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典來了d市來找程笙笙,這讓程笙笙有點意外。
距離上次見到他,已經過了大概半年的時間了。她上次見他的時候,他還在上高二,而現在已經是高三了,人也比以前長高了很多,跟她站在一起也越來越像個大人了。
程笙笙來機場接他,他臉上一直沒有笑容,看起來似乎很不開心似的,跟她走在一起,也一直在看着手機。
程笙笙很想拍他的腦袋,但是他長高了,自己也碰不到了。“不是你說的來找我嗎?怎麽現在見到了,又這幅面孔。”
她想拉着他的行李箱,卻被張青典控制着。他說“我從三個月前就說要來找你,可你一直說在忙。不是說不再d市,就說自己在看畫展。”
程笙笙說“對不起,可前一段時間确實有點忙。”她笑了“好啦,你怎麽還是跟小孩子一樣愛鬧脾氣啊,你現在不是見到我了嗎。”
“不要說我是小孩子,我已經長大了。”張青典說。
“好好好,你不是小孩子,我知道。再過一年不就十八歲嗎?”
張青典糾正她“不是一年,是再過三個月零七天,我就十八歲了。”
他跟着程笙笙走到外面,攔了一輛出租車,程笙笙相幫他把行李箱放在後備箱裏,張青典卻按住了她的手臂,自己把行李箱放了進去。他對她說“這種事情應該是男人做的!”
她們坐進了車子後座,程笙笙問他“你這次過來,要來幾天?給學校裏請好假了嗎?”
張青典說“你不用操心這些事,來之前我都已經解決好了。”
程笙笙說“那跟你媽媽呢?生活得怎麽樣了?”
“挺好的。”
“她對你怎麽樣?會不會去學校看你?關心你嗎?”
張青典有點不耐煩“你能不能不要老提她的事。你跟她什麽關系你不知道啊?好不容易從那出來了,還要提她。”
程笙笙問他“跟她鬧别扭了?”
張青典皺着眉頭“我跟她根本就沒有任何别扭可鬧。如果當初不是你把我交到她的手裏,我根本認都不認識她。”
“别這麽說,怎麽說,她也是你媽。”
張青典歎了口氣,他扭過頭去,看着窗外。過了一會,說道“真不知道,當初你爲什麽非要離開s市?你就算不想要我了,把我丢在那裏就行了,爲什麽要把我送給另外一個完全陌生的女人?”
他的語氣中帶有很大的怨念。程笙笙知道他還是在爲當年的事情耿耿于懷。她的手指在衣角纏繞着“我不是你的親生母親,總不可能一直照顧你啊。”
張青典哼了一聲“我很慶幸,你不是我的親生母親。”
他想告訴程笙笙的是,他已經長大了。不再需要她來照顧,而是應該由他來照顧她。但是她卻選擇撇開自己,把自己扔給另外一個人。她甚至不聲不吭地離開了s市,根本不給他任何一個說話的機會。
車裏沉默了一會,程笙笙問他“你來這裏,要住在哪?房間訂好了嗎?”
“我要睡你家。”
“啊?”
“我沒有訂房間,去你住的地方睡就行。”
張青典看着她爲難的神色“怎麽了?”
程笙笙說“我也是睡在别人家裏。”她擡頭看着張青典“我幫你在外面訂個房間吧,我們班兩個人都睡到别人家裏不太好。”
“你住在誰那?”
“朋友?”
“哪個朋友?男的女的?”
“就是之前負責我案子裏的警察,他在d市,幫了我很多。”
“他跟一個男人住在一起?”
程笙笙知道他又誤會了“不是,他平常很忙,也不怎麽住在家裏的。”
“再怎麽說,那也是個男人的家,男女授受不親,你不知道啊。你又不是沒有錢,之前我讓人給你打到卡上的那些錢,足夠你買個房子了吧。”
程笙笙終于忍不住拍他的腦袋“什麽時候你也來教訓我了?小屁孩!”
張青典揉着後腦勺“不要叫我小屁孩!我早就長大了!”
她跟他說“這幾天,我跟你住在外面吧,帶着你四處轉轉,在學校裏你肯定沒有時間出來,這次就當來放松一下。”她問張青典“你有什麽想去的地方嗎?”
張青典扭過頭去“随便。”
……………………
山遠市的那個受害者的身份被查明了。
她是本市一高檔酒店裏的保潔員,叫陳桂芬,年齡四十八歲,家在臨近的縣城,平常不怎麽回去,大多住在酒店配備的宿舍裏。
陳桂芬失蹤之前,曾向酒店上級請過假,所以,當她第二天沒來上班的時候,領導也沒太在意,以爲她是家裏有事回去了。可過了一個星期,她還沒過來,就覺得有些蹊跷。聯系她怎麽都聯系不上,去她的宿舍看,才發現她的衣服被整理好放在了一個牛皮袋裏,人卻不見了。
警察派人将認識陳桂芬的人帶到警察局,指認了屍體。那個被剁了十個手指頭的受害者就是已經失蹤了一個星期的陳桂芬。
趙墨問她的上級領導,爲什麽在她們酒店的人員登記信息裏找不到陳桂芬。上級領導說,當初要給陳桂芬錄指紋信息的時候,她的手指頭因爲長期操勞家務磨損,根本登記不上指紋,工作人員便給她另外做了簽名确認,但是因爲那個時候員工忘了在網上更新,隻留下了一點關于她的紙質文件。
而這邊,沈寂讓許桑桑調查往常幾年未破的案件裏所有丢失手指的案件。最後,許桑桑發現,在五年前和兩年前,都發生了與這個案件很類似的手指缺失殺人案,受害者分别是一男一女。案發的地點也都在山遠市的附近。
沈寂趕忙又讓他調出這兩個案件的具體信息,讓人聯系負責這兩起案件當年的警方。而負責男屍案的警察還給沈寂他們透露了一個更大的細節。
法醫當年也在那個男屍裏找到了兩個破碎的物體。隻是,剛開始解剖的時候,沒有辨認出來那是什麽,隻注明爲不明物體。後來案子被塵封了,法醫才突然想起來那可能是手指頭,最後一查,果然是跟他的猜想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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