芸娘母親可以呀!以她精湛的手藝,将幾種線頭混合在一起織簡直不要太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