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月落,鬥轉星移。
沈萬三知道他的“便宜兒子”沈長安剛來這個朝代不久,諸事不通,就花了兩三旬的時間幫他補習一下目前這個秦朝的現狀以及規則。
“熟悉一下規則就用了将近一月的時間,話說我這具身體也才十六七歲,學習能力應該這麽差的嗎?難不成是因爲我的靈魂已經奔三,提前出現老年癡呆的征兆了?”
好不容易才從沈萬三斯巴達式教育中幸存下來的沈長安走在人潮擁擠的街道上,陷入了自我懷疑的漩渦。
歡寶跟在後面,看着沈長安低着頭不看路,左搖右晃,好幾次險些撞到他人,連忙幾步并做一步,跑到沈長安的跟前,拉住了他的胳膊。
“少爺,你不是期待過節期待了很久嗎?怎麽現在老爺松了口放你出府,你反倒……”
歡寶皺着眉頭,咬了一下嘴唇,努力回想前幾天他剛學的詞語。
“反倒無精打采,興緻缺缺”,歡寶靈光一閃,又補了一句,“對,就是這樣。常平常大哥就是這樣教我的。”
沈長安原本還沉浸在自我懷疑中,誰知道一聽到常平這個名字,立馬來了精神。
他從懷裏掏出一把饴糖,往歡寶手裏一塞,然後做出一副惡狠狠的樣子,“以後不準在我跟前提他。”
說完,沈長安氣鼓鼓的甩了甩袖子,往自己嘴裏塞了塊饴糖。
真甜……
說起來倒也不怪沈長安這般生氣,畢竟誰都不會對動不動拿刀架自己脖子的人有好感。
常平是沈萬三去年,也就是他剛從十七歲的少年變成一個中年帥大叔的那年,從外面找到的侍衛,年方二十一,長着一張一看就不靠譜的臉。
沈長安第一眼看到他時,就對他沒有好感。這個常平面如冠玉,目似寒星,眉如遠山,妥妥的就是一個小白臉,一看就是二十一世紀他身邊那些女性朋友追逐的對象。
這一點讓在某種意義上活了兩世,都長得不是十分好看的沈長安萬分不高興。
别人家小說裏的主角,不是開了個無敵的金手指,上可怼天,下可怼地,随随便便就能把天道踩在腳底。
就是重生成了天下最帥的男人,坐擁無數後宮,發家緻富,走上了無限的種馬升級之路。
可他倒好,穿越的朝代能人異士多如狗,他過來卻連個金手指都沒有。不僅如此,他長得還不夠好看。
沈萬三剛剛穿過來“随随便便”找的侍衛都比他的樣貌出挑上不少。有這個人站在面前,别說什麽種馬不種馬了,他能不能找到姑娘都很難說。
更何況,要不是這個常平天天拿着一把刀站在門口,他早就跑掉了,哪裏會被沈萬三逼着把這個假秦的律法從頭背到尾?
真是越想越來氣,沈長安站在原處,簡直都要給自己掬一把辛酸淚。
歡寶小心的收起了糖,往嘴裏塞了一塊後,才鄭重其事地應了一聲,“好……”
别人家的主子都是打一棍再給一個甜棗。就他家的少爺性子異于常人,給了個超大的甜棗後,再不痛不癢的裝壞去吓人。
雖然歡寶覺得沈長安的這種做法不大能管的住人,可因着對沈長安的崇拜之情作祟,他還是暗自下定決心以後不在沈長安的面前提起常平。
經過這一茬,沈長安自是沒有時間再管什麽是不是有了老年癡呆征兆這種查不出來的事,開始打量起了眼前這個逐漸熱鬧的街道。
七八天前,他躺在床上背秦律背的頭昏腦漲時,聽到歡寶說還有幾日就要過端午節,問他要不要出去逛上一逛。
怎麽可能不去?這個假秦再先進也沒電沒wifi,沈長安天天待在屋裏都要發黴了,自然要出去逛逛。
他軟磨硬泡了好幾天,才征得了沈萬三的同意,領取了一大筆的活動資金。
沈長安掂量掂量手裏沉沉的錢袋,不自覺地露出了一個得意的笑容。
想當初他一個孤兒,從小到大得到的任何東西都要靠搶靠努力,沒有人會白白給他錢給他飯,不搶不努力他就沒飯吃沒錢花。
可沈長安沒想到,他竟然在他眼看就要三十而立的時候,有一天也能像其他的小孩一樣,靠着撒嬌耍賴賣萌,得到不是他掙來的東西。
一個大男人因爲花别人的錢而高興,聽起來有點可笑。可不知道爲什麽,沈長安就是覺得高興,隻是拎着那個錢袋,他就覺得高興。
街道上燈火通明,舞龍的人時不時迎來百姓的陣陣喝彩。在這一片叫好聲中,卻有一個約莫二十歲上下的錦衣公子,被幾個中年男子堵在昏暗無光的巷子裏。
沈長安捂住歡寶的眼睛,站在巷口,貓着身往裏看。
他原本并沒有往這個巷子裏走的打算,在二十一世紀孤身一人的時候多了,保護自己成爲他的一種本能。
像這樣昏暗無光且沒人的巷道,哪怕是白天他都從來都不會走,就更不用提在這個沒警察的黑夜裏。
隻是,沈長安看了看那幾個中年男子身後翠綠的扳指。
那個玉扳指是沈萬三給他的禮物,據他自己所說就當是給兒子的見面禮,不過這一點沈長安是不認的,禮物他收,爹他不認。
隻是沈長安目前的身體太小,那玉扳指戴在大拇指上都大了一圈,他怎麽戴都不合适,又怕丢,索性就系了個繩子戴在了脖子上。
誰知道今天是怎麽回事,他剛拉着歡寶走到巷子口,那繩子就自己斷了,玉扳指落在地上竟沒碎,一轉眼就滾到了巷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