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4日,一直烈日炎炎,氣溫居高不下的古城,老天爺突然變臉,呼呼啦啦地刮起東北風,行人感到絲絲涼意。
8:20分,黃淑敏帶着關心孔靜的親朋好友,分別從湖南、湖北、西安、山東、鄭州等地幾乎同時到達赦王區人民法院審判庭。
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是孔靜一生中難以磨毀的傷痛,羁押了171天的孔靜将接受法院審判。
8:28分突然接到律師的電話:即日取消開庭,時間另行通知。理由是法警執行任務去了。
天空霧蒙蒙的,裹着毛毛細雨和黃淑敏親朋們的淚水交融在一起……
開庭,可以朝令夕改麽?開庭,可以視爲兒戲麽?那麽法律的尊嚴在哪裏?法律的嚴肅性又在哪裏?法院第一工作要素是什麽?職責任務是什麽?頭頂國徽的法官們就可高高在上不顧及老百姓的尊嚴,更不會理會它人的感受,随心所欲地召之即來,揮之即去。
等待,家裏棉花要摘了,地裏莊稼要收了,面鋪要開了,又是一個等待。人們的心血慢慢地流淌、慢慢地凝固,變成一股怒氣和怨恨,終久一天會爆發。
第二天一早﹝5日﹞,全國各大網站頭闆頭條轉發了當地報記者實地釆訪,數千人跟貼發表短評的等文章在網上瘋轉(不便披露)。這個城市忙亂起來,省高院、市政法委立馬組織督辦組、工作專班進駐基層法院。所以,法院領導率領法官、法警“滅火”去了,孔靜開庭審判隻好推遲。
接連幾天,古城地區烏雲密布,陰雨綿綿,氣溫陡降到10°左右。終于得到可靠消息,改審時間定在9月10日,關心孔靜的朋友們拍掉身上泥土,洗淨一臉的疲憊,再次相聚到區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
上午10時公訴機關提岀對孔靜、鍾離茹渉嫌詐騙一案進行公開審理。疑犯入庭,法庭内一陣騷動和抽泣。
審判長是位女性,宣布開庭紀律後,對疑犯驗明正身留下孔靜一人。
孔靜的辨護律師問:“你認罪嗎?”
孔靜脫口而出:“我沒罪,是受騙者,也是受害者。”
“訊問筆錄你看過沒有?文書上說你自已有罪并在訊間筆錄上簽字、劃押,是這樣的嗎?”辯護人問。
孔靜顯得非常激動當場指控:“有五、六個警察手持警棍逼着我認罪,他們拿着筆錄在面前晃來晃去根本看不清訊間筆錄的内容,辦案人員強行要我簽字、揌手印。”
辨護律師爲孔甄作無罪辨護。
黃淑敏看見一直表情冷酷的審判長臉上發生微妙的變化,皺戚的美眉緩緩展開,顯露出飒爽英秀的一面。因爲她是女人。
法庭進入辯論程序。
審判長詢間公訴人:“對律師的發問内容是否屬實?”
公訴人當場承認:“訊間筆錄一小部份有瑕玼,監控錄像沒有必要提供。”
訊間筆錄白紙寫成黑字,不可廢除克隆岀按照辦案人員設想的套路重新再做假,再說更改也晚了。這個案子辦得如此糟糕,如此艱難,遲遲不能結案,辦案人員一定後悔莫及,當時求功心切,“勝利”沖昏了頭腦,實在是考慮欠妥,搞岀一份經不起推敲,見不得陽光的訊間筆錄啊?
公訴人在辯護律師咄咄的逼問下,不得不公開承認訊問筆錄中有一小部份有瑕玼。這句話公訴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決不會在大衆廣庭之下信口開河。負責記錄的書記員一定會記錄在卷,何況庭内除了我黃淑敏,還有近五十名旁聽者作證。
之後審判長詢問公訴人對疑犯的量刑建議。
公訴人提出:“孔靜、鍾離茹數額特别巨大:建議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考慮到主動報案,積極補償受害人資金14萬,請法庭從輕處理。”
法庭一片嘩然。
審判長果斷宣布休庭,擇日再審。
在庭場表現得鋒芒逼人的是那些兇神惡煞的法警,不斷地喊着:“不許哭,不準講話,不許接打手機。”
警号爲41××73的法警,繃着一副從蛋殼裏剝岀來就不會笑的臉,見到年輕女法警走過來的神态大不一樣,變得眼晴珠子媚得快要掉到地上了。
法庭上法警們有打手機的,有看雜志的,有交頭接耳的,有擺弄手铐的,最讨厭的是女法警穿着高跟鞋,在靜聽的法庭裏不時地傳來咔嚓、咔嚓、咔嚓鞋跟與地面的撞擊聲。那種不文明的舉止行爲,出現在權力象征的審判庭裏極不諧調。
沒素質的人自以爲很偉大,很高傲了不起,隻許州官家放火,不許百家燈。黃淑敏的心裏窩了一肚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