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婚禮,卻被趕了出來,這多少都令丁彩儀和方靜十分得别扭。
方靜十分大方地請丁彩儀和沈科到她的覓園餐廳去吃飯,但是被丁彩儀回絕了,就在附近找了一個小飯店,随便吃了點兒東西,填飽肚子。
方靜一直在安慰着丁彩儀,勸她不要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就當白曉華是個垃圾,丢掉就丢掉了。
沈科卻出奇地安靜,仿佛一個乖巧的孩子,坐在那裏聽着這兩個閨蜜說着話。
開始的時候,方靜還有些埋怨沈科,認爲他的這個玩笑開得太大了,畢竟是别人的婚禮,一生也就隻有這一次。
沈科終于忍不住地道“我……我就是想讓他們出醜!那……那個男的太壞了!也不問個清楚,還……還當着那麽多人的面打……打彩儀!”
丁彩儀的心裏熱乎乎的,忽然覺得這個才認識沒有幾天的小子,實在要比白曉華強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算了,方姐,你也别埋怨沈科了,他是爲了替我出氣!”
方靜閉上了嘴,如今說什麽都已經晚了。
丁彩儀歎了口氣,道“我其實應該感到慶幸,幸虧他變了心,不然的話,就算是我跟他在一起,将來也不會有好果子吃的!”
“是呀!”方靜也發出感慨來“知人知面不知心!想當年,他追你的時候那麽驚天動地,原來都是假的!還有,當初他家那麽窮,沒有人正眼看過他,也就是你,還把自己打工的錢貼補給他,四年裏,有三年其實是你在供着他!還有,畢業的時候,他找不到工作,卻說要考研,不是你供了他一年?他狗屁沒考上,反而你這個一邊上班,一邊學習的人考上了,他覺得沒臉,才找地方上了一年的班,要不是你幫助他,鼓勵他,他也不可能在第二年考上研究生,也就到不了科倫公司來!”
“過去的了事,不提也罷!”
“你們兩個人的事情,其實咱們同班的同學都知道,所有的人都在爲你鳴不平!”
丁彩儀苦笑了一聲“也許這就是命吧!或許是前世我欠他的,今世就要這麽還給他!”
方靜又罵了白曉華一回,但是她的女兒小雯卻是哈欠連天,丁彩儀看在眼裏,還是将她和小雯送回了家。
在花城小區的門口,方靜又勸慰了丁彩儀半天,直到丁彩儀催促着,她才離開。
車裏隻剩下了丁彩儀和沈科兩個人。
“你回政法小區嗎?”丁彩儀問着沈科。
“你要回……回家嗎?”
“我想去ktv喝酒!唱歌!”
“那好呀!我……我陪你去!”
丁彩儀也沒有推辭,開着車徑直來到了海天之戀ktv場。
下午的包廂很清靜,也很便宜,兩個人要了一個小包,丁彩儀又要了十瓶啤酒以及一些幹果點心,不客氣地當先唱了起來。
沈科坐在沙發上,一邊嗑着瓜子,一邊聽着丁彩儀的聲嘶力竭般得嘶吼,他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女人表面雖然強大,但是内心卻是脆弱的,今天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打擊,所以才會這般得入放縱。
“窗外的細雨,伴着辛酸的淚滴,
曾經親愛的你,現在在哪裏!”……
當這首《忘記你》唱起來的時候,在搖曳的彩燈之下,沈科忽然看到丁彩儀滿面的淚水。
“過去的甜蜜,如今苦澀的回憶;
是否你還在乎?你還會想起?”……
沈科緊緊地皺着眉頭,丁彩儀嘴裏說得輕松,說她會放下以往的一切,放下所有的過去;但是實際上,這些過去了的事,已然深深地烙刻在她的心裏,又是如何能夠說丢就丢得開的呢?
“忘記你!忘記你!我還是不能忘記你!
忘記你!忘記你!我還是無法忘記你!”……
蓦然,沈科又覺得有記憶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情,不像自己,一點兒的記憶也沒有,也就沒有了悲傷,沒有的快樂,沒有了懷念,也沒有了夢想!
“愛情這東西,可憐時間的沖洗;
誰又記得誰,又是誰的唯一?
酒杯再舉起,狠狠喝醉騙自己;
想要忘記你,卻把自己忘記!
忘記你,忘記你,我還是不能忘記你!
忘記你,忘記你,我還是無法忘記你!……”
這首歌後面是漫長的反複,仿佛和尚念經一樣得哼着同一個曲調,聽得沈科都有些昏昏沉沉,但是丁彩儀卻依然陶醉,仿佛深陷戲中。
終于,這一曲完畢,丁彩儀擦着臉上的淚水,依然沒有走出内心的情傷。
她把話筒遞給了沈科,但是沈科卻擺了擺手,他自己都不知道會唱什麽歌。
“還是你……你來唱吧,我聽着就好,當你……你的聽衆!”
丁彩儀愣了愣,卻把音響關掉了,道“我一個人唱死也就七八首歌,這嗓子就受不了了,你要是不唱,那就歇會兒!”
