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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我的被窩裏更暖和,你要來嗎?


第159章 我的被窩裏更暖和,你要來嗎?

“這首歌很美啊,可我不是很喜歡。”

苓子不太喜歡《郵差》這首歌,覺得它像是打碎了自己和公孫瑾之間的童話。

“沒事的,我能理解。”

公孫瑾微微颔首。

“其實,《約定》和《郵差》這兩首歌,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經寫好了”

“很久以前,是指什麽時候?”鍾苓子說。

“在公孫瑾還不是公孫瑾,鍾苓子還不是鍾苓子的時候。”

“那時候我們還未曾相識。”

公孫瑾淡淡笑着。

“還沒有相識,你就寫了《約定》?”

“是啊,很神奇對吧。”

“我們後來的故事,和這首歌裏描繪的一樣。”

“就像,就像寫了一個預言。”

公孫瑾也覺得很奇妙。

林夕的歌,寫出了他和苓子的故事。

或者說,林夕的歌,寫盡了人世間的癡男怨女和悱恻幽怨。

公孫瑾和鍾苓子的故事,隻是一個縮影。

“那,我們的未來,也會像這首歌裏寫的這樣嗎?”

鍾苓子拿着《郵差》的歌詞,柔聲問道。

“我不知道,但無論如何,我都會感謝現在和你在一起的時間。”公孫瑾說。

“嗯,那這首歌,你來唱?”

鍾苓子微笑着點頭,看向公孫瑾,眨了眨眼。

“好。”

這首歌其實更适合苓子的聲線,但她想讓公孫瑾唱,公孫瑾也不會拒絕。

同樣的曲子,同樣的編曲和意境。

鍾苓子唱了《蝴蝶》,公孫瑾唱了《郵差》。

同曲不同詞的歌,林夕寫過很多。

比如廣爲人知的《十年》和《明年今日》。

再比如《紅玫瑰》與《白玫瑰》。

不論是國語還是粵語,都别有一番韻味。

兩首對比起來,甚至分不清孰優孰劣。

錄音棚裏,公孫瑾和鍾苓子抱着吉他,沉浸在音樂的世界裏。

錄音棚和床上是鍾苓子最喜歡的地方,用她的話來說,就像是嬰兒回到了母親溫暖的子宮。

在這兩個地方,她可以找到自我,可以盡情地宣洩内心被壓抑起來的聲音。

她覺得公孫瑾抱着吉他撥動和弦的樣子很迷人,清晨醒來時,睡在她枕邊的樣子也迷人。

她和公孫瑾幾乎是不分先後地錄好了歌,然後相視一笑。

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時,時間會過得超乎想象的快。

等兩人結束錄制,看向窗外的時候,天色已經一片漆黑,窗外滿是如繁星般烨煜的霓虹燈。

到了飯點,兩人一起出了白金大樓覓食。

“老師現在都不罵我了。”

鍾苓子搓了搓手,鼻尖微微有些泛紅,打呵欠的時候呵出熱騰騰的氣息。

外面的風有些冷,她縮了縮脖子,跟隻受了凍的小鹌鹑似的。

“唉嘿~伱身上真暖和。”

她把手伸到了公孫瑾的衣服兜帽下面,貼近了他的背心,然後露出一臉幸福的笑容。

跟随張雅娜練習了一段時間後,張雅娜現在已經不像之前那樣罵鍾苓子了。

她的進步有目共睹,這是周圍的人都認可的。

公孫瑾雖然寫歌比較多,出新歌不如她勤快,但訓練也沒有落下。

張雅娜也很少能挑出他的刺。

“怎麽?不罵你,還不習慣了?”

