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的婚姻?
這段婚姻,于她而言,有過意義麽?
自始至終,都不過是他一個人的意義,他一個人的堅持,他一個人的深陷。
他的獨角戲。
她從來都是自由進.出,她給足了自己後退的餘地,她從來沒想過與他一起到白頭。
南慕白阖眸,喉骨鎖緊,良久,才艱澀出聲:“你還記不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你爲了躲避狗仔而誤上了我的車,你下車前,我曾經碰觸過你的那顆痣?”
郝小滿當然記得。
但她很謹慎的,沒有點頭答應。
因爲男人此刻的表情……她絞盡腦汁,也難以想象出一個合适的形容詞來形容,那樣深刻而沉重的情緒,看的她一陣心慌。
本能的不想再繼續聽下去。
“我有點困了,有什麽話我們明天再說好不好?”她擡手揉揉眼睛做困倦狀。
“乖,先忍一忍,聽我說完再睡好不好?”
男人搭在她肩頭的力道一點點加重,固定着她的身體讓她無法動彈:“我怕錯過了這次機會,這輩子我都沒辦法再提起它了。”
“可是我真的好困了……”
“因爲我認識你!”
男人卻不願意再給她逃避的機會,也阻斷了給自己後悔的機會,是感動還是讨厭,他都認了。
跟她在一起的那一年裏,這件事情像一根刺一樣紮在他的心髒上,随着時間的增長,一點點跟血肉生長到了一起,直到再也看不見。
可是看不見,還是會疼,心髒每收縮一下,都能感覺到那針紮似的尖銳刺痛感。
既然下定決心拔出了,那就索性豁出去血肉模糊一次!
因爲我認識你。
簡單的六個字,無形中已經悄悄印證了那個幾率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foreveryoung’的猜測。
他見過她,在她很小的時候,在她對周圍的事物還沒有什麽記憶的時候,他記住了她胸前的那顆痣,他也記住了她衣服上的那串英文字母,隻是下意識的刻在了腦海中,卻已經遺忘了‘foreveryoung’的主人是誰。
“我見過你,認識你,在你從你們家消失之前,在你遇到北梵行之前……隻是那個時候的你還太小,你身上穿着一套髒兮兮的衣服,臉跟手也都很髒,我回國的時候,偶爾會從你們家門前路過,你就趴在鐵栅欄上,睜着大眼睛看着我……媽曾經半開玩笑的跟我說要不要領養你做南家的養女算了,我也半開玩笑的說幹脆把你當童養媳養着算了,省的她将來總擔心抱不上孫子……”
夜晚很安靜,饒是開着窗子,饒是有風吹進來,這偌大的卧室依舊安靜的過分,窒悶的過分。
男人棱角分明的臉部輪廓因爲莫名的情緒而緊繃:“而事實上,她的确已經在着手準備收養你了,她把你領進南家後,外出親自幫你挑選衣服鞋子洗漱用品的時候,我恰好邀請了很多同學來家裏玩,其中就包括林晚晴……那個時候,我恰好在追求她,那天你不知道爲什麽跑進了我的卧室,就坐在我的床上,女傭跟我解釋說你是我媽帶回家來的,要收養來做南家的童養媳……林晚晴看了你一眼,忽然就說家裏有事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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