“也好!”沈科遞給她一瓶啤酒,兩個人拿着瓶子對撞了一下,也沒用杯子,直接對着瓶子口喝了起來。
看着丁彩儀喝酒的樣子,好像是一個女漢子一般得爽快。
轉眼間,兩個人便對幹了三瓶啤酒,沈科還不覺得 如何,但是丁彩儀已然有些微醉了,她的話也多了起來。
“其實,我也看得出來,你肯定是有故事的人!”丁彩儀指着沈科,口齒有些不清。
“我……我能有什麽故事?”沈科緊鎖着眉頭,這也是他自己想要知道的。
“我覺得吧,你的故事,肯定還是那種特别精彩的!”
“那你……你猜猜看!”
丁彩儀閉上眼睛想了一會兒,道“哈迪斯!哈迪斯!西方人很少會有人給自己取這個名字,因爲在希臘神話中,哈迪斯是冥王,也就是地獄之王,跟宙斯和波塞冬是兄弟,三個平分了整個世界!宙斯是主神,主宰天地;波塞冬是海神,主宰海洋;哈迪斯是冥王,主宰地獄!”
“原來是這……這樣呀!”沈科想了想,道“也許,這……這隻是一個綽号呢?”
“如果是綽号,那你這個人也太可怕了!”丁彩儀笑了起來“能夠讓别人認爲他是哈迪斯的人,想來一定是讓人覺得他來自地獄!”
“你……你看我像是地……地獄的使者嗎?”
丁彩儀盯着他看了半晌,搖了搖頭,道“人的相貌并不能夠代表他是好人,很多壞人都長得很好看,比如汪精衛!”
沈科習慣性地摸着自己的鼻梁,這也是他緩解尴尬時的标準動作。
“你殺人的時候,果真得是不眨眼的!”丁彩儀忽然想到了運河山莊的事,想到了那個兇神惡煞的綁匪韓亮,竟然抵不住沈科的一擊!她不由得渾身一陣顫抖。
沈科一怔,終于明白了丁彩儀爲什麽會躲着自己,原來她已然将他當成了殺人犯。
他們就這麽聊一 會兒,又喝一會;喝得差不多的時候,丁彩儀又唱上幾首歌,接着又喝。
不知不覺之中,已然到了晚上,服務生特别過來提醒着他們,晚上的小包價格要翻一倍的,也許是心痛錢,丁彩儀最終退了包間,在結帳的時候,他們才知道,兩個人整整喝了三十瓶啤酒。
令沈科驚訝的是,在他的記憶裏,他和丁彩儀根本是一對一的喝起來,他喝了一瓶,丁彩儀也會喝一瓶,仿佛生怕吃了虧一樣。
如今想來,兩個人各自喝了有十五瓶酒了,雖然ktv裏賣的啤酒都是小包裝的,卻也是有量和度數的。
當兩個人互相攙扶着走出海天之戀ktv之時,腳步都有些蹒跚了,被風一吹,馬上頭重腳輕起來。
沈科還不覺得,就算是沒有記憶,但是體質對于酒精還是耐受的;倒是丁彩儀,此時已然醉得一塌糊塗,整個人靠在沈科的懷裏,幾乎是被沈科拖出店門口來的。
這種情況之下,他們自然無法再開車回去,隻能把車放在ktv的停車場,隻是沈科并不知道丁彩儀住在哪裏,總不能帶着她也去往政法小區,住顧可軍的家吧?
正在思忖之時,沈科一擡頭,見到街對面是一家快捷酒店,想了想,還是抱着她往酒店而去。
在快捷酒店,沈科用丁彩儀的身份證開了一間房,直接将她帶到了房間裏,把她放到了床上,但是丁彩儀的雙手還摟着他的脖子,仿佛怕他走掉一樣,不願意放開。
沈科一低頭,嘴唇正好貼上了她的唇,一時興奮起來,便不由自主地吻了上去。
丁彩儀并沒有拒絕,反而報以同樣熱烈的激吻……
深深地擁吻之下,兩個人都意亂情迷起來,沈科的頭腦中原本還有些許的清靈,在這個時候也抛到了九霄雲外去了,再無顧忌,順其自然地與之緊緊的擁抱在了一起……
一夜狂歡,令兩人都興奮異常,如墜雲霧之中,在夢裏颠鸾倒鳳,直到淩晨時分才一起睡去,一覺睡來,已然是第二天上午十點鍾了。
當發現自己與沈科竟然睡在一起之時,丁彩儀蓦然清醒過來,努力回憶着昨天晚上的情景,又羞又惱,一轉頭,卻看到沈科精赤着身子,正瞪着一雙大大的眼睛,目不轉晴地盯視着她。
她火往上撞,揮手就要打他一個耳光,卻被沈科一把捉住了她的手腕。
“你……你不要臉!”憋得臉通紅,丁彩儀才罵出這一句話來。
沈科怔了怔,仿佛是一個委屈的孩子般地道“昨天晚上是……是你不讓我走的,非要拉着我陪……陪你睡覺!”
丁彩儀愣住了,卻如何也想不起來昨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或許真得是自己的錯呢?
她再不說話,飛快地起身來,穿上了衣服,逃也似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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