公孫瑾把手揣進了她衣服兩邊的口袋裏,然後摸着她的小肚子,覺得又暖和又柔軟。

“那倒也不是。”

“隻是有些感慨而已啦。”

“剛和老師接觸的時候,我以爲她很不好接觸的。”

“熟悉後就發現,老師人很親切。”

“還經常幫我照看姝兒,帶她去吃飯,給她買衣服。”

鍾苓子說着,言語間滿是感激。

“嗯,她是我們的貴人。”

公孫瑾點頭,揣着她的衣兜裏的手在她肚子上揉了揉。

“你這麽喜歡摸我肚子?”

鍾苓子側目看向他,笑了笑。

除了那裏和那裏,她發現公孫瑾真的很喜歡摸她肚子。

“因爲很暖和啊。”

公孫瑾一臉認真地道。

“我的被窩裏更暖和,今晚要不要進來?”

她臉頰微醺,臉上帶着絲絲壞笑,活像是盤絲洞裏的蜘蛛精。

“就這麽幾天而已,忍不住了?”

公孫瑾有些不解。

“你忍得住?我反正是忍不了,我都快要憋死了。”

鍾苓子說着,目光有些躲閃,臉頰泛起迷離的绯紅。

“那這幾天,你都是怎樣解決的?”

公孫瑾打趣道。

“明知故問。”

鍾苓子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略顯羞惱,伸出手指撓了撓他的肋下。

“先去吃飯吧。”

公孫瑾伸手拍了拍她的腦袋。

“嗯嗯。”

鍾苓子挽着他的胳膊,很親昵地往他那裏靠,将小腦袋靠在他的肩上,滿臉笑容。

剛認識的時候,兩個人都是很小心翼翼的。

她野性十足,性情暴烈,就像一匹桀骜不馴的烈馬。

但進展到如今的關系,她在他面前,卻變得那麽溫柔。

溫柔啊,這是女孩子與生俱來的能力。

不需要人教,也不需要刻意去學。

當她們有了喜歡的人,就會不由自主地展現出溫柔。

兩人去了附近的銅鍋涮羊肉火鍋店,是公孫瑾以前常來的那家。

“好久沒來這家餐廳了。”

公孫瑾有些感慨,挽着鍾苓子的手去了角落靠窗的位置,在那裏可以看到窗外長街的雪景。

穿着雨衣在雪天裏穿行的外賣騎手。

戴着耳絨和手套掃雪,凍得臉頰通紅的環衛工人。

路邊擺攤的馄饨小攤,揭開鍋爐時冒出雲霧般的霧氣。

隔壁是一家花店,隐約能嗅到有玫瑰花香。

期間有捧着花束的年輕人經過,還有身上帶着不知名香水味的袅娜娉婷的年輕女人。

水果攤主将蘋果精緻包裝起來,放在漂亮的紙盒裏,再撒上一些廉價的彩色糖果,就可以買出一個高價。

攤前圍着一圈穿着校服,背着書包的高中生。

“今晚是平安夜嗎?”

公孫瑾随口問道。

“不清楚,我不怎麽關心這些。”

鍾苓子搖了搖頭,拿起手機看了看。

“12月24号,還真是唉。”

“等會去買點蘋果吃。”

她托着腮,看向窗外,往玻璃上呵了一口氣,玻璃便蒙上了一層朦胧的霧氣。

然後,她伸出手指在上面畫了畫。

公孫瑾湊過去看了看,是憤怒的小鳥裏的豬頭。

“嘻嘻!”

她眯着眼笑着,在豬頭旁邊又畫上了個箭頭,開始寫公孫瑾的名字。

寫到瑾的時候,這個字筆畫複雜,最後寫出來模糊一片,看不清楚。

公孫瑾倒也不生氣,隻是微微笑着,在不遠處呵了一口氣,然後也學着她開始畫畫。

他畫了一隻紅色的肥鳥,順帶在下面畫了彈弓,還附帶了鍾苓子的名字。

等待菜上來的空閑時間,兩人這麽玩着,倒也不覺得幼稚。

其他座位上也有些情侶,但都是低頭玩着手機,各玩各的,都不怎麽說話。

“你畫的好像啊。”

鍾苓子看着公孫瑾畫出來的小鳥,眨巴着眼睛,覺得簡直和遊戲裏一模一樣。

雖然隻是寥寥幾筆,但極具神态。

“我挺喜歡畫畫的,也學過一段時間畫畫。”

公孫瑾微微笑着。

“真的嗎?那,給我畫一幅呗。”

鍾苓子從随身帶着的包包裏拿出了記錄歌詞的本子,還有一支鉛筆。

公孫瑾來了靈感,就會即興寫上一段曲子和歌詞。

所以她會在随身的包包裏放一上筆記本和鉛筆。

“我試一下吧。”

公孫瑾笑着接過。

鍾苓子托着腮,笑吟吟地看着他。

公孫瑾拿起筆,一邊打量她,一邊小心翼翼地畫着她的輪廓。

可畫了很久,也覺得不滿意。

他畫了沙發,畫了店裏挂在後面的壁畫,畫了天花闆。

畫了其他桌吃飯的老人和小孩,也畫了情侶。

唯獨她的座位,是空着的。

“畫好了嗎?”

鍾苓子伸手接過,發現他素描的功底是很好的,陰影和線條,人物比例也都很好。

可是,畫裏卻并沒有自己。

“我想,我可以畫出周圍所有人,但唯獨畫不出你。”

公孫瑾有些無奈。

“因爲你真的很美啊。”

“一看到你,我的眼睛就無法移開視線。”

“這支筆也顯得笨拙不堪。”

他說着,低垂着眼簾,目光中浮現出淡淡的溫柔。

“行吧,我就當你是在誇我吧。”

鍾苓子微微笑着,雙手捧着臉,看着公孫瑾的眼神也很是柔和。

少頃,冒着熱氣的銅鍋和片好的羊肉,小料都一齊呈上。

公孫瑾拿起小碗,幫她調蘸料。

“我不怎麽愛吃花生醬的,還少了我最愛的香菜!”

聽她這麽一說,公孫瑾這才後知後覺。

以往他和莊曉夢來這裏吃火鍋的時候,他就是這麽給莊曉夢調的。

夢夢喜歡花生醬,不愛吃香菜。

給她這樣調蘸料,都成了習慣。

“行吧,我再給你調一份。”

公孫瑾回過神來。

冬夜裏的火鍋很香,吃起來的時候,全身都會暖和起來。

鍾苓子吃了很多,時不時仰起頭,發出被燙到的聲音。

涮好的羊肉在口腔裏打了好幾個滾,這才會咽下。

“啊!燙燙燙!”

然後用力拍打着胸口,像是吞下了滾燙的木炭,一直從咽喉燙到胃裏。

“吃那麽急,又沒人跟你搶。”

公孫瑾吃的不怎麽多,隻是将涮好的肉夾到她碗裏,微笑着看着她。

這小豬,還是一如既往的能吃。

吃完碗飯,她挽着公孫瑾的胳膊,在商業街逛了逛。

“要不要買些包包什麽的?”

公孫瑾不太懂女孩子的心思,但是知道女孩子都會喜歡這些。

“不用。”

鍾苓子搖了搖頭。

“口紅和衣服呢?”

“品牌合作商送我的不少。”

鍾苓子繼續搖頭。

她現在接的奢侈品代言不少,從服裝到化妝品,再到包包,都一應俱全。

“而且我也不喜歡這些東西。”

“那,你想要什麽呢?”

公孫瑾問道。

“給我一個吻,可以不可以?”

鍾苓子欣然一笑,輕輕哼唱起來,歪着頭看向公孫瑾。

燈紅酒綠的街頭,往來的戀人們挽着彼此的手。

滿天細雪落下,像是漫長冬季裏撒下的霜糖粉。

落在少女的兜帽裏,落在她的發間,落在她纖細的眼睫。

公孫瑾湊過去,微微俯下身,吻了她。

“這個吻,是什麽味道的?”

