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月亮爲什麽代表我的心
畢業後,卓羽凡沒有去實習。
從早上八點開始上班,一直到晚上八點才下班,每天承受着老闆的呵責和同事的戾氣。
一周隻有一天休息,而且還是調休,沒有五險一金和社保,也沒有公積金,一個月到手才5000塊。
卓羽凡不想過這樣的生活。
尤其是當她發現自己陪客人睡一晚就可以到手2000塊之後,她就更不想過那樣的生活了。
而且,在這一行,她發現自己并不孤單。
一想到這個世界上有許多女孩子和她一樣,爲了那碎銀幾兩,把自己弄得蓬頭垢面,她道德上的負罪感就少了許多。
和其他行業一樣,皮肉生意也是有鄙視鏈的。
混在底層的是初中畢業就開始混社會的小妹,還有中職裏的混混和高中辍學的差生。
服務業需要高素質人才,像她這樣年輕又漂亮的正經大學生是稀缺貨。
民辦的二本也好,公辦的二本也罷,一晚上都是2000塊。
即便是大專妹,也可以自稱是大學生,和一本畢業,甚至是澳洲留學鍍金回來的女生拿一樣的薪水。
這一行沒有學曆歧視,大家勤勞緻富,各憑本事。
在圈子裏待久了,遇見老鄉和校友也倍感親切。
卓羽凡認識了一個還在上大二的學妹,兩人還挺聊得來。
學妹很喜歡漢服,空間裏全部都是穿着漢服的自拍照。
學妹是個有職業操守的人,雖然做不到賣藝不賣身的高尚境界,但做生意的時候也不接受親吻,不接受口。
她說,嘴唇是用來和愛人親吻的,她要留給未來的男朋友,不能留給一些糟老頭子和油膩中年人。
至于自己最喜歡的漢服,她在接客的時候從來不會穿。
雖然知道自己已經髒了,但心裏還留着一處幹淨的地方,用來盛自己熱愛的東西。
卓羽凡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熱愛的東西。
也許曾經有過,隻是後來丢掉了。
作爲服務業的高端人才,卓羽凡閑下來的時候就會看書陶冶情操。
将自己包裝得更好,才能賣出更好的價,這是專業課《市場營銷》的内容,她深谙此道。
同行們都說她是裝腔作勢。
坐在去深圳的高鐵上,她捧着一本《皮囊》,裝腔作勢地看着。
“我們都是遠離家鄉,又無法到達彼岸之人。”
讀到這裏,她覺得很喜歡。
做這一行的人,大多都會遠離家鄉,遠離自己所熟知的人。
她們不想讓别人看見,那光鮮靓麗背後的蠅營狗苟。
至于爲什麽選擇深圳,當然是爲了謀求更好的職業發展。
畢業前發生了一些事,讓她在整個學校出名了。
她在一次接客的時候,正好接到了室友的男朋友。
不巧的是,這件事被某個室友知道了。
再然後,宿舍裏發生了一些争吵。
大家都知道了她的業餘生活是多麽豐富多彩。
原來她那富家小姐的人設是騙人的,他爸爸就是個送快遞的,寒酸得很,不是什麽物流公司老總。
卓羽凡徹底淪爲了笑柄。
虛假的包裝被戳破後,剩下來的就是一種無地自容的倔強,還有難以啓齒的羞恥。
這羞恥讓她憤怒,讓她失去理智。
于是她和那個女生在宿舍裏開始打架。
另外兩個室友沒有站在她這邊,而是幫着那個女孩子打她。
最後,她被趕了出來。
頭發被扯掉了一大把,臉上被滿是指甲的抓痕,絲襪也被扯得破破爛爛。
她拎着行李箱,在“婊子”、“破鞋”這樣的叫罵聲中離開了宿舍。
卓羽凡不敢告訴家裏人學校裏發生的一切,隻是告訴他們,自己要趁年輕去深圳闖一闖。
爸爸問她,錢夠不夠用,她說夠的。
然後又不放心地打電話過來叮囑她,女孩子在外面一定要小心。
卓羽凡接着電話,以往都會不耐煩,但聽着那個被自己厭惡的“生物爹”的聲音,她破天荒地聽他說了快半個小時。
她接觸過很多男人。
其中不乏知書達禮,文質彬彬,事業有成的成功人。
她們都迷戀她的身體,但沒有人關心她的靈魂。
關心着她的靈魂的人,是一個又窮又醜,一無所有的中年人。
而她曾和很多充滿戾氣的女孩子一樣,在網絡上稱呼他爲“生物爹”。
男人不時地打量着身旁的女孩。
這女孩想讓人不注意都難。
一眼望上去就能讓人發自内心地感到漂亮。
戴着黑色的鴨舌帽和口罩,耳朵上挂着銀色的小吊墜。
一頭披肩發很直,顔色也像是墨染上去的一般。
紅色的短袖下,露出白皙的蓮臂,束腰的黑色喇叭褲顯得她腿很長。
看起來特别的淑女,很有氣質。
男人把目光移向了她手中的書本,旋即有了些興緻。
“你也喜歡這本書嗎?”
卓羽凡聽到聲音,擡起頭望去。
發現是一個戴着眼鏡的斯文男人,白白淨淨的,頗有些知識分子的文藝氣息。
這樣的人,卓羽凡在做生意的時候見過不少。
文藝隻是包裝,男人發起情來都是一樣的猥瑣。
所以,卓羽凡特别喜歡“斯文敗類”這個詞。
“是啊。”
“我們都是遠離家鄉,又無法達到彼岸之人。”
她微微笑了笑。
“我也很喜歡這句話。”
男人眼前一亮,于是開始和她探讨文學。
兩人聊了詩歌,又從詩歌聊到哲學。
出人意料的,卓羽凡和他很聊得來。
接過的斯文敗類多了,卓羽凡也不介意讓自己說話文藝起來,就當是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了。
她這也算是“取百家之長”。
男人有些驚喜,這個戴着鴨舌帽的漂亮女孩,和那些花瓶都不一樣,思想很有深度。
卓羽凡眯着眼,微微笑着。
“這本書,我還是有一些看不懂,能說說你的理解嗎?”
男人總是喜歡在女人面前表現的,聰明的女人會僞裝成弱者的樣子,用謙卑的姿态讓男人在他擅長的領域表現。
然後,男人們就會像争奪配偶的孔雀一樣,争先恐後地開屏。
果不其然,男人開始和她講起了這本書的創作背景和精神内核。
“這是一個講訴苦難,并超脫苦難的故事。”
卓羽凡微微颔首,用一副崇拜的眼光看着他,男人臉上的神采也愈發飛揚。
她可太懂怎樣博得這些男人的歡心了,一颦一笑就能将他們迷得神魂颠倒。
在動車上相談甚歡,男人甚至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
隻是初次見面聊了一會兒,他就對這個女孩着迷了。
“我到站了。”
卓羽凡聽着到站通知,笑着合上書本。
男人聞言,有些遺憾,主動伸手幫她取下了上方的行李箱。
“謝謝。”
沒等男人開口索要聯系方式,卓羽凡就展顔一笑,拖着行李箱朝着外面走去。
看着那女孩遠去的背影,男人怅然若失。
旅途還在繼續,他卻魂不守舍。
明明隻是一個過路人而已,怎麽就讓他有些遺憾錯過的感覺呢?
深圳是個節奏很快的城市,遍地都是機遇,彙聚了來自全國各地,無數懷揣着夢想的打工人。
“在這裏,重新開始。”
卓羽凡走出火車站,看着遠處城市上方的天際線,這麽安慰自己。
在這裏,沒有人關心她的過去,沒有人認識她。
如何蠅營狗苟,都無所謂。
反正,大家不都是這樣披着光鮮亮麗的皮囊,卑微又下賤地活着嗎?
如果這皮囊朽壞,剩下的就是滿目瘡痍。
你說,皮囊朽壞了還有靈魂。
有嗎?有的吧。
是啊,皮囊有心,不管這具皮囊是什麽質地,它包裹着一顆人心。
人生,或許就是一具皮囊打包攜帶着一顆心的羁旅。
卓羽凡走着,低下頭看了看自己的手腕。
這條輕奢的手表,是一個她很看不起的男孩子送的。
以前她嫌這東西沒檔次,總想換條好的。
但不知爲何,就這麽将就着戴了快四年。
被趕出宿舍的時候,她在雨中走着,給歐陽瑞打了電話。
她說:“歐陽瑞,除了伱,我現在不知道自己該找誰。”
然後,歐陽瑞就走了很遠的路,過來見她。
他看見這個女孩子披着亂糟糟的頭發,臉上帶着指甲留下的抓痕,在一處屋檐下避着雨。
她被雨淋濕後,衣服都貼在一起,微微瑟縮着,像無家可歸的流浪狗。
兩人在一個小公寓裏開了房間。
歐陽瑞想睡她想了四年。
但是當天晚上,卻突然不舉了。
兩個人隻是躺在一張床上,徹夜長談。
談自己的過去,談未來的人生。
她對歐陽瑞道歉,歐陽瑞搖了搖頭,說無所謂了。
過去的那些東西,都已經不重要了。
當天夜裏,她想過不做這一行,試着和歐陽瑞重新開始。
歐陽瑞說,他覺得劉婷很好,想和她結婚。
卓羽凡笑了笑,說:“真好啊,祝福你。”
她知道自己已經很髒了,所以收好了那些想對他說,又沒能說出口的話。
不知過了多久,她在一片迷蒙中睡去。
第二天清早醒來的時候,歐陽瑞已經不在了。
她起床去問房東,房東說那個男孩子給她付了一個月的房租。
她留言給歐陽瑞,道了謝,說這筆錢很快就會還給他。
從那之後,兩個人就徹底沒有了交集。
《皮囊》裏說,路過我們生命的每個人,都參與了我們,并最終構成了我們本身。
那麽,他和歐陽瑞,在路過彼此人生的時候,或許也構成了彼此的一部分。
“真是荒唐的人生啊……”
卓羽凡這樣想着,淡淡笑。
紅綠燈路口,亮起了綠燈。
她拎着行李箱,和左右等待着過馬路的人一起,走進了擁擠的人潮。
……
“Prada和你的代言合同,我幫你推掉了。《笙聲不息》第五季就要開拍了,邀請你做下一季的歌手,你有意向嗎?”