她舔了舔嘴唇,笑意盈盈地看向公孫瑾。

“羊肉火鍋味的。”

“哈哈哈哈!”

她笑得花枝亂顫,挽着公孫瑾的胳膊,踮起腳湊到了他面前,哈了口氣。

滿是香菜和羊肉的膻味,對不喜歡這兩種味道的人來說,簡直是地獄。

“苓子,你想要花嗎?”

公孫瑾看着花店裏進出的親密戀人們。

“想送女孩子花的時候,不要這麽說哦。”

“這樣說,一點都不浪漫呢。”

鍾苓子搖了搖頭。

“那我該怎麽說呢?”公孫瑾問。

“你應該說,苓子,我想送花給你。”

鍾苓子柔聲說道。

“苓子,我想送花給你。”

公孫瑾順着她的意願,重複了一遍。

“不要買太多哦。”

“玫瑰花很貴,一枝就夠了。”

公孫瑾進花店之前,鍾苓子微微笑着。

花這種東西,雖然是很美啊。

可它太貴了。

如果公孫瑾非要送她一大捧玫瑰花束,鍾苓子會覺得他是浪費錢。

有買花的錢,還不如帶她去吃頓好的。

沒一會兒,公孫瑾拿着一枝玫瑰走了出來。

“沒有花錢,店主放的是我的歌。”

“她給我免了。”

公孫瑾笑着将玫瑰遞過去。

“那就再好不過了。”

聽到沒有花錢,鍾苓子開心地眯着眼,伸手接過這隻玫瑰,湊到了鼻尖。

花香很濃郁,芬芳撲鼻。

“這朵玫瑰是什麽品種?”

“卡羅拉,花色是最标準的玫瑰紅,花朵大而飽滿。就像是玫瑰花裏的女王。”

“我覺得這種花很适合你。”

公孫瑾一直都覺得,如果要用紅玫瑰去形容苓子,她應該就是卡羅拉了。

“嗯,我很喜歡它。”

鍾苓子一手挽着公孫瑾的胳膊,一手拿着玫瑰,笑得格外開心。

花店門口,有人穿得西裝革履,梳着油頭,打扮精緻,手裏拿着大捧的99朵玫瑰,做了十足的準備,鼓起勇氣向喜歡的人表白,卻慘遭拒絕。

年輕人捧着花了大價錢買來的玫瑰,在原地踟蹰,看着偌大的城市,不知道該給誰。

偶然間看到從身邊經過,挽着少年胳膊的少女,手裏隻拿着一朵玫瑰花,卻笑得格外甜蜜。

他又低下頭看了看懷裏捧着的花束,久久無言,最後蹲在路邊開始抽煙。

愛情這東西,跟買了多少玫瑰沒有關系。

“既然是平安夜,那也買點蘋果吧。”

途徑水果店的時候,公孫瑾還是停下腳步。

“不用買那種包裝好看的,華而不實。”

鍾苓子很是認真地叮囑道。

像是結了婚,精打細算的小夫妻。

“我知道的。”

兩人進了店,花了十幾塊錢,買了一大袋蘋果。

對于那種放進一個紙盒裏打扮一番,價格就翻好幾倍賣出去的蘋果。

鍾苓子作爲一個實用主義者,表示不能理解。

當天夜裏,兩人沒有回婵海灣的房子,而是去了紅莓苑的别墅。

到家的時間有些晚了,但對于想要過二人世界的兩人來說,不管什麽開始,都不算晚。

夜深了,兩人大被同眠。

鍾苓子柔軟的雙臂繞着公孫瑾的脖頸,泛起酡紅的臉頰,親昵地貼在公孫瑾的胸膛,一臉滿足。

“我還想再來幾次。”

“幾次?”

“我也不知道,我不喊停,你就繼續。”

公孫瑾伸手攬着她的背,輕輕拍着。

雪夜裏,有夜莺在歌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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