“不想去,我就回絕導演。”
職業經紀人莊曉夢站在公孫瑾的辦公室,亭亭玉立。
她神情冷冽,一言一行都盡顯經紀人的專業。
“不太想去。”
公孫瑾搖了搖頭,伸手在她腿上的黑色絲襪上摸了摸。
“這也不去,那也不去?”
“你怎麽這麽懶?”
“鍾苓子這種鹹魚的事業心都比你強!”
莊曉夢秀眉一蹙,頗有些羞惱。
“我本來就是鹹魚啊。”
公孫瑾靠在沙發上,淡淡笑着。
“我是歌手,玩我的音樂就行了。”
“本身情商又不高,去參加綜藝不是給自己招黑嗎?”
公孫瑾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那新專輯也沒見你發啊?”
“演唱會也沒有籌備!”
莊曉夢嘟着嘴,氣呼呼地看着他。
作爲公孫瑾的經紀人,她真是操碎了心。
“新專輯正在制作了,至于演唱會,現在還不是時候吧。”
公孫瑾看向窗外,微微一笑。
華燈初上,看不見星星的夜晚,隻有一輪滿月懸在城市的上空。
“新專輯叫什麽名字?”
莊曉夢聞言,美眸微微閃爍。
“你有具體的方案了,我可以在工作室幫你提前做一些宣發運營。”
“這樣銷量會好很多。”
“你之前的新歌從來不做宣發的,好多歌迷都不知道。”
她小臉很是認真,坐在了公孫瑾身旁,開始給他講述運營的方案。
公孫瑾一手托着腮,微微笑着,一手習慣性地放在她穿着黑色絲襪的腿上。
講完工作上的事之後,莊曉夢又起身将門反鎖,拉上窗簾。
門再次打開的時候,莊曉夢臉上浮現着淡淡的紅暈。
忙完一整天的工作,兩人一起下樓,走向停車場。
“現在時間還早,我要開車去外面兜下風,你要跟着一起,還是想回家?”
公孫瑾拿着車鑰匙,斜靠着停車場裏的那輛大奔車門上。
大奔的車燈亮着的燈光,像情人一樣溫柔。
“一起。”
莊曉夢撩了撩頭發,輕輕笑着,坐上了副駕駛。
“好。”
公孫瑾駕着車,往城市的邊沿開去。
車窗搖下來的時候,晚間的風會略過耳畔,吹開頭發,說不出的舒服。
公孫瑾對車沒什麽興趣,但有時候,他也很享受開車的這種感覺。
獨自一人駕着車行駛在高速公路和高架橋上,輕松且自在。
不考慮爲什麽出發,不考慮去哪。
就這樣把身體放空,把思緒放空。
就讓車子在公路上飛馳,看着夜色下靜默的城市往後奔跑,所有的煩惱和思緒都會忘掉。
就這樣,帶着自己奔向世界的盡頭。
這就是公孫瑾喜歡車的原因。
莊曉夢坐在副駕駛上,點開了車載音樂。
緊張急促的前奏響起,是她格外喜歡的《月亮惹的禍》。
我承認都是月亮惹的禍,那樣的月色太美你太溫柔,才會在霎那之間隻想和你一起到白頭。
不管聽多少遍,她都不會厭倦的。
公孫瑾聽着歌,載着她經過了鹦鹉洲長江大橋。
從窗外看去,江面浩浩蕩蕩,遼闊無邊,亮着燈光的輪渡在江心徜徉。
江灘邊上,人煙罕至,公孫瑾将車停在了這裏。
下了車,晚間的風吹來很是清新。
江岸邊一眼望去都是茂盛的水草,在風中搖曳。
江洲上一片斑斓,都是不知名的小花。
莊曉夢牽着他的手,在岸邊尋了一處幹淨的地方坐了下來,然後習慣性地把頭靠在他的肩上。
兩人依偎着,天上的月亮将圓未圓。
“能不能,說一些情話給我聽。”
莊曉夢問道。
“情話?”
“嗯,就是覺得這個時候,很适合說情話。”
她望向遠處遼闊的江面,江面對岸是絢麗浮華的霓虹。
夏夜中滿是泥土的氣息,青草的清香,夜色的涼意如潮水一樣浸沒過全身。
月色美麗,風也溫柔。
公孫瑾想了想,擡起頭看向天上的月亮。
一說起情話,總是會讓他想起月亮。
“我想好專輯的名字了。”
“什麽?”
“月亮代表我的心。”
公孫瑾淡淡笑着。
“月亮爲什麽代表我的心?”
莊曉夢歪着頭看向他。
她記得這個問題,在很久以前自己就問過公孫瑾。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和烏鴉爲什麽像寫字台一樣。”
“因爲我喜